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发(作者:跳高作文)
新媒体下的网络暴力现象解读
——以被充气男孩事件为例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媒体已跻身主流媒体,成为重要的传播渠道。近几年来
在网络上出现了大量以匿名的、群体性方式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的事件。如:“高跟鞋虐猫
事件”、 “铜须门事件”等。虽然攻击者的身份是虚拟的,但在现实中却给当事人带来了
极大的伤害。并且似乎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种暴力现象就是逐渐被人们所关注的“网络
暴力”。
网络暴力是指某些网友对某些事件发表的网络言论已经超越了正常理性,不仅由此完
成了虚拟空间中对当事人的道德审判,更严重的是,当事人甚至受到了现实生活中的处罚。
这些处罚也并不是公开的程序,而只是网络舆论的过分压力。
发生在今年7月12日的一件爱心救助活动竟然演变为网络暴力事件。事件是一名13
岁男孩杜传旺到一家汽修店当学徒,被工人用高压气泵塞进肛门充气,造成大小肠及多处
内脏破损,穿孔,生命垂危。随后天使妈妈基金参与了这场爱心救助活动。但事件却出现
了偏颇。被救人本该是这场“救救小传旺”的网络爱心传递中绝对的主角,但是,一场失
控的质疑浪潮和弥漫其中的网络暴力,却使一切偏离了原来的轨道。
主持人遭人肉和质疑,叹息“网络太可怕”
在这场质疑浪潮中,“最悲剧”的是齐鲁电视台主持人王羲。在整个“被充气男孩”舆
论事件中,王羲成为了第一个被人肉的对象。她是在微博上最早披露小传旺遭遇的网民之
一,其微博被转发近40万次,但随后有网民的质疑:“你为什么要夸大事实,耸人听闻地
喧嚷‘高压充气枪塞入肛门充气”?后来警方的法医得出了结论:只是对着肛门处充气,
不是塞入。
此后,有网民发布人肉成果,称王羲曾代言不孕不育医院广告,爆料称王羲“曾当小
三”,她的丈夫出面辟谣,同样遭到谩骂,不堪网络压力的她删除了她所有微博中的内容,
并叹息“网络太可怕了”。称这件事然她和家人受到了“极大伤害”。
天使妈妈“是不是为了炒作名气并敛财?”网友的质疑持续不断。
最让人感叹的,则是原本已经朝着令人欣慰方向发展的小传旺受害事件本身之处,但
却让致力于此的天使妈妈深陷舆论漩涡。
据报道了解北京金融业投资人夏萨沙到八一儿童医院,发出了一条质疑微博:“我怒
得全身发抖了……杜传旺家人从昨天下午到北京开始就没再见到过孩子,也没见到任何基金
会的人,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敢惹基金会,不敢转院怕不给医药费,只好在医院门口坐
着。一开始公布的杜爸银行账号根本不在家人手里,而是基金会办的。杜爸是智障人士,
是站在我右边的舅爷在跑……天使妈妈,你们算完了。”
这条微博顿时引爆了网民的质疑,至今为止转发量是4.3万多次,评论1.2万多条。
网民几乎一边倒地表示震惊,立刻指责公益机构是“骗钱的人渣”、“畜生”、“该死”、
“必遭天谴”…… 还有网民甚至发出这样的“呐喊”:“抄了基金会老底”,“人肉搜索
‘天使妈妈基金’ ,“抓出来打死,打死之前把钱给我们吐出来!”
从这一事件中可以看出网络暴力给当事人所造成的极大身心伤害。这个时候,我们看
到的分明是“一部分人的暴政”。网络的出现给了人们很大的说话自由,人们有什么想法,
有什么建议,有什么抱怨,敲敲键盘,通过网络,就可以发布出去。然而,由于网络监督
力度的不够,人们可以随意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在网络上发表言论。网民在未弄清事实
真相的情况下,运用网络“人肉搜索”进行侦查通缉,并没有任何权威的、正当的部门与
组织赋予的权利,就公布、传播他人的隐私。甚至有的网民从网络回到现实,给当事人寄
恐吓信、到当事人家门上墙上写大字标语等。这些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
誉权、隐私权、人格尊严权等。
那么网络暴力是以怎样的方式对当事人构成伤害?
(一)以隐匿的形式,对当事人以现实伤害。
网络是虚拟的,匿名性是网络的最大特点之一。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网络暴力这
一现象。在匿名状态下,网民可以充分的张扬个性,同时把在现实生活中不得发泄的怨气
和劣性也得以释放。网民在互联网上以隐匿的形式从事舆论表达,对于许多网民的好处在
于可以公开表达自己的意见,强调自己的权利,但同时也容易导致对自己责任的淡化。当
他们以过激的言辞扰乱他人的生活,甚至使人失去工作时,他们不会感到丝毫的不安或羞
怯。在网络暴力事件里,网民群体会围绕某一主题、基于不同的目的,以网络聚集的方式
制造社会舆论、促发社会行动传播。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当事人受到的伤害却是事实。
(二)以道德的名义,对当事人以肆意制裁
网络暴力事件之所以愈演愈烈,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它标榜自己是为了维护正义和道德。
广大网民以道德而非法律的名义对事件当事人肆意审判,包括恶言的谩骂,给当事者造成
了巨大的心理创伤。一系列网络暴力事件的出现,冲击了人们在失去社会束力的匿名状态
下的道德底线。同时拥有道德上的优越感,不等于拥有了实施暴力行为的通行证;拥有言
论自由,也不等于就可以言语伤人。无论网络暴力事件中的当事人其行为是否符合正义和
道德的标准,网络暴力事件中大量侮辱性言辞以及对相关私密信息的曝光,就会构成对他
人权利的侵犯。
(三)以群体的方式,对当事人以暴力围攻
网络暴力事件往往都是以群体舆论的形态抗争个人、群体或社会制度。网络暴力的主
体是一个具有大致相同意见或情绪倾向的群体。群体的情绪简单而夸张,易走极端、产生
极化。在网络暴力事件中,众多网民聚集在网络论坛中,对共同的事件集体关注或参与,
使他们成为一个群体。他们以论坛为阵地,以键盘为武器,对喜爱或厌恶的人或事表达观
点,并彼此感染情绪。群体的非理性、易轻信、夸张、偏执的特点,极易使网络群体中失
去判断能力的“人”走向极端。造成“多数人的暴力”。
因此,针对网络暴力的危害可以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规范:如:加强网络立法,维护网
络秩序;推行网络实名制,增强网络安全;加强网民教育,提升网络道德规范等等。
本文发布于:2024-04-01 21:17: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88/6286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新媒体下的网络暴力现象解读.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新媒体下的网络暴力现象解读.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