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另发单行本),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2日铁道部发布的《铁路旅客及行李包裹运输规程》(铁运〔1991〕57号)届时废止。
中文名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发布时间1997年
施行时间1997年12月1日
制定目的维护正常秩序,保障合法权益
最近修改2010年10月13日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
010年修改的内容通知关于公布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内容的通知
铁运〔2010〕190号
各铁路局:
为适应铁路旅客运输发展,决定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各铁路局要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规章修改内容,并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将本次主要修改内容摘编后在车站、列车等场所进行公告。
修改内容1.第三条:“铁路旅客运输专刊”改为“铁路客货运输专刊”。
2.第五条“等级”前增加三款:
“直达票:从发站至到站不需中转换乘的车票。
通票:从发站至到站需中转换乘的车票。
改签:旅客变更乘车日期、车次、席(铺)位时需办理的签证手续。”
最新资讯人民网北京8月12日电 (记者乔雪峰)记者从国家铁路局获悉,针对近期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国家铁路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毫不松懈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通过铁路运输扩散,全力保障广大旅客和职工健康安全。[1]
参考资料本文发布于:2023-06-01 18:28: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92/18662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行政规程).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行政规程).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