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0日发(作者:皇帝的新装)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宜春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
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3.12.02
• 【字 号】宜府字〔2023〕57号
• 【施行日期】2023.12.0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宜春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
护范围的通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
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现将第二批156处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
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统筹协调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关系,
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宜春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2023年12月2日
附件
宜春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文物名称
序号
古遗址类
丰城市桥东
寨上遗址 镇更新村老詹村
1
旁
时代晚期
坡为界。
新石器
界,东面、北面、西面以坎
南面以小路外侧边缘为
地点 时代 保护范围
丰城市铁路 清至民 保护范围以龙窑窑墙外
陂上窑址
2 镇陂上村 国 缘为界。
樟树市义成
下罗遗址 镇乌塘村委下罗 商至周 南、西、北坐标、各向外延
3
村
樟树市临江
炮台山遗址 镇尹家村委周家 商至周 南、西、北坐标各向外延伸
4
村
新石器
靖安县双溪
寨下山遗址 时代晚期至
5 镇建设社区南面
西周
狮形山遗址 高安市
6
杨园窑址 高安市
时代 米。
以遗址台地边缘为基
准,向四周延伸8米。
30米。
伸30米。
以遗址本体为界,东、
以遗址本体为界,东、
新石器 文物本体各方向延伸5
元 文物本体各方向延伸5
本文发布于:2024-03-30 16:57: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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