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随借贷合同而设立的抵押、质押担保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所谓从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例如,保证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为从合同。
中文名从合同
外文名collateral contract
性质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分类依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
特点成立的从属性等
特点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从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
这种从属性主要表现如下:
1、成立的从属性:从合同的成立以主合同的成立为前提。
2、消灭的从属性:主合同消灭,从合同当然消灭。
3、处分的从属性:当事人对主合同的处分,如无特别规定其效力及于从合同。
示例保证合同、定金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即为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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