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湖北大学成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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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湖北大学成人教育)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湖北大学成人教育) 次浏览 | 2022.09.16 14:13:04 更新 来源 :互联网 精选百科 本文由作者推荐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湖北大学成人教育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属于湖北大学,是全省最早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院校之一。

中文名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下设职能部门

综合管理办公室等九个

荣誉称号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先进集体等

邮编

430062

开设专业

酒店管理与导游等

学校简介

国内较早举办成人高等教育院校之一。1959年函授业余大学开始正式招生,我校于1983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湖北省最早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五所主考院校之一。2011年,学院与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合署办公。2018年,湖北省教育自费留学服务中心划转学院管理。[1]

在办学历程中,湖北大学经历过筚路蓝缕的岁月,忍受过调整分合的阵痛,但湖大人百折不挠,艰苦奋斗,在逆境中谋发展,于艰难中创事业,学校的文化传统中逐渐积淀了“日思日睿、笃志笃行”的校训精神和以“自强不息、克难奋进”为基本特征的“习坎”精神,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学院介绍

1、机构设置:

2、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培养模式:

一、学历教育(通过成人高考入学)

湖北大学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学校实施从招生录取到教学管理、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组织教学和检查落实、课程考试和成绩记载、学籍管理及办理毕业手续、申办学位证书等全过程管理,学生毕业后向社会推荐就业。通过教学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使学生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科学技术新成果。

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科学研究的能力,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层次、同类专业毕业生相应水平。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湖北大学专、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向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审查和考核后,学校学位委员会将统一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对象: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达到我校录取资格线的学生

形式:函授、夜大、脱产班

层次: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

学制:根据不同形式、不同专业分别制定二年、三年、四年等

专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目前共开设44个专业,详细情况可在查询信息中查询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湖北大学是全省最早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院校之一。学生在参加省统一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湖北大学共同盖章颁发文凭,国家承认其学历。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由湖北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经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目前我校自学考试有七种形式:

(一)自学考试试点班: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学生全脱产学习。参照全日制普通在校生的要求、按自学考试考试计划组织教学,参加省统一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湖北大学共同颁发文凭,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由湖北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对象:主要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高考分数理科340分、文科320分以上,同时招收少量相近专业的中专毕业生。

专业:计算机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国际经济法、外贸英语、生物科学、体育教育、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大众传播、教育技术、化学教育

(二)自考助学辅导班:我校汉语言文学、秘书学、公共关系、旅游管理等专业在有关学院开办助学辅导班,其形式有专本连读脱产班,专升本班等。助学班教学由我校选派教师任教,学生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全部课程合格,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湖北大学共同盖章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由湖北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助学辅导班在有关学院设有报名点。

专业:秘书学(专、本)、汉语言文学(专、本)、公共关系(专)、旅游管理(专、本)

(三)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面向在校专科生开办的专升本自学考试学历教育。

(四)中英合作助学班:是国家自学考试委员会与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合作在我国开办的,目前开考《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两个专业,我校是经考试院批准的《商务管理》专业的助学单位,本专业设置15门课程,教学由我校旅游学院选派教师任教。学生全日制脱产住读,参加省统一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武汉大学共同颁发毕业证书,同时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级商务管理证书。本专业为高中起点专科。

(五)系统委托开考

专业:经济学(专升本)

(六)面向农村自学考试

专业:汉语言教育(专、本)、体育教育(专、本)

(七)计算机等级考试

(八)英语等级考试

三、非学历继续教育

我校非学历继续教育近年开办了农村教师培训、专业技术培训、成人高考备考班、剑桥秘书、职业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多种形式的培训班。

专业介绍

1.酒店管理与导游(省级示范精品班)

主干课程:旅游礼仪知识、导游基础知识、酒店餐饮实务操作、酒店前厅与客房运行实务、旅游英语口语、导游实务、旅行社业务、旅游职业道德、旅游职业道德、旅游政策与法规、现代酒店营销策划、旅游学概论

实训实习:餐饮服务与管理:中餐宴会摆台,西餐宴会摆台、菜点酒水知识,食品营养卫生、酒吧管理、鸡尾酒的调制、中西式铺床、客房送餐礼仪、接待、咨询、安排入住、服务礼仪、财务实务操作、收银作弊与反作弊税收筹划旅游:旅游心理学、导游解说的语言姿势与时间、景点景区模拟管家:酒店管家客房管家、会议管家以及客户关系维护、跨国管家、国内外五星以上酒店实习实训

2.商务英语(高级语言研修班)

主干课程:日语精读、观光日语、旅游日语、面试日语、日语听说、餐饮日语、饭店服务、日本文化、旅游服务礼仪、旅游心理学、英语国家概况

实训实习:机场接机日语、日本景点详解、酒店安排与入住、旅行社与酒店经营模拟、日式管理服务、日本菜的配制

3.学前教育(涉外教育培养班)

主干课程: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幼儿文学、学前儿童数学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科学技术社会、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心理学、幼儿园课程、学前卫生学、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幼儿园管理与组织、学前教育学

实训实习:育婴课程、营养课程、中医养生、家庭教育指导、幼儿园经营、托管培优课程、心理学、英语口语、英语国家概况

4、.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建筑工程培养班)

主干课程:建筑工程制图、建筑材料学、土力学与地基基础、钢筋混泥土及砖石结构、建筑工程施工与组织、建筑力学、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测量、建筑工程预算

实训实习:土地勘测、房屋绘图、工程造价、施工员预算员造价、勘探员考证课程、葛洲坝集团实习实训

5.会计电算化(银行订单培养班)

主干课程:财务管理学、经济法概论、会计电算化基础、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经济应用写作、中国税制、国民经济统计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关系数据库原理与设计、法学概论、C语言程序设计

实训实习:金蝶软件模拟实训、创业资金模拟实训、中信银行实习实训

6、装潢艺术设计(设计及三维动画培养班)

主干课程:设计绘画、设计艺术透视学、工程制图、设计表现、建筑空间概论、园林景观设计室内环境与设备、多媒体技术与运用

实训实习:三维动画设计、酒店装饰与设计、数虎动漫实习实训

规章制度

1、湖北大学成教学院关于教室使用与管理的暂行办法: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必须加强对教室的管理。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成教学院所有教室由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任何部门不得将教室作为专用或改为它用。

第二条:教室行政管理归口物业管理中心、机械厂、油料所,并成立教室管理小组,将教室划分成管理区,落实到人。

第三条:教室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教室的日常管理(包括打扫清洁)。领发粉笔、板刷等教具,负责家具、电器设备的添置和维修,并协助学校保卫处搞好安全保卫工作。校物业管理中心、机械厂、油料所要配合好成教学院共同管理好教室。

第四条:教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已排课的教室提前半小时开门。上、下午及晚自习后,检查门窗,按时关门。

第五条:教学管理办公室按教学计划安排上课教室。

第六条:教师应按时上、下课,不得拖堂,以免影响下一班教学。上课时,非本课堂听课的学生,不得擅自进入教室;未到下课时间,学生不得守侯在准备上课的教室门口,或者用其它方式催促教师提前下课。

第七条:爱护教室内一切设备,桌椅、讲台不得搬出室外,各种电器设备、教具不得随意拨弄、取走;严禁撬门、砸窗。不准在桌椅、门窗、墙上雕刻涂写。各单位在使用教室前如发现门窗、家俱、电器等设施损坏、丢失,应及时向教室管理小组报告,以便管理人员追查责任。

第八条:严格遵守湖北大学《课堂规则》,不许乱丢纸屑、果壳、污物。不随地吐痰;不准在教室内外张贴各种标语、通知等。

第九条:院内借用教室组织活动由各部门书面申请,经主管院长审批,到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院外教师要求调?停课或单位借用教室承办统考等,拟书面申请联系,到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

2、湖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管理办法:为了提高成人教育本、专科课程教学的质量,科学地考察学生的综合学习能力,准确、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加大考试改革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担任函授课程的主讲教师应于授课后一个月内,将本课程结业考试试卷A、B、C三套及试题答案交(寄)给成教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第二条:担任成人脱产班、夜大学课程的主讲教师应于期末考试前一个月内,将本课程结业考试试题同时编制出A、B、C三套试卷及试题答案送交成教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第三条;命题样卷由成教学院统一印制,主讲教师应严格按照样卷的要求命题,否则,予以拒收。

第四条:各学院在接到考试试卷后,应及时组织人员批阅,两周内将成绩册与试卷交回成教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试卷印制、交接、保管与保密。试题样卷由各学院教学秘书直接与教学管理办公室试卷专管人员交接,由教学管理办公室组织试卷的印制、密封、装袋。试卷印制、交接直至考试进行前应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防窃卷、泄题现象发生,一旦发现试卷泄密,应及时报告教学管理办公室作突发事件处理,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实行考试证制度。所有课程的考试,学生必须出示考试证,无考试证者不能参加考试,遗失必须补办。学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考试,迟到三十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开考后三十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

第七条:学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考试相关的任何文字材料,携带的物品必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学生须随身携带贵重物品,桌面、桌内除答卷必须用具外,不得存放其它东西。

第八条:考场实行单人、单桌、单行。学生不得随意挪动座位,必须服从监考教师调动。考场内不准吸烟,开考后关掉呼机和手机,保持考场安静。

第九条:分发试卷时,考生不得离座。接卷后,检查试卷是否缺页、缺题,在试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学号,未填写或填写不清楚的,该科试卷作废。答题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注意答案字迹清楚、卷面整洁。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第十条;考试期间,学生除因突发疾病经监考教师同意或交卷两种情况可离开试场外,不准以其他理由离开试场。学生无故离开试场后,不得再进入试场继续考试。

第十一条:试卷答毕,将试卷反扣桌上,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内说话,不得干扰考场秩序。

第十二条;考试期间,除巡视员、本考场监考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班主任工作条例

湖北大学自学考试试点班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

为了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全国高等学校党建会议精神,加强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点班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条例。

一、班主任的设置与聘任

1.学生班按专业设置,学生数满60人设为一个班,每班设班主任一名,学生数不足100人的专业设年级班主任一名。

2.兼职班主任只能担任一个班或年级班主任,专职班主任可以担任两个班级班主任。

3.班主任主要由在职教师或干部担任,也可以由离退休干部、教师担任。

4.班主任实行聘任制,一年一聘。经学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如辞聘或解聘,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有关学院并报成教学院。

5.班主任由各学院提供名单,报成教学院审查同意统一聘任,成教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直接聘任班主任。

二、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1.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思想作风正派,严以律己,情操高尚,办事公道。

2.能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心理沟通能力。

4.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三、班主任的职责及任务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引导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成为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在班内建立马列理论及党章学习小组,并制定详细计划,使学生马列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

(2)每两周组织一次政治学习或团组织活动。

(3)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认真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5)加强调查研究,掌握自学考试试点班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2.以学习为中心,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1)每周随堂听课一次,听取任课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成教学院及有关方面反映情况,协调各方力量,尽可能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掌握学生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促进学生学业进步。

(3)每学期举办一次学生学术报告或学习心得交流体会。

(4)每学年度向学生家长通报学生在校学习及综合表现情况。

3.指导班委会、团支部的工作,注重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加强班风、学风及考风建设。

(1)认真组织班委会、团支部制定工作计划,积极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队伍。

(2)建立班务日志,记载每天班级活动情况。

(3)每周召开一次班务例会,总结一周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做好记录。

(4)每月开一次主题班会。

(5)学期末指导学生干部写好工作总结,报成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并作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反映,杜绝各类不良事件的发生。

(1)每周下宿舍3-4次(因正常工作到学生宿舍除外),了解学生生活情况,督促学生做好室内卫生,遵守作息制度,保持良好室风。

(2)每学期要和学生谈一次话,了解学生思想情况,及时做好工作。

(3)建立重要事情报告制度,对于学生中出现的不良苗头及事故,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成教学院及有关部门报告。

(4)主动参加学生的文体活动。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大型活动要亲自带队,并认真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5)在了解和熟悉学生的基础上,认真负责地做好学生的学年鉴定、毕业鉴定及各类评奖、评选工作。

四、班主任的考核

1.班主任的考核工作由成教学院统一组织,各相关学院协助配合。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成教学院要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将平时考核及班级建设原始材料存档。

3.成教学院每学期将不定期召开学生、任课教师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及教师对该班及班主任工作的反映,并记录存档。

4.班主任每周应向成教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口头汇报一次学生工作情况,学期末写出工作总结(一式二份),分别交成教学院和所在学院分管领导。

5.成教院领导根据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对班主任作出学年度考核鉴定,评出考核等级。

五、班主任工作的报酬与奖惩

(一)班主任工作的报酬

1.班主任工作一般按每月每班不高于200元的金额支付班主任津贴。

2.学生数超过60人的班级,每增加1人,班主任津贴每月增加1元。学生数超过100人的班级(不含100人),班主任津贴每月300元。

3.班主任津贴每学期发放一次。

(二)班主任工作的奖惩

1.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表现突出且年度考核优秀者,成教学院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成绩显着且符合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的,推荐其参加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

2.各学院和成教学院对工作不负责任的班主任,应及时对其进行?

批评教育,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如任职期满考核不合格,或班内多次发生突发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予以解聘,并视情节轻重扣发该学期30%-50%的班主任津贴。

六、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一)优秀班主任的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本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为优秀。

3.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所负责的班集体荣誉感强,纪律严明,学风考风好,班风正。

4.本学年度班上未有严重违纪现象和意外事件发生。

5.全班的自考课程通过率在75%以上。

(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程序

每学年9月成教学院根据学年度考核结果,按学校下达的比例推荐优秀班主任名单,并将优秀班主任候选人事迹材料及各类考核材料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授予湖北大学“优秀班主任”称号,并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七、本条例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行。成教脱产班参照执行。

八、本条例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参考资料

本文发布于:2023-06-01 18:57: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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