优卡丹(通用名:小儿氨酚烷胺颗粒),是仁和药业的品牌产品之一。该产品为儿科非处方药,颗粒剂,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人工牛黄、咖啡因和马来酸氯苯那敏。2013年1月,有微博称,优卡丹等品牌的小儿氨酚烷胺颗粒,被证明对儿童的肝肾功能有损害,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对此,宋丹丹在微博上表示“将诚恳地通过媒体站出来道歉”,并表示如果优卡丹真的有问题,“我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8170
通用名小儿氨酚烷胺颗粒
商用名优卡丹
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
性状颗粒
药品类别儿科药品
适应症儿童伤风感冒引起的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头痛、咽喉痛、发热等。
用法用量1~2岁儿童:一次半袋或酌减;2~5岁:每次1袋;5~12岁:每次1~2袋。一日2次。
不良反应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
包装规格复合膜,每盒10袋。
生产厂商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简介通用名称
小儿氨酚烷胺颗粒
商品名称
优卡丹
英文名称
Pediatric Paracetamol and Amantadine Hydrochloride Granules
汉语拼音
Xiao’er Anfen Wan’an Keli
适 应 症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儿童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成 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0.1g,盐酸金刚烷胺0.04g,人工牛黄4mg,咖啡因6mg,马来酸氯苯那敏0.8mg。辅料为:蔗糖。
性 状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规 格
每袋6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1-2岁,一次半袋; 2-5岁,一次1袋; 5-12岁,一次1-2袋。
禁 忌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其他解热药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热镇痛的作用;金刚烷胺可抗“亚-甲型”流感病毒,抑制病毒繁殖;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解热镇痛效果,并能减轻其他药物所致的嗜睡、头晕等中枢抑制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过敏药,能减轻流涕、鼻 塞、打喷嚏等症状;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上述诸药配伍制成复方,可增强解热、镇痛效果,解除或改善感冒所引起的各种症状。
贮 藏
密封,置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包 装
复合膜,每盒10袋。
有 效 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
WS-10001-(HD-1115)-2002-2006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8170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12年05月23日
主要成份优卡丹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盐酸金刚烷胺0.04克,人工牛黄4毫克,咖啡因6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8毫克。
药理作用优卡丹1、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解热镇痛的作用;
2、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解热镇痛效果,并能减轻其他药物所致的嗜睡、头晕等中枢抑制症状;
3、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有竞争性阻断组胺(H1)受体作用,减轻过敏症状,能减轻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4、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1、与其他解热药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功能主治用于儿童伤风感冒引起的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头痛、咽喉痛、发热等,亦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用法用量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袋或酌减;
2~5岁:每次1袋;
5~12岁:每次1~2袋。一日2次。
温开水冲服。
不良反应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用药禁忌优卡丹1、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1]
公益事件针对我国一些家长因缺乏儿童合理用药知识导致给孩子盲目用药的现状,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和仁和药业有限公司日前联合启动了儿童合理用药公益传播活动。该公益活动将持续至2016年4月,以印制宣传册、组织100场科普活动、开设公益活动网站等多种形式在全国开展。
争议事件宋丹丹代言的优卡丹广告2013年1月,有微博称,优卡丹等品牌的小儿氨酚烷胺颗粒,被证明对儿童的肝肾功能有损害,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对此,宋丹丹在微博上表示“将诚恳地通过媒体站出来道歉”,并表示如果优卡丹真的有问题,“我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
1月27日,优卡丹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按照国家食药监局2012年5月17日发出的通知,1岁以下婴幼儿禁用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的原因并非“肝肾毒性”,而是因为“缺乏新生儿和一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证据”,“1-12岁儿童依据说明书可放心服用,不会对肝肾功能造成损害。” 优卡丹已修改产品说明书。宋丹丹转发了优卡丹的回应,并发布了四个字“如释重负”。
同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办负责人表示,2012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修订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说明书的通知》,对所有含盐酸金刚烷胺成分的儿童非处方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要求生产企业接通知后,尽快修改该类产品的说明书。 修改药品说明书是正常的药品监管工作,不是质量问题。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氨酚烷胺颗粒“优卡丹”产品,其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已经该局批准,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该药品可正常销售和使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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