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培新,男,1974年8月出生,汉族,籍贯福建连城,全日制研究生,法学博士。1996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现任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曾任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原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等职。
中文名罗培新
别名汉族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福建连城
出生日期1974年8月日
入党时间1996年4月
工作时间1996年7月
人物履历1992年9月——1996年7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系
1996年9月——1997年7月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工作
1997年9月——2000年7月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2000年9月——2003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2003年7月——2004年7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2004年7月——2005年7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2005年7月——2007年1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
2007年1月——2007年12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
2007年12月——2009年7月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2009年7月——2010年4月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
2010年4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
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
任前公示2015年4月7日,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发布上海市市管干部提任前公示,罗培新拟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人物着作《公司法的合同解释》(专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版。
《公司法的经济结构》(二人合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
《WTO中的争端解决:程序与实践》(二人合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版。
《转型政治和经济环境下的公司治理》(独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股利政策与公司治理》(独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法律与资本主义:公司危机揭示的全球法律制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独译),北京大学2010年版。
《公司法的经济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版。
《公司金融法律原理》(独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公司法剖析:比较与功能的视角》(第二版)(独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公司法基础》(独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抑制股权转让代理成本的法律构造》,《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7期。
《科学化与非政治化:美国公司治理规则研究述评》,《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
《美国金融监管法律与政策之反思:兼及对我国金融法律之借鉴》,《中国法学》2009年第3期。
《填补公司合同“缝隙”:司法介入公司运作的一个分析框架》,《北京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新华文献》转摘。
《公司法学研究的法律经济学含义——以公司表决权规则为中心》,《法学研究》2006年第5期。
《公司法强制性与任意性边界之厘定——一个法理分析框架》,《中国法学》2007年第4期。
《证券市场和谐生态环境之法律构建》,《中国法学》2005年第4期。
《公司法的合同路径与公司法规则的正当性》,《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
《公司担保法律规则的价值冲突与司法考量》,《中外法学》2012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
《揭开特拉华州公司法神话的面纱》,《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
《论我国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问题》,《中国法学》(第二作者),2001年第6期。
另在《法学》、《法律科学》等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在《南方周末》、《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财经》、《法制日报》媒体等发表财经法律时评百余篇。
人物荣誉曾获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北京大学第九届“挑战杯——五四青年科学奖”一等奖、深交所第六届会员单位和基金公司优秀研究成果综合市场类一等奖、北京大学创新奖、美迈斯“面向二十一世纪法学奖学金”特等奖、君合律师人才奖学金第一名、宝钢奖等若干奖项。
2006年9月被上海市法学会评选为上海市第三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2009年获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及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2014年获评为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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