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是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
中文名限购令
英文名Restriction order
颁布时间2010年4月30日
相关条例国十条实施细则
执行时间2010年5月1日
政策意义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产生背景2010年4月“新国十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后,一些房价过高的城市相继颁布限制家庭购房套数的规定,被称为“限购令”。已有49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限购令”。如北京规定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暂停售房,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
主要目的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市场干预最少、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从而有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此,在加强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应长期实施商品住宅限购,彻底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同时取消一些现有非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可以确保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1]
具体措施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
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目前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
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过土地供应、公积金的松紧等政策灵活调整供求,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必须靠银监会三令五申才可实施,而限购令可基本禁绝利用信贷资源炒房和过度投资的行为。
央行、银监会可根据全国宏观调控需要规定按揭首付和利率的底限,由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按风险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户制宜地发放按揭。
取消限价房,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产阶层可购买性价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住房保障体系从“以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将来可转向“以租为主”直至最终取消经济适用房。原用于调整供应结构、抑制地价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国有土地出让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尽量减少易导致暗箱操作的综合评标。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在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限购影响影响10月多地楼市迅速降温
在此轮调控中,各地的“限购令”被认为是体现了政府调控房价的决心。
调控政策在楼市成交量上有所体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的统计信息显示,全市新建商品房(不包括经适房和限价房)网签总量为1383套,环比上周的3867套,下跌了64%。全市二手住宅网签总量为1594套,环比上周的4591套,跌幅超过了65%。
虽然深圳楼市在国庆期间仍创下日均363套巨额成交量,不过在长假过后,深圳新房成交量骤降。10月8日到10日的日成交套数分别为118套、53套和80套。
据有关数据显示,9月份30个大中城市中,有超过2/3城市的楼市成交量环比上涨,其中,北京、南京和深圳等重点城市成交面积环比涨幅都在50%左右。而到了10月上旬,大部分城市的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
自住宅限购之后,商业地产得宠。仅2011年全国商业地产开发投资总额接近万亿元,出现爆发式增长。然而,继万亿资金逐利商业地产后,2012年增量资金仍在源源不断地注入这一领域。
2012年前7月全国新增购物中心投资规模达到2200多亿元,预计2012年全年可超过3000亿元,全国商业地产累计投资预测超过1万亿元。预计2016年这个数字将会增加一倍。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人均商业面积已经超出了世界发达国家人均1.2平方米的商业面积,上海的人均商业面积超过3平方米,如果按照常住人口计算,也达到人均2.5平方米。
当供应量超过市场的消化能力,就会有一大批商业物业滞销堆积,开发商的资金链断裂,进而引起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分割出售"、"售后返租"、"地产大鳄+商业巨头"三种商业地产模式被采用的较为广泛。此外,商业经营表现出色的铜锣湾模式、新天地模式和万科模式也较为流行。
作用从2010年底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文简称住建部)公布了第一批限购城市名单,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共为41个,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26个省会级城市和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以及无锡、苏州、三亚、佛山等6个热点城市。
2010年,国家统计局公布了7月份全国70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与6月份相比,70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环比停涨城市达到31个,其中出现下降的城市为14个,持平的为17个;而停涨的城市增加了5个,涨幅缩小的城市有15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出现集体停涨,房价调控成效终于显现。
全国70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房价月均环比上涨分别为0.29%、0.3%、0.16%、0.1%、0.09%,从这组数据的变化中不难看出,房价涨幅呈现缩小趋势,7月份已经接近降价临界点。
北京2010年上半年新建普通住房成交均价13948元/平方米,比2010年全年均价14874元/平方米下降6.1%;其中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均价18297元/平方米,与2010年相比持平;98.1%的在售项目价格下降或持平。曾经领涨北京的通州房价已经进入了实质性下降通道,2010年叫价三万的房子,只需一万五,直接打了对折。昌平、房山、顺义等郊县的新开楼盘,价格都出现了大幅下调。
与此同时,深圳、上海、广州等城市房价涨幅也明显受到抑制。其他限购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得到了遏制。有关数据显示,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京沪广深四大一线城市房价涨幅只有3.2%,低于其他城市房价5.5%的平均涨幅。
根据全国房地产新建商品住宅指数,所有限购城市同比上涨平均值为4.04%,非限购城市平均上涨4.89%,限购城市房价涨幅低于非限购城市,限购城市的成交量明显萎缩,投机投资需求被挤压出市场。
实施扩至国务院常务会议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研究部署继续加强调控工作。
会议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必须坚持调控方向不动摇、调控力度不放松,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不断巩固和加强调控效果。
会议指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有的城市调控力度有所放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开工率较低,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措施不完善,工程质量、分配管理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针对当前房价回落速度过慢和保障房建设仍不到位的问题,会议指出,首先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职责。各地要从严把握和执行房价控制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各项调控政策,房价过高的地区要加大调控力度,着力改善供求关系,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来看,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加大政府投入和贷款支持力度,确保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11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要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要认真落实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放;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抑制租金过快上涨,并加强市场监测和监管。
为了进一步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会议在住房限购措施方面还提出新的要求: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
权威人士表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下半年楼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当前房地产市场总体仍处于僵持和胶着状态,一方面要继续加大保障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另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抑制不合理需求,保持供求关系基本平衡,促进房价逐步回归到合理水平。
住建部下发限购标准
住建部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各省在所辖区内各城市的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情况,并给出限购五大标准。这意味着住建部已经在督促地方政府,预计8月份二三线城市限购令靴子落地。
住建部给出的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建议5条标准包括:其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处于房价涨幅前列的城市;其二,将省内所有城市住宅价格与去年底的住宅价格做一个比较,涨幅较高的二三线城市。
其三,今年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城市;其四,位于已限购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外地人购房比例较高的城市;其五,群众对当地房价反应强烈、认为调控政策执行不力或不到位的城市。
住建部建议,凡符合上述2条者就纳入到限购范围内。
浙江台州成为首个公布的城市
台州市发布的通知强调,全市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市区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对在市区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业内人士表示,台州的限购令比较宽松,限购范围只是落在“市区”和“新房”的概念上,涉及“二手房”和“郊区”概念的则不限购。不过此次台州率先公布限购细则也透露出两个信息,其一是住建部可能不集中公布名单了,退而让城市零星公布;其次,大城市周边的卫星城将是重点。
据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表示,接下来打击全国范围内的投机投资炒房可能还有新动作。住建部已经开始逐步推进房地产热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系统和数据库的异地联网工作,这项工作完成后,同一权属拥有人名下在不同城市的房产将得以“一并查询”,异地购房的资金流向、程度、走势将可以得到“统一监控”,可以重点打击大投机客。
住建部:全国信息联网后限购令或将退出一旦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和银行、税务等系统信息统一到一个平台,就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来调节楼市。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就楼市限购回答人大常委会委员询问时作上述表示。昨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住建部副部长齐骥透露,将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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