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主管河北省公安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更新时间:2024-12-23 22:17:48 阅读: 评论:0

河北省公安厅(主管河北省公安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河北省公安厅 (主管河北省公安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次浏览 | 2022.08.10 18:17:35 更新 来源 :互联网 精选百科 本文由作者推荐 河北省公安厅主管河北省公安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河北省公安厅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河北省公安厅网站该网络平台设置了警务公开、民意征集、网上办事、互动交流四大功能,主要栏目有“公安要闻”、“民意直通车”、“警情提示”、“在线咨询”、“便民警务地图”、“民声调查”等。其中“民意直通车”接受公众对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具体执法执勤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省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政策。

中文名

河北省公安厅

英文名

Department of public curity of Hebei Province

总部所在地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76号

主管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安部

地理位置河北省公安厅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76号。槐安西路与苑东街交口南侧。

部门领导

刘凯,男,汉族,1969年8月生,安徽巢湖人,现任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安忠起,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河北晋州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河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张士良,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河北晋州人,1974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巡视员。

史贵中,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河北元氏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尹殿军,现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刘云峰,现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李国忠,现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李金元,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河北唐山市丰南区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冯帆,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河北保定顺平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刘东、吴鸿恩 副巡视员;

职能介绍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省公安工作的有关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省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政策。

3、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4、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指导出入境、国外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7、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8、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工作。

10、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管理工作。管理省看守所。

11、指导监督全省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及公安机关承办地方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3、组织实施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14、拟定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15、统一领导全省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对武警总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

16、拟定全省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的规划。

17、拟定全省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监督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协助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督办公安机关重大违纪案件。

18、指导河北铁路公安局、民航河北省管理局公安处、河北省林业公安局的公安业务工作。

19、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办公室

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反馈社情和公安信息;指导公安调研工作并承担重要课题调研任务;负责档案业务、保密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外事接待等工作。

政治部

指导全省公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及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公安系统立功创模、抚恤优待、健康保护、心理训练工作;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工作及全省公安机关警衔管理、民警录用辞退、专业技术职位任职等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公安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公安文化建设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

纪委监察室

监督检查全省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议、命令情况;查处和督办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重大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监督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和党员不服党组织处分的申诉;对全省公安机关和民警进行党风党纪和纪律条规教育。

审计处

负责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厅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并督促整改落实。

科技信息化处

拟订全省公安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科技强警战略;负责科研攻关、技术推广、装备研发等公安科技工作;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负责技防产品和工程的监督管理、检测发证;负责公安工作的通信勤务保障

信访处

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信访工作;受理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直接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查办。

警务保障部

负责全省公安装备、被装配备标准拟定和购置、调拨、储存、供应、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省公安机关业务经费,指导财务工作;编制和管理厅机关经费预决算,负责厅机关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治安管理局

制定公安派出所总体建设规划并指导开展业务工作;负责特种行业、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指导、监督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大型活动、重要节日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审批集会、游行、示威;指导、监督、检查全省非军事系统枪支弹药、民用枪支、爆炸物品、特种刀具、弓弩、剧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工作,并查处相关案件;指导全省户籍管理和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公民身份证制发、日常管理、使用查验工作;承办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指导和参与重大治安案件及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案件的查处工作。

刑事侦查局

督导、协调全省涉枪、爆炸、杀人等暴力犯罪案件、文物走私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直接立案侦办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指导、协调打击流窜犯罪、缉捕在逃犯工作;规划、指导和开展法医、痕迹、生物、理化、毒化、文件、影像、电子物证等刑事技术工作和警犬技术工作,参与或直接办理重大案件、事故、灾害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工作,负责全省疑难案件各类物证的检验鉴定、复核及心理测试技术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侦破有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境外黑社会渗透组织、跨境有组织犯罪案件。

警务督察总队

对全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网络安全保卫总队

监督、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维护网上公共秩序,保障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监督、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监所管理总队

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安康医院业务工作;检查指导全省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规划和监督监所修建工程。

法制总队

组织或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办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组织开展法律应用研究、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出入境管理局

管理全省公民非公务活动出境和来我省境外人员,审核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负责全省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审批与管理;办理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协作事项,组织侦办和查处涉外案(事)件。

禁毒总队

指导全省公安机关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禁种铲毒、禁吸戒毒和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监管工作;负责跨境、跨省(区、市)特大毒品犯罪案件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规划指导全省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省经济犯罪案件侦办;直接立案侦办上级交办和全省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

组织、指导、协调全省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办工作,直接查处和侦办上级交办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完善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与联动机制,参与联合执法行动。

环境安全保卫总队

组织、指导、协调全省环境犯罪刑事案件侦办工作,直接查处、侦办上级交办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完善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与联动机制,参与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交通管理局

负责全省交警系统的协调指挥、装备财务管理;指导全省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预防和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科技应用和管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等业务工

官方网站

河北省公安厅网站该网络平台设置了警务公开、民意征集、网上办事、互动交流四大功能,主要栏目有“公安要闻”、“民意直通车”、“警情提示”、“在线咨询”、“便民警务地图”、“民声调查”等。

其中“民意直通车”接受公众对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具体执法执勤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警情提示”着重向公众发布涉及全省或某个区域的治安动态、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加强防范;

“在线咨询”则是24小时接受群众就办理具体公安行政事务的政策咨询;

“便民警务地图”是全省各市、县(区)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刑警队、交警队办公地址及公开电话指南。

河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是河北省公安厅党委实施民生警务战略的具体步骤之一,省厅党委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群众意见和建议,确保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相关内容

3月26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各项严打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并介绍了下一步重点打击专项行动部署。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抢劫、、强奸、杀人、放火、爆炸等犯罪案件3400余起,其中命案150起、抢劫案件1200余起,抓获跨区域流窜犯罪嫌疑分子1200余名,打掉犯罪团伙207个。下一步,省公安厅将通过强力推进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深入开展食药安全保卫“四大战役”、继续严打各类侵财犯罪、扎实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继续清理整治“网络黑市”等,继续对各类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新闻发布词之一

我省公安机关近期破获一批大案要案

按照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张越“要坚持主动进攻、重拳出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形成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的明确要求,今年以来,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重点突出、力度超强、措施过硬的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相继攻克了一批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案要案,铲除了一批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犯罪团伙,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全省社会治安环境,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一、攻克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

全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刑事大案要案,采用挂牌督办、专案专办、综合研判等措施,深入开展破案攻坚会战,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省共破获抢劫、、强奸、杀人、放火、爆炸等犯罪案件3400余起,其中命案150起、抢劫案件1200余起。保定先后成功侦破雄县“2011•10•14”特大抢劫金店案、南市区“3•04”杀人碎尸案;沧州连续侦破泊头抢劫杀害女大学生案、海兴县系列案;秦皇岛破获一起特大贩卖、制造毒品案,捣毁一制造、贩卖毒品工厂;邢台破获威县“2•17”爆炸案;衡水抓获部督涉嫌拐卖儿童案件嫌疑人3名,解救被拐婴儿3名。

二、摧毁一批系列性、跨区域侵财犯罪团伙

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对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实施了精准打击。针对去年冬季以来我省多发性侵财案件突出的情况,从今年1月1日开始,省厅先后部署开展了以打击“两抢一盗”为重点的“燕赵利剑”一号行动和以打击团伙性、系列性、跨区域流窜侵财犯罪为重点的“燕赵利剑”二号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共破获盗抢案件1.8万余起,抓获跨区域流窜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打掉犯罪团伙207个。石家庄市警方一举打掉了4个盗窃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25名,破获系列盗窃案件200余起;唐山市警方成功打掉一作案100余起、涉案金额达150余万元的入室盗窃团伙;邯郸警方打掉一个蒙面持刀抢劫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0名,破获抢劫、盗窃案件30余起;廊坊警方与沈阳警方密切配合破获一起案值65万元的网络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沧州警方摧毁一特大流窜敲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和入室盗窃犯罪团伙,破获案件130余起;保定蠡县警方打掉一跨省市特大盗窃团伙,抓获团伙成员7名,破获盗窃案件50余起,涉案价值300余万元。

三、铲除一批非法制售食品药品“黑窝点”

为打赢“餐桌保卫战”,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全省公安机关在全面摸排违法犯罪线索的基础上,把端窝点、捣网络、除源头作为主攻方向,相继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2012行动、“保卫春耕”农资打假等系列行动,及时铲除了一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假酒、假保健品的社会毒瘤。截至2月底,全省共破获食品、药品案件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4名,端掉黑窝点17个,捣毁犯罪团伙7个,涉案总价值达3800余万元。唐山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制售假冒高档白酒案,捣毁制售窝点4个,涉案金额600余万元;张家口警方打掉一非法提炼油脂黑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涉案金额100多万元;邯郸警方与药监部门联合打掉一个非法销售使用假药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四、清理了一批“网络黑市”

为净化互联网环境,自去年11月开始,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清理整治“网络黑市”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治网上贩卖枪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窃听软件、个人身份信息等18类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违法有害信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开展4个月以来,全省共清理违法有害信息1.6万余条,关闭违法网站(栏目)28个,责令限期整改8家,停机整顿31家,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1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有力压缩了网络违法犯罪的活动空间,遏制了互联网违法有害信息的传播。今年1月份,石家庄市公安局网安部门通过网上摸排线索,会同刑侦部门摧毁一个偷盗机动车犯罪团伙,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缴获赃车8辆。2月中旬,邢台市公安局网安部门会同刑侦部门破获一起网上贩卖违禁枪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气枪等违禁枪支13把及大量配件。

以上是近期我省公安机关主要工作战果。我们还筛选出一些典型案件,已经发放给大家,就不再现场宣读了。

谢谢各位记者!

新闻发布词之二

“五把利剑”直指各类多发犯罪

——我省公安机关近期推出多项严打各类犯罪专项行动

各位记者,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我省公安机关近期开展的五个重点打击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一、强力推进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从3月1日开始,全省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半年的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掀起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高潮。此次“破案会战”将对各类经济犯罪发起全面进攻,对常见、多发经济犯罪活动开展持续打击,通过破获一批大要案件和系列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打击处理一批职业犯罪分子,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效能和打击经济犯罪的社会影响力。破案会战的具体打击目标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职务侵占犯罪、挪用资金犯罪、挪用特定款物犯罪等共128类犯罪,我省多见多发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传销、集资诈骗、假币、假发票、银行卡诈骗犯罪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销售侵权复制品、伪造倒卖车船票等违法犯罪均在打击范围。

为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这场“破案会战”,打一场对经济犯罪的人民战争,省公安厅开通了举报电话,并开通了网上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每起案件,公安机关都将认真受理,快速调查,凡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立案。

二、深入开展食药安全保卫“四大战役”

行动时间持续至今年年底。主要内容:一是集中组织开展打击“病死猪”犯罪破案会战,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彻底挖出制售“病死猪”的“黑工厂”、“黑作坊”,彻底摧毁“病死猪”犯罪产业网络。二是开展深入打击“瘦肉精”“地沟油”犯罪“回头看”,坚持露头就打,以打促防,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防此类案件发生反弹。三是集中打击制售假药犯罪,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既重点打击农村地区小药房、小诊所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同时打击一些假药堂而皇之进入大中城市正规医院的犯罪行为,以此为突破口,循线查获背后的制假窝点,捣毁整个网络。四是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深入乡村、走访农户,全面摸排制售伪劣农资的违法犯罪线索。会同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对农资批发、集散地、经营门店和物流配送、乡镇游商的监控巡查,千方百计为受害农民挽回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继续严打各类侵财犯罪

侵财犯罪严重侵犯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利益,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一大社会毒瘤。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化严打整治专项斗争,重点围绕城市、城镇、商品集散地、交通沿线以及治安复杂的村镇;居民小区、广场街道、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集贸市场等易发案部位,旅店、出租房屋等外来人口集中地,废品收购、二手手机销售、汽车修理交易等行业和场所,严厉打击各种团伙性、流窜性、系列性盗抢犯罪,街头抢劫、抢夺、扒窃等现行犯罪,饶阳、献县、肃宁“三角地带”职业盗抢犯罪,盗抢金融机构、抢劫银行取款人、撬盗保险柜、盗抢车内财物犯罪,以及电信诈骗犯罪。

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311—83612996转7220。

四、扎实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

为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全力消除涉枪涉爆隐患,省公安厅决定,自2012年3月1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通过重点打击、集中收缴、网上治理、全面整治、强化管控等措施,坚决查处一批涉枪涉爆案件,查缴一批非法枪支和爆炸物品,抓获一批涉枪涉爆犯罪嫌疑人,捣毁一批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的窝点和网络,消除一批涉枪涉爆安全隐患。为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缉枪治爆行动的积极性,省、市、县公安机关都出台了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的奖励标准。4月底之前,各级公安机关将在重点地区各乡镇、农村委员会和社区、街道居委会的大门旁,乡镇、农村、社区的出入口和主要路口刷写永久性奖励举报通告,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公安机关的举报奖励内容,找到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

五、继续清理整治“网络黑市”

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11月底,主要内容:全面清理网上贩卖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弩、剧毒化学品、手机窃听软件、手机改号软件、身份证、银行卡、假证、假币、假发票、汽车干扰器、网络电视棒、个人身份信息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开锁工具等群众反响强烈、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违法有害信息,铲除违法网站、群组,整治一批违法有害信息问题突出的互联网服务单位,封停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使用的网络账号,查办一批涉网违法犯罪案件,查处一批涉网违法犯罪人员。

省公安厅网安总队举报电话:0311—83616117转6070。

各位记者,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主业,破案才是硬道理。在这里,我们郑重承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全省公安机关将围绕“人民群众最痛恨什么犯罪就打击什么犯罪,群众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强烈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工作思路,坚持顺应民意,综合施策,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行为的凌厉攻势,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新闻发布词之三

典型案例

案例一:沧州“1·22”抢劫杀害女大学生案。2012年1月22日下午13时,泊头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营子镇东柏舟寺村田地里发现一具女尸。警方勘查认定,死者系两天前失踪的献县籍女大学生刘某。沧州市公安局、泊头市公安局、献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迅速组成专案组,投入案件侦破工作中。工作组先后排查走访抛尸现场周边乡村19个,走访群众12000人。经缜密侦查,警方认定营子镇后乜村张志斌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16日上午,办案民警将张志斌抓获,当场查获其随身携带的刀具一把。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志斌交代,1月20日上午,他驾驶长安面包车途径307国道献县郭庄路口时,遇到受害人刘某拦车去献县县城。在将受害人骗上车后张志斌产生抢劫念头。途中,他将车驶入偏僻小路,对受害人实施殴打,抢劫现金305元和手机1部后,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受害人杀死,抛尸荒野。目前,犯罪嫌疑人张志斌已被批捕。

案例二:威县“2.17”爆炸杀人案。2月17日2时25分,邢台威县七级镇一家沿街农资门市发生爆炸,门市经营者闫某、其妻李某和他们的3岁儿子受伤,其中,李某及孩子不治身亡。此案发生后,邢台市、威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全力进行侦破。省厅直接督办该案,并派出刑侦专家亲临一线指导案件侦破。经大量走访摸排,办案民警获悉,七级镇中七级村村民李玉沛(男,49岁)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随即将其抓获。据李玉沛供述,他的儿子在受害人闫某的门市旁边也开着同样的农资门市,生意竞争不过闫某,遂产生报复念头。2011年3月,李玉沛将自制土炸药包放于闫某门市内,因被闫及时发现未能引爆。2月17日零时许,李玉沛再次自制炸药包将闫某所居住房屋炸塌,致死2人、致伤1人。

案例三:秦皇岛“2·21”特大贩卖、制造毒品案。2月21日,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通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2.21”特大贩卖、制造毒品案件,捣毁一制造、贩卖毒品工厂,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收缴了大量的制毒工具、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冰毒,查扣钢珠枪一支、汽车一台。2011年10月中旬,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一个制贩毒工厂可能藏匿于山海关区或周边区域。山海关分局高度重视此线索,迅速抽调警力投入侦查工作。2011年10月27日,警方通过对吸贩毒人员的审讯,获悉辽宁绥中籍一名男子王某某在山海关开办制毒工厂。专案组经过近四个月的侦查,最终掌握了王某某的基本情况(32岁,辽宁绥中县永安乡人),并掌握了该团伙成员构成及贩卖毒品上下线之间的网络关系。2月21日,专案组抓获王某某等三人,当场缴获冰毒20克。经审讯,王某某交代自2011年10月以来,在自己居住的渤海家园小区建立制毒工厂,由药品中提炼麻黄素制作毒品,以每克450元至600元的价格批发给张某某等人在秦皇岛、葫芦岛一带进行贩卖。目前,该犯罪团伙7名骨干成员已被刑事拘留。

案例四:海兴县系列女性案。今年1月11日,海兴县公安局接报案称:在海兴县香坊乡某足疗店当服务员的盖某某于1月8日晚21时许被一男子至山东省无棣县,该男子向盖某某家人索要赎金15万元。盖某某家人向嫌疑人指定卡内打入88000元,被该男子取走。在警方开展侦查工作期间,2月8日,警方再次接到报案:在海兴县香坊乡开洗头房的邢某某于2月5日晚上被人,并被其中一男子性侵,家人被勒索现金4万元。对连续发生的案件,海兴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经大量工作,警方认定曾在邢某某的洗头房上班的服务员“小汝”(20岁,吉林省东辽县建安镇向化村人)具有重大嫌疑。通过“小汝”,警方又迅速锁定了“小汝”的男友李某某(男,33岁,吉林省榆树市泗河镇双榆村人)、路某某(男,21岁,海兴县高湾镇路庄村人)和李某某(男,36岁,孟村县高寨镇大文台村人)等三名犯罪嫌疑人。2月26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在黄骅市先后将以上四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讯问,四名犯罪嫌疑人对盖某某、邢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了在沧州、陕西省、山东省等地的7起案以及索要现金4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2月27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代,办案民警又将另一同案犯罪嫌疑人泮某某(女,20岁,海兴县张会亭乡前潘村人)抓获归案。

案例五:抚宁“3·07”婴幼儿索要巨额赎金案件。3月7日凌晨3时30分许,抚宁县公安局接到榆关镇居民王某报警,称其一家三口在家睡觉,醒来后发现身边一周岁的儿子不见了。接报后,县局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王某家中开展现场勘察工作。正在民警询问受害人情况时,王某父亲手机接到一条短信,称小孩已被控制,让其准备120万元赎金。在确定案件性质后,公安机关迅速启动重大刑事案件工作机制,一方面围绕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展开侦查;另一方面迅速调集周边地区警力,在现场周边道路设置卡点,堵截犯罪嫌疑人。4时20分许,办案民警在榆关镇平市南村至鸭儿峪村路上将犯罪嫌疑人驾驶的面包车截获,成功找到被的婴儿。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27岁,抚宁县人)如实交代了3月7日零时2时许,从二楼楼顶进入王某家卧室,趁夫妻两人熟睡之时将孩子偷偷抱走,并顺手将其家中的一部手机带走,随后向王某父亲发短信索要120万元赎金的犯罪事实。

案例六:石家庄四个盗窃团伙系列盗窃案。今年3月5日凌晨,石家庄市公安局在前期缜密侦查、严密布控的基础上,果断出击,一举打掉了活跃在该市的四个盗窃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25名,破获系列盗窃案件200余起,缴获管制刀具10把。今年以来,石家庄市新华集贸市场、火车站、南三条、北国等商业繁华区屡屡发生扒窃及掂包案件,引起了各级领导的广泛关注。石家庄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调查工作。专案组民警通过大量艰苦的侦查工作,最终掌握了四个盗窃犯罪团伙的的组织结构、成员真实身份和犯罪事实等。3月5日凌晨5时,专案组兵分四路、重拳出击,对所有犯罪团伙成员实施集中抓捕,先后在桥西区、新华区和开发区的居民小区、招待所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四个团伙的骨干成员全部到案。同时,在犯罪嫌疑人租住地缴获赃款1万余元,银行卡300余张,身份证287张,管制刀具10把。经初步审讯,上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了在石家庄市纪念碑、南郊客运站、火车站交通枢纽等地盗窃数百起的犯罪事实。

案例七:唐山系列“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今年1月份以来,唐山市古冶区频发入室盗窃案件,受害人家中失窃钱物价值合计60余万元。古冶分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20余天的艰苦工作,确定此系列案件为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件,并锁定了一个由安徽省潜山县人为主组成的盗窃团伙。2月23日7时,办案民警确定该团伙成员藏匿地后,兵分三路实施抓捕,并于当晚10时许,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孔某(男,18岁,安徽省潜山县人)、汪某某(男,18岁,安徽省潜山县人)、黄某某(男,32岁,湖南省宁乡县人)三名犯罪嫌疑人。警方现已初步查明,孔某、汪某某自2011年以来,先后在唐山古冶、迁安、开平、遵化以及秦皇岛、沧州等地,采用技术开锁手段实施入室盗窃110余起,涉案赃物交由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进行销赃,涉案金额高达150万元。

案例八:馆陶蒙面持刀抢劫案。2011年12月23日凌晨,四名蒙面犯罪嫌疑人持刀和棍棒窜至馆陶县馆陶镇李沿村李某家中,将李某妻子扎伤后,抢走现金13000余元和2部手机。案发后,邯郸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调集刑侦、网监等警种部门与馆陶县公安局密切合作,联合出击。经专案组细致摸排,艰苦工作,以李某某(男,29岁,馆陶县馆陶镇李沿村人)、李某(男,26岁,临漳县柏鹤集乡车往村人)为首、涉案成员十余名的抢劫犯罪团伙浮出水面。2月17日,专案组在制定详细的抓捕方案后,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和武警抽调精干警力30余名,成立五个抓捕小组进行收网抓捕。经过25个小时的紧张工作,先后将李某某、李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在临漳县抓获归案,当场收缴作案工具砍刀多把、汽车2辆。经审讯,10名犯罪嫌疑人对12月23日的抢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自2010年起,结伙交叉抢劫、盗窃作案30余起的犯罪事实。

案例九:邯郸“2011.12.29”杀人案。2月22日,随着犯罪嫌疑人肖文利、樊海军的落网,邯郸“2011.12.29”杀人案宣告破获,顺破百余起抢夺、抢劫、盗窃案、一起勒索案。2011年12月29日晚22时,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分局辖区居民王某(男,26岁,邯钢工人)驾驶赛拉图轿车外出未归,翌日凌晨王妻接一陌生男子用其丈夫手机打来的电话,称王某欠对方20万元,要求家人拿钱赎人。复兴分局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12.29”专案组展开侦查。2012年1月25日,受害人王某的尸体在该市滏阳河内发现。警方综合运用多种刑技手段剥茧抽丝、寻迹追踪,终于锁定肖文利(男,41岁,邯山区人)、樊海军(男,43岁,峰峰矿区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22日,专案民警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对2011年12月29日晚,劫车、杀害王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其他犯罪事实:2006年12月26日在邯郸市贸易街113号院手持刀具将欲驾车外出的王某并勒索10万元;2011年7月4日在天津市虹桥区驾驶摩托车,抢劫手机、项链等价值5万余元;在邯郸市内三区盗窃、抢夺、抢劫,作案百余起、涉案价值数十万余元。

案例十:邢台县系列盗窃牲畜案。2011年12月份以来,邢台县辖区多次发生老百姓羊群被盗案件,不少家庭因之陷入困境。邢台县公安局急群众之所急,组织警力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办案民警经过近三个月的精心摸排、缜密侦查,最终确定了5名犯罪嫌疑人。2012年2月17日,办案民警分别将5名犯罪嫌疑人任某某、郭某某、韩某某、武某某、王某某从内丘、巨鹿、邢台市桥东区等地抓获归案。经审讯,该5名犯罪嫌疑人供述,自去年12月份以来,驾驶面包车分别在邢台县、沙河、巨鹿、桥东等地疯狂作案15起,共盗窃120余只羊,及农用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车5辆,涉案价值近16万元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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