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艳东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所长、博导。职称是副教授,研究领域为刑法学、社会组织。2012年6月,高艳东老师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毕业生典礼上致辞,以小三精神来比喻浙江大学,在网络上引起轰动。
中文名高艳东
外文名Gao Yandong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毕业院校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学院
职业教师、讲师、副教授
性别男
代表作品《刑事可罚根据语境中预防论的否定与再生》
研究领域刑法学、社会组织
个人经历高艳东1.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2.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法学硕士。
3.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法学博士。
4.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
5.2007年7月至今,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任教。
主要成果论文类1.《刑事可罚根据语境中预防论的否定与再生》,载《中外法学》,2006年第6期,独著。
2.《从仇恨到接纳罪犯:个人与社会立场间的刑法抉择》,载《环球法律评论》,2006年第3期,独著。
3.《现代刑法中报复主义残迹的清算》,载《现代法学》,2006年第2期,独著。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06年第6期全文转载。
4.《着手理论的消解与可罚行为起点的重构》,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1期,独著。
5.《金融诈骗罪立法定位与价值取向探析》,载《现代法学》,2003年第3期,独著。该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3年第10期全文转载。
6.《规范学视野中预备行为可罚性的反思与重构》,载《现代法学》,2005年第1期,独著。
7.《对邱兴华案的刑法观察:知识体系与学者诉求的错位》,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独著。该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7年第5期全文转载.
8.《贷款诈骗罪构成要件疑难问题研究》,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独著。
9.《法律、情感、良心之治——驳“法律无情”论》,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独著。
10.《罪刑相适应原则的理论基础探析》,载《学术论坛》,2006年第1期,第一作者。
11.《谨慎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相当性——兼析具体危险犯的可罚性标准》,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年第5期,独著。
12.《论TRIPs视野下刑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与限度性》,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独著。
13.《“贿赂”范围比较研究与新探》,载《河北法学》,2004年第2期,独著。
14.《刑法学视野中的行为可罚根据论纲》,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年第6期,独著。
15.《现代刑法的逻辑起点:社会应接受罪犯和容忍犯罪》,载王牧主编:《犯罪学论丛》(第六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7月版,独著。
16.《社会强迫机制视角中的刑罚本质反思》,载赵秉志主编:《刑法评论》(第6辑),法律出版社2005年1月版,独著。
17.《从契约论到强迫论:废除死刑坎坷中的突破》,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16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版,独著。
18.《预备行为整体犯罪化的反思》,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18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版,独著。
19.《在毒品犯罪中设立既遂后中止制度的法理思考——兼论毒品犯罪特殊的法益内容与既遂标准》,载于志刚主编:《刑法问题与争鸣》(第11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3月版,独著。
20.《困境中的毒品对策:战争、合法化还是容忍下的严格规制》,载王牧主编:《犯罪学论丛》(第二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独著。
21.《贩卖毒品罪基本理论问题探析》,载《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独著。
22.《运输毒品罪疑难问题研究》,载《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独著。
23.《涉假型信用卡诈骗行为疑难问题探讨》,载姜伟主编:《刑事司法指南》(第16集),法律出版社2004年3月版,独著。
24.《票据诈骗罪客观方面探讨》,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判解》,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独著。
25.《集资诈骗罪的立法修改研究》,载李洁主编:《和谐社会的刑法现实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独著。
26.《认定金融凭证诈骗罪的难点探讨》,载《吉林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6期,独著。该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7年第4期摘载。
27.《两难中的谨慎抉择:“被允许的危险”理论的退却及出路》,载刘宪权主编:《刑法学研究》(第2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版,独著。
28.《和谐刑事法治中刑罚完善的基底:本质善恶之辨》,载赵秉志主编:《和谐社会的刑事法治(上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版,独著。
29.《以“人格态度印证论”缓和形式犯罪论的教条性》,载梁根林主编:《犯罪论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独著。
30.《“为他人谋求利益”是一种实体法上的推定》,载余捷主编:《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刑法改革》,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9月版,独著。
著作类1.《金融诈骗罪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5月版,二人合著、本人为第二作者。
2.《环境资源的刑法保护》,本人为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1月版。
课题类1.承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刑法的社会根据》(项目编号2005038033),二等资助。
2.参与国家环保总局项目——“陆源污染的刑法规制”的子课题。成果为《环境资源的刑法保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1月版,本人系副主编。
荣誉奖励1.《新型社会组织的现状分析与功能展望——基于管理政策的视角》2011年获民政部二等奖。[1]
2.《社会组织执法措施与法则问题研究》2009年获民政部三等奖。
3.《死刑废除论的基础理论重构》一文2006年10月获中国法学会优秀刑法论文三等奖。
4.《肖志军案中的刑法难题和价值取向》2009获重庆市新闻出版局一等奖。
5.《量刑的现代功能:影响罪名判断》2011年获浙江省法学会一等奖。
6.《从契约论到强迫论:废除死刑坎坷中的突破》2008年获浙江省社科联三等奖。
7.《对邱兴华案的刑法观察:知识体系与学者诉求的错位》2008年获浙江省法学会二等奖。
8.2010年获浙江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
9.2011年入选浙江省第一期“之江青年社科学者”。
人物轶事高艳东在2012年本科及研究生学生毕业典礼中,发表了1100字的“甄嬛体”雷人讲话,不仅在现场赢得学生的阵阵掌声及欢呼声,更是在网络上火了一把。[2]“朕私下想,诸位书生必是极好的。众爱卿均是高帅富,众爱妃均是白富美。”高艳东在学生毕业典礼中如此开篇,瞬间雷倒了一众听讲的毕业生,更在昨日引爆网络热潮。
此外,高艳东还在演讲中将排名中国高校第三位的浙大比喻成“小三”引学生大笑。他说,“在各大排行榜中,我们常年排第三。在江湖,人称小三。这种小三精神,也是浙大人特有的人生哲学:只做不说,明知没地位,坚信有机会。而且,在武书连的流行排行榜中,浙大已经排第一。至于你们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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