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鸣曲(Sonata)是种乐器音乐的写作方式,此字汇源自拉丁文的sonare,即发出声响。在古典音乐史上,此种曲式随着各个乐派的风格不同也有着不同的发展。奏鸣曲的曲式从古典乐派时期开始逐步发展完善。19世纪初,给各类乐器演奏的奏鸣曲大量出现,奏鸣曲俨然成为了西方古典音乐的主要表现方式。到了20世纪,作曲家依然创作着给乐器演奏的奏鸣曲,但相较于古典乐派以及浪漫乐派的奏鸣曲,20世纪的奏鸣曲在曲式方面已有了不同的面貌。
中文名奏鸣曲
外文名Sonata
拼音zòu míng qǔ
类型古典乐曲体裁
起源时间16世纪前
含义一种多乐章器乐曲体裁
代表人物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
代表作品《春天奏鸣曲》《月光奏鸣曲》
基本介绍奏鸣曲是多乐章的器乐套曲。又称奏鸣曲套曲。
它是由3、4个相互形成对比的乐章构成,用1件乐器独奏或1件乐器与钢琴合奏。通常第一乐章为快板,用奏鸣曲式;第二乐章为慢板,变奏曲式、复三段式或自由的奏鸣曲式;第三乐章为小步舞曲或谐谑曲,复三段式;第四乐章为快板或急板,奏鸣曲式或回旋曲式。
16世纪初的奏鸣曲泛指与声乐演唱的康塔塔相对的各种器乐曲。17世纪中叶以后,D.斯卡拉蒂、C.P.E.巴赫、J.S.巴赫、W.A.莫扎特等都为古典奏鸣曲式的确立作出了贡献。而以的奏鸣曲作品使这种体裁的创作达到了辉煌的顶峰。从C.M.von韦伯、F.舒伯特开始的浪漫主义奏鸣曲,继承古典传统的某些因素,但在风格上有明显的改变。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L.亚纳切克、B.巴托克、S.S.普罗科菲耶夫等人糅合古典乐派和浪漫乐派传统,融汇民族乐派与近代的种种作曲手法,赋予此类作品以新的个性。
发展历程奏鸣曲【奏鸣曲】(Sonata)原是意大利文,它是从拉丁文"Sonare"(鸣响)而来,而与"Cantata"(康塔搭,大合唱)一词相对立,是大型声乐套曲体裁之一,原意为"用声乐演唱",一个是"响着的",一个是"唱着的"。
起初奏鸣曲是泛指各种结构的器乐曲,到十七世纪后期在意大利作曲家柯列里的作品才开始用几个互相对比的乐章组成套曲型的奏鸣曲。
到十八世纪方定型为三个乐章。(海顿、莫扎特的钢琴奏鸣曲都是三个乐章的。)
后来"奏鸣--交响套曲"又增加了一个"小步舞曲"乐章,插在第二、三乐章之间,成为四个乐章的"奏鸣--交响套曲"。到贝多芬又用"谐谑曲"代替"小步舞曲",后来的作曲家还有用"圆舞曲"作为第三乐章的。
奏鸣曲在结构上类似组曲的一套乐曲,但它又和交响曲分不太开,它是一种大型套曲形式的体裁之一。
奏鸣曲简史
奏鸣曲简史巴洛克时期奏鸣曲奏鸣曲在十七世纪初是指为一或二件旋律乐器,以及一个数字低音声部而写的乐器作品,也就是一种重奏曲。 巴洛克时期的奏鸣曲主要有两种,「独奏奏鸣曲」(solo sonata) 以及「三重奏鸣曲」(trio sonata)。由于在这个时期的乐器曲均有一个数字低音声部存在,因此,参与演奏的人数并非其名称上的数目。
巴洛克初期的奏鸣曲可由单一乐章或是多乐章而组成,当时的乐章尚未有固定的排列顺序及形式,奏鸣曲的乐章可自由的跟舞曲混合。17世纪中开始,奏鸣曲可供不同场合使用之需而分为「教会奏鸣曲」 (sonata da chiesa) 以及「室内奏鸣曲」 (sonata da camera)。「教会奏鸣曲」的风格较严谨,大多是由注重对位法的乐章而组成;「室内奏鸣曲」则在前奏曲后接上舞曲,风格和曲式都自由许多。 「教会奏鸣曲」的风格较严谨,大多是由注重对位法的乐章而组成;「室内奏鸣曲」则在前奏曲后接上舞曲,风格和曲式都自由许多。从这个时候开始,「教会奏鸣曲」在乐章的排列顺序上渐渐有了规范----四个乐章,各乐章的速度为慢─快─慢─快。到了科莱里 (Arcangelo Corelli 1653-1713)时期,他数量丰富的小提琴奏鸣曲作品更是奠定了「教会奏鸣曲」的排列顺序。「室内奏鸣曲」虽然还是没有固定的乐章数目及顺序,但是也开始沿用转换乐章时变换速度这个规则。
小提琴在巴洛克初期是最被看重的一种旋律乐器,因此当时有大量的小提琴奏鸣曲出现,此外,还有无伴奏的小提琴奏鸣曲存在。在此种曲式中,又属巴赫所做的六首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组曲最考验演奏者的技巧。至于键盘乐器方面,早期的键盘乐器奏鸣曲数量并不多,一直到巴洛克盛期,由D.史卡拉第 (Dominico Scarlatti 1685-1757)写下数百首单乐章的键盘奏鸣曲之后,此类奏鸣曲才跃升为主流。
古典乐派
受到启蒙时代的理性思考所带来的影响, 古典乐派的音乐无论是在创作风格或是技巧上都和巴洛克音乐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由于此时期的音乐家开始运用简明的曲式从事创作,导致曲式的结构在古典乐派渐渐确立成形。这个转变也为奏鸣曲带来了固定的创作形式。
古典乐派时期的奏鸣曲大多是由三或四个乐章组成,除了少数例外,这个时期的多乐章作品中的第一乐章,一定是快板,而且是采用「 奏鸣曲式 」创作,其调性则是乐曲的主调。第二乐章通常是和第一乐章形成对照的慢板,曲式并无一定,可以是二段式(体)、三段式(体)、或者是变奏曲等。在由四个乐章组成的奏鸣曲里,第三乐章多为小步舞曲(minuet)或是诙谐曲(Scherzo),这两种曲式都是三段式(体),速度通常是中等到快速的范围内;如果乐曲由三个乐章组成,第三乐章则会有终章的气势。第四乐章要具备终结全曲的气势,必须能和第一乐章互相呼应,作曲家偶尔会采用「奏鸣曲式」或是生动活泼的「轮旋奏鸣曲式」创作。上述的曲式结构在十八世纪后期成为固定模式, 海顿、 莫扎特以及贝多芬的多乐章作品,均采用此格式创作。
浪漫乐派奏鸣曲十八世纪末,法国的中产阶级对于贵族及教会长期掌握政权、无视平民生活苦楚的情形逐渐感到愤怒,这股激愤的民心逐渐凝聚成一股革命的力量,这次革命活动并为西方历史带来了重大的改变。 中产阶级在激烈的战争后打垮了贵族及教会组织,此番革命浪潮席卷了整个欧洲,欧洲的社会阶级划分也濒临全面瓦解的命运。浪漫主义正是在这样风起云涌的时代中所产生的时代精神,追随著此等精神,艺术创作逐渐变得自由、主观。
浪漫乐派的奏鸣曲大多数仍保留古典乐派所传承下来的四个乐章的形式,但是和古典乐派的奏鸣曲相比,此时期奏鸣曲的乐曲长度明显的增加了许多。在曲式方面,古典乐派的曲式结构仍被采用,但是大多数人仅约略遵循曲式的规范,有的作曲家将曲式的结构完全拓展开来,有的作曲家则省略部分结构。
浪漫乐派后奏鸣曲20世纪初,与厌弃19世纪传统的思潮有关,奏鸣曲创作再次出现向不同方向发展的趋势。А.Н.斯克里亚宾的第5~10钢琴奏鸣曲,和声、曲式均有创新,但同时也显露出神秘主义的倾向。C.德彪西晚年所作的《长笛、中提琴和竖琴奏鸣曲》,则回复到巴洛克时期的乐器组合方式。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奏鸣曲套曲因新古典主义思潮的兴起而重新得到重视。I.F.斯特拉文斯基、D.米约、A.奥涅格、F.普朗克等都作有此类套曲。特别是P.欣德米特,为各种乐器所作的奏鸣曲达36首。其中有一部分在结构和风格上都与古典传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L.亚纳切克、B.巴托克、С.С.普罗科菲耶夫、D.D.肖斯塔科维奇等人则糅合古典乐派和浪漫派的传统,融汇民族乐派与近代的种种作曲手法,赋予作品鲜明的个性。这方面的代表性作品有:巴托克的两首小提琴奏鸣曲、《钢琴奏鸣曲》、《两架钢琴与打击乐器的奏鸣曲》以及普罗科菲耶夫的《第七钢琴奏鸣曲》等。此外,还可看到形式上保留奏鸣曲痕迹,手法上具有偶然性、即兴性因素的奏鸣曲,以及按奏鸣曲一词的古义所谱写成的器乐小曲。前者如P.布莱兹的《第二钢琴奏鸣曲》(1948),后者如J.凯奇《为加料钢琴而写的奏鸣曲和间奏曲》中的奏鸣曲等。凯奇的这一乐曲,实际上是一首古二段式的舞曲,经在钢琴的琴弦间塞进各种物件后,所发出的音色空茫而冷漠,体现出一种拟古、复古的意向。
小奏鸣曲系指形式短小、内容单纯、易于演奏的奏鸣曲。小奏鸣曲一般有2~3个乐章。第1乐章用奏鸣曲式,但没有展开部而仅有短小的过渡。例如M.克莱门蒂、J.库瑙等所作的小奏鸣曲。但20世纪以来,F.布索尼、M.拉韦尔、D.K.卡巴列夫斯基等作曲家所作的小奏鸣曲,则艺术性和技巧性都很高。
奏鸣曲发展
奏鸣曲一词来自意大利文sonare,为鸣响之意,在16世纪前就已存在。
16世纪时泛指一切器乐曲,与声乐曲相对。
17世纪早期,由五段或更多段对比性乐段组成的器乐合奏作品一般被认为是奏鸣曲,由此发展成巴罗克式的奏鸣曲,三重奏鸣曲是当时的重要体裁,通常有两种形式:“室内奏鸣曲”和“教堂奏鸣曲”。
到18世纪上半叶,独奏奏鸣曲取代了三重奏鸣曲的地位,最早为键盘乐器创作独奏奏鸣曲的作曲家是萨尔瓦托雷(Salvatore)和库瑙(J.Kuhnau),其后的独奏奏鸣曲以D.斯卡拉蒂和D.阿尔贝蒂等作曲家的作品为代表;C.P.E.巴赫确立了近代独奏奏鸣曲(古典奏鸣曲)的结构形式,包括四个乐章:第一乐章快板、奏鸣曲式;第二乐章慢板、三部曲式;第三乐章慢板、小步舞曲或诙谐曲;第四乐章快板回旋曲或回旋奏鸣曲。
18世纪下半叶,海顿、莫扎特省去了以往奏鸣曲中的第二乐章或第三乐章,确立了三个乐章的奏鸣曲形式(快板—行板—快板);在贝多芬的发展下,奏鸣曲体裁又向前迈了一步,就乐章数量来看他的作品包括三个乐章,有的扩展为四个乐章(创用小步舞曲,稍后用谐谑曲作为第三乐章),在发展规模上接近交响曲结构;他的32首钢琴奏鸣曲为这种体裁做出了历史性的重要贡献,标志着奏鸣曲进入成熟的发展时期。
19世纪浪漫主义时期,奏鸣曲始终是由一件或两件乐器演奏的最重要的器乐体裁,它展现了浪漫主义音乐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作品的史诗性、标题性、主题的发展性、变奏性和歌唱性等方面;乐章的数目有所发展,多乐章、单乐章(李斯特首创)不一。该时期对奏鸣曲做出重要贡献的有舒伯特、肖邦、舒曼、李斯特、勃拉姆斯等作曲家。
20世纪的奏鸣曲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方式,当时重要的作曲家大都写过这种体裁的乐曲,但风格迥异,形式不同。例如巴托克的奏鸣曲融入了民间音乐因素而且具有协奏风格;斯特拉文斯基、欣德米特、斯克里亚宾、普罗科菲耶夫的奏鸣曲受到新古典主义的影响;布列兹、潘德列茨基运用新技法进行奏鸣曲的创作。
曲式结构第一乐章:快板乐章,奏鸣曲式。
第二乐章:慢板,变奏曲式、复三或自由奏鸣曲式。
第三乐章:小步舞曲或谐谑曲,复三段式。
第四乐章:快板或急板,奏鸣曲式或回旋曲式。
有时,作品会根据需要省略第一或第二乐章,形成三乐章的结构。
艺术特色早期奏鸣曲“sonata”一词源自意大利语“sonare”,意为“鸣响”,13世纪始见于音乐用语中。16世纪初泛指各种器乐曲,以与声乐曲的泛称康塔塔相对。如G.戈尔扎尼斯的《琉特奏鸣曲》实即两首舞曲,G.加布里埃利的《轻和重奏鸣曲》是器乐合奏曲等。继加布里埃利之后,S.罗西、M.内里、B.马里尼等意大利作曲家,均称自己所作供乐器演奏的坎佐纳为奏鸣曲。
古典奏鸣曲17世纪中叶以后,古典奏鸣曲开始出现并巩固其某些特征。其中,意大利作曲家A.科雷利对套曲形式的奠定起了重大作用,他所作的奏鸣曲均由慢—快—慢—快4个乐章组成,并交替使用复调音乐与主调音乐的写法;D.斯卡拉蒂则通过500余首奏鸣曲的创作实践,确立了古典奏鸣曲式(见奏鸣曲式)。当时的奏呜曲分为两类:一类是源自坎佐纳的教堂奏鸣曲,另一类是由一系列舞曲组成的室内奏鸣曲。前者主要在教堂演奏,后者多用于宫廷娱乐,并由此而发展成后来的古组曲。不论教堂奏鸣曲还是室内奏鸣曲,除少数为无伴奏的独奏形式外,多数均为重奏形式,且普遍运用键盘乐器演奏通奏低音。由于键盘乐器属家用性质,不居重要地位,故在计算声部时均被略去。如由1件高音乐器(小提琴、长笛等)、1件低音乐器(大提琴等)和键盘乐器共同演奏的奏鸣曲,不称三重奏鸣曲,而称二重奏鸣曲;由两件高音乐器(小提琴、长笛或小号等)、1件低音乐器(大提琴或维奥尔等)和键盘乐器共同演奏的奏鸣曲才被称为三重奏鸣曲。三重奏鸣曲在当时十分盛行,是最常见的体裁之一。
从早期奏鸣曲到古典奏鸣曲的转变,不仅是结构上、更是风格上的根本转变。在被称为前古典派的作曲家G.B.萨马蒂尼、斯塔米茨父子、C.P.E.巴赫等人的作品中,教堂奏鸣曲与室内奏鸣曲已日渐混为一体,音乐转向主调风格。同时,重奏也不再是最主要的演出形式,而常改由1件乐器独奏,或1件独奏乐器与钢琴合奏。到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古典奏鸣曲的结构完全定型。J.海顿、W.A.莫扎特都采用了第 1乐章为快板乐章和双主题的原则。在L.van贝多芬的创作中,各类奏鸣曲占55首,为其他器乐作品的半数。他的贡献是:扩大了各乐章的结构,使主题与主题之间的对比更加戏剧化,尾声成为主要的组成部分。在贝多芬晚期所作的《第三十一钢琴奏鸣曲》中,还加进了赋格。与此同时,奏鸣曲套曲形式在室内乐、协奏曲、交响曲等大型器乐体裁中,亦取得了居于支配性的地位。事实上,室内乐中的三重奏、四重奏,是由3件、4件乐器演奏的奏鸣曲;协奏曲是由独奏乐器与管弦乐队演奏的奏鸣曲;交响曲是由管弦乐队演奏的奏鸣曲。因此,奏鸣曲套曲乃是音乐史上最重要的乐曲形式之一。
浪漫奏鸣从 C.M.von韦伯、F.舒伯特开始的浪漫主义奏鸣曲,与古典传统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但在风格上则有明显的改变,如重视感情表达、旋律优美、和声色彩浓郁、节奏富于变化、演奏技巧有重大发展等。F.F.肖邦的3首钢琴奏鸣曲,J.勃拉姆斯的3首钢琴奏鸣曲和2首小提琴奏鸣曲,C.-A.弗朗克的《小提琴奏鸣曲》等,都充分发挥了古典奏鸣曲严密的形式感与浪漫主义音乐情思奔放的特点。F.李斯特的奏鸣曲作品,显然受到他所首创的交响诗的影响,他在《b小调钢琴奏鸣曲》中,将长期形成的多乐章套曲结构的特征,倾注到单乐章中去,并通过主题贯串的手法,开创了大型单乐章奏鸣曲的先河。浪漫派时期重要的奏鸣曲作曲家还有R.舒曼、E.格里格、C.圣-桑斯、G.福雷等。
近代奏鸣20世纪初,与厌弃19世纪传统的思潮有关,奏鸣曲创作再次出现向不同方向发展的趋势。А.Н.斯克里亚宾的第5~10钢琴奏鸣曲,和声、曲式均有创新,但同时也显露出神秘主义的倾向。C.德彪西晚年所作的《长笛、中提琴和竖琴奏鸣曲》,则回复到巴罗克时期的乐器组合方式。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奏鸣曲套曲因新古典主义思潮的兴起而重新得到重视。I.F.斯特拉文斯基、D.米约、A.奥涅格、F.普朗克等都作有此类套曲。特别是P.欣德米特,为各种乐器所作的奏鸣曲达36首。其中有一部分在结构和风格上都与古典传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L.亚纳切克、B.巴托克、С.С.普罗科菲耶夫、Д.Д.肖斯塔科维奇等人则糅合古典乐派和浪漫派的传统,融汇民族乐派与近代的种种作曲手法,赋予作品鲜明的个性。这方面的代表性作品有:巴托克的两首小提琴奏鸣曲、《钢琴奏鸣曲》、《两架钢琴与打击乐器的奏鸣曲》以及普罗科菲耶夫的《第七钢琴奏鸣曲》等。此外,还可看到形式上保留奏鸣曲痕迹,手法上具有偶然性、即兴性因素的奏鸣曲,以及按奏鸣曲一词的古义所谱写成的器乐小曲。前者如P.布莱兹的《第二钢琴奏鸣曲》(1948),后者如J.凯奇《为加料钢琴而写的奏鸣曲和间奏曲》中的奏鸣曲等。凯奇的这一乐曲,实际上是一首古二段式的舞曲,经在钢琴的琴弦间塞进各种物件后,所发出的音色空茫而冷漠,体现出一种拟古、复古的意向。
主要代表作曲家
海顿
弗朗兹·约瑟夫·海顿,Franz Joph Haydn(1732~1809)1732年3月31日生于奥地利与匈牙利边境下奥地利的一个村镇罗劳,1809年5月31日卒于维也纳。他的父亲是世代相传的车匠,母亲是贵族府中的厨工,家境贫困,12个孩子有6个夭折,海顿是12个孩子中的第2个。
奥地利作曲家弗朗茨·约瑟夫·海顿是“维也纳古典乐派”的杰出代表,十八世纪欧洲最著名的音乐家之一。他的音乐作品体裁广泛,涉及声乐、器乐各个领域,尤其对交响乐和弦乐四重奏的形成、完善和发展方面有着突出的贡献,是世人公认的“交响乐之父”和“弦乐四重奏奠基人”。他晚年创作的十二部《伦敦交响曲》和大型清唱剧《创世纪》、《四季》以及《皇帝四重奏》等作品,代表了他一生创作的最高成就。作品中所体现的鲜明的民族特色、民主思想和艺术独创性,使他成为维也纳古典乐派真正的创始人和奠基者,他那不朽的音乐作品对同时期另一位大音乐家莫扎特和以后的大音乐家贝多芬的创作,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海顿一生经历坎坷,生活道路曲折。但是,在漫长的人生岁月中,他却用纯朴、善良和慈爱的心,将毕生的才华和精力都奉献给了他所热爱的国家和人民,并忠贞不渝地为他们寻找着欢乐和慰藉。
莫扎特
沃尔夫冈·阿玛多伊斯·莫扎特,德语:Wolfgang Amadeus Mozart(1756~1791)35岁逝世。
1756年1月27日生于奥地利(神圣罗马帝国时期)的萨尔茨堡一位宫廷乐师的家庭,他的父亲奥波德是那座城中宫廷大主教乐团的小提琴手,也是一个作曲家。他的母亲也酷爱音乐,会拉大提琴和小提琴。莫扎特有很多兄弟姐妹,他是家中的第7个孩子;1791年12月5日卒于维也纳,终年35岁。其中最出名的歌剧是《费加罗的婚礼》和《唐璜》和《魔笛》。
莫扎特是奥地利作曲家,欧洲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作为古典主义音乐的典范,他对欧洲音乐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莫扎特一共创作了549部作品,其中包括22部歌剧、41部交响乐、42部协奏曲、一部安魂曲以及奏鸣曲、室内乐、宗教音乐和歌曲等作品。
莫扎特是钢琴协奏曲的奠基人,作有29部加K.107三首钢琴协奏曲,他对于欧洲器乐协奏曲的发展同样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歌剧是莫扎特创作的主流,他与格鲁克(Gluck)、瓦格纳(Wagner)和威尔第(Verdi)一样,是欧洲歌剧史上四大巨子之一。他又与海顿、贝多芬一起为欧洲交响乐写下了光辉的一页。另外,他的《安魂曲》也成为宗教音乐中难能可贵的一部杰作。作为18世纪末时的欧洲作曲家,莫扎特的音乐深刻地反映了这个时代的精神,尤其是体现在歌剧作品中的市民阶层的思想,无疑在当时具有进步的意义。莫扎特赋予音乐以歌唱优美欢乐性,然而,其中又深含着悲伤,这正反映了莫扎特时代知识分子的命运。
贝多芬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1770.12.16——1827.3.26),出生在德国波恩,祖籍佛兰德。家族是科隆选侯宫廷,自幼跟从父亲学习音乐,很早就显露了音乐上的才华。八岁便开始登台演出。
1792年到音乐之都维也纳深造,艺术上进步飞快。他信仰共和,崇尚英雄,创作了大量充满时代气息的优秀作品,如交响曲《英雄》、《命运》;序曲《哀格蒙特》;钢琴曲《悲怆》、《月光曲》、《暴风雨》、《热情》等等。他集古典音乐的大成,同时开辟了浪漫时期音乐的道路,对世界音乐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一位颇具创造性的作曲家。德国最伟大的音乐家、作曲家、钢琴家、指挥家。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也是最后一位,与海顿、莫扎特一起被后人称为“维也纳三杰”。他和米开朗基罗、列夫·托尔斯泰的一生都经历了各种苦难坎坷,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根据他们的人生写成了《名人传》。
当贝多芬19岁的时候,法国大革命爆发,给贝多芬带来自由、平等、博爱的希望。
他的九部交响曲全都在维也纳举行了首演式。一八零五年,他唯一的一部歌剧创作《费德里奥》也在维也纳的国家歌剧院举行了首演。贝多芬被后人认为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交响曲作家。他的《英雄交响曲》充满了激情。他的《第九部交响曲》取材于德国诗人席勒的《欢乐颂》,如今已经成为欧盟的盟歌。
贝多芬一生坎坷,没有建立家庭。二十六岁就失聪了,只能通过谈话册与人交谈。但孤寂的生活并没有使他沉默和隐退,在一切进步思想都遭禁止的封建复辟年代里,依然坚守“自由、平等、博爱”的政治信念,通过言论和作品,为共和理想而奋臂呐喊,反映了当时资产阶级反封建、争民主的革命热情,写下不朽名作《第九交响曲》。他的作品受十八世纪启蒙运动和德国狂飙突进运动的影响,个性鲜明,较前人有了很大的发展。
在音乐表现上,他几乎涉及当时所有的音乐体裁;大大提高了钢琴的表现力,使之获得交响性的戏剧效果;又使交响曲成为直接反映社会变革的重要音乐形式。主要作品有交响曲九部(以第三《英雄》、第五《命运交响曲》、第六《田园交响曲》、第九《合唱》最为著名),歌剧《费黛里奥》等等。
有一次,哈佛音乐辞典的编者亚培尔博士向德国著名的音乐学家哈姆请教,假若挪亚方舟之事重演,现代的挪亚只能携带一本琴谱,应带哪一本最合适?哈姆的答复是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集。可见,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已成为人类宝贵的音乐财富之一。
有人把巴赫的平均律键盘曲集比作《旧约圣经》,而把贝多芬的“三十二首钢琴奏鸣曲”比作《新约圣经》。这个比拟在钢琴爱好者中无人不知。的确,自从发明了钢琴这件“乐器之王”后,人类为这件乐器所写下的最奇妙、凝聚着人类最深智慧的杰作,就要数巴赫的两卷“平均律”和贝多芬的32首奏鸣曲了。尽管纵观音乐史,我们不能说这两部作品无与伦比,因为“平均律”后又有肖邦、肖斯塔科维奇等人追随这一体裁所写的杰作(肖邦和肖斯塔科维奇的前奏曲),而舒伯特的钢琴奏鸣曲比起“乐圣”也毫不逊色。然而,作为伟大的先驱和他们那个时代最高艺术成就的象征,巴赫、贝多芬的这两个大部头钢琴杰作犹如一对灿烂的双子星,交相辉映,永垂青史。
钢琴奏鸣曲是一种钢琴演奏的套曲,它是欧洲古典音乐中常用的一种大型的、多乐章的钢琴作品结构形式。这种乐曲形式经过二百多年历史的演变,形成了自己的特殊结构。在海顿、莫扎特时代,钢琴奏鸣套曲往往由三、四个乐章组成。这些乐章的安排大体上是:第一乐章--快板,第二乐章--慢板,第三乐章--快板(共三个乐章);或是:第一乐章--快板,第二乐章--慢板,第三乐章--小步舞曲,第四乐章--快板(共四个乐章)。在速度上,各乐章之间形成了:快--慢--快的对比。按照常规,钢琴奏鸣曲的第一乐章大都采用奏鸣曲式的结构。
在钢琴音乐方面,尤其在钢琴奏鸣曲的发展中,贝多芬是有突出贡献的。他年轻时是个出色的钢琴家,尤其擅长即兴演奏。在钢琴音乐的创作上,他特别重视钢琴奏鸣曲的创作,把它们摆在同交响曲一样重要的地位上。他的老师和前辈海顿、莫扎特等人,大都把钢琴奏鸣曲当作教学的教材,但是贝多芬却把它们当作艺术表现的重要手段。他将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于钢琴奏鸣曲的创作中,并通过这种形式表达了自己对时代和社会的认识。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要求钢琴奏鸣曲具有更宽广、更富有戏剧性的音乐效果。因此,他不仅扩大了钢琴的演奏音域,增强了力度的对比,提高了手指的技巧,而且还加强了奏鸣曲式贝多芬降b大调鸣奏曲第四乐章
结构内部的对比因素,扩大了展开部的矛盾冲突和发展的动力,使得他的钢琴奏鸣曲远远地超过了前人,创造了他自己的独特音乐风格。由于贝多芬对钢琴奏鸣曲的卓越创造与贡献,使钢琴艺术的创作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在钢琴艺术的发展中,是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贝多芬在不同时期一共创作了三十二首钢琴奏鸣曲。第一首(作品2号之1)至第十八首(作品第31号之3)是前期作品,第十九首(作品49号之1)至第二十六首(作品81号)是创作成熟时期的作品,第二十七首(作品90号)至第三十二首(作品111号)是晚期的创作。其中第八首《悲怆》奏鸣曲(作品13号)作于1799年,题献给他的朋友李希诺夫斯基伯爵。《悲怆》这个标题是作曲家自己确定的,它集中反映了作曲家在孤苦生活中的内心体验。当时,耳聋的残疾"好象一个幽灵,到处阻挡着"他,在音乐上,为数可观的敌人,嘲笑、攻击他的作品,悲惨的生活使他备受折磨。但是,在启蒙思想的影响和法国大革命的鼓舞下,他怀着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勇敢地向命运挑战,决心用自己的音乐为人类争取自由和幸福。这种痛苦和期望,沮丧和反抗、追求与探索的内心冲突,在《悲怆》奏鸣曲中得到鲜明、形象的反映。该曲作为早期奏鸣曲的杰作已经明显地体现出贝多芬奏鸣曲戏剧性、英雄性、交响性的基本风格和特征。这些新的特征扩大了钢琴的表现力,展现了钢琴艺术发展的新天地。
典型奏鸣曲小奏鸣曲系指形式短小、内容单纯、易于演奏的奏鸣曲。小奏鸣曲一般有2~3个乐章。第 1乐章用奏鸣曲式,但没有展开部而仅有短小的过渡。例如M.克莱门蒂、J.库瑙等所作的小奏鸣曲。但20世纪以来,F.布索尼、M.拉韦尔、Д.Б.卡巴列夫斯基等作曲家所作的小奏鸣曲,则艺术性和技巧性都很高。
大奏鸣曲式所谓“奏鸣曲式”是一种大型曲式,是奏鸣曲主要乐章常用的一种结构形式。它包含几个不同主题的呈示、发展和再现以及特定的调性布局。由于它通常用于奏鸣曲的第1乐章,并常用快板速度,所以也称为奏鸣曲第1乐章形式或奏鸣曲快板形式。这种曲式不仅用于奏鸣曲中,也用于室内乐、协奏曲、交响曲等大型音乐作品的相应乐章。此外在序曲、交响诗等作品中也常见到。
奏鸣曲风格18世纪至19世纪初钢琴艺术的古典主义时期,是钢琴艺术史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对后来的钢琴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在这一时期中,巴赫的和声对位风格让位于纯粹和声的主调风格,成为整个古典主义时期的重要特征。研究古典主义时期钢琴奏鸣曲的音乐风格,必须沿着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和他的儿子们、斯卡拉蒂、莫扎特、海顿、贝多芬等人,这一时期音乐巨匠的足迹和心灵去倾听、去感悟。
奏鸣曲式 奏鸣曲式图式一奏鸣曲式(Sonata Form)是欧洲十八世纪下半叶以来,各种大型乐器题材中最常见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种曲式。大多数交响乐的第一乐章都运用“奏鸣曲式”写成[2]。因此也有人把奏鸣曲式称作"第一乐章曲式"。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奏鸣曲式是指乐曲的结构,即曲式,而奏鸣曲(sonata),则是指体裁,如钢琴奏鸣曲、小提琴奏鸣曲等等。这两者名称相近,是因为在实质上的确有密切联系,奏鸣曲式就是从奏鸣曲这种体裁中逐步形成的。17世纪的"奏鸣曲"含义模糊,只是与声乐作品相对的器乐曲的泛称,有多乐章也有单乐章的,后来在18世纪逐渐规范为三个乐章的古典模式,其第一乐章都是采用奏鸣曲式。
奏鸣曲式图式一
呈示部的任务,是把该乐章的主要素材展示给听者,展开部(也叫做发展部)的任务是将前述材料作进一步的发展,这一部分的特点是情感的跌宕起伏、剧烈的矛盾冲突和对主要素材潜力的开掘。再现部,顾名思义,是再一次完整地呈现主要素材,但它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在更高层次上对主要素材的回顾,以及对整个乐章的总结。奏鸣曲式在某种程度上和带再现的三部曲式一样,同样是三个部分,同样带有再现,但奏鸣曲式有它自己特殊的规律。在奏鸣曲式的第一部分"呈示部"中,有两个形成对比的材料,"主题"和"副题"(或主部和副部)。它们在个性上是不同的,在调性上也要形成对比。一般来说,主题富于激情和阳刚之气,副题较为阴柔抒情。
奏鸣曲式图式二
主题是热情激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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