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3日发(作者:感谢领导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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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 法制建设
硷睁请行政强制措施的财产担。俸
“ 。。技其在商标侵权察巾的遁儡。
口 吴 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和扣押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有
第57条、第58条的相关规定,应商 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检
可能会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
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
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 营活动.并会导致一定的损失.为防
基本证据确凿.有确定涉案财物前提
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止诉讼权利滥用和保护被申请人的
下.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 物品可以查封或扣押。
合法利益,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行.及时阻止或减少违法行为对当事
由此可见.法律在对注册商标专
申请人申请有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
人的损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实
用的保护上赋予了司法机关和工商
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造成的损失 申
际情况施行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对
行政管理机关同样的强制措施权.虽 请有误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
被申请人经营场所和涉案财产采取 然一个是司法强制措施.一个是行政
申请人故意伪造申请财产保全的条
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
强制措施.在性质上有根本性区别.
件.其目的在于干扰被申请人正常经
和国商标法》同时在第55条规定:县
但其对当事人产生的效果和影响是
营活动或出于恶意报复:第二,申请
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
大致相当的
人诉讼决策失误.即申请人由于过失
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
由于保全证据.责令停业.查封
错误地对被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或
的驰名服务商标f包括认定和未认定 所述,目前仅是有关行政法规即《企
妨以改革的观点审视一些似乎有些
的)登记为企业名称,最易引起市场 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驰名字号一
超前的看法,进一步加以研究,如将
混淆。目前,一步到位解决未认定但
笔带过.在法律层面对商号权尚没有
商号权写入《商事登记法》提高商号
实际上已经驰名的商标与企业名称
相关规定 商号权立法层次不高的现 权的立法层次.增加企业名称登记后
纠纷问题可能有一定难度。根据现有
状.一方面导致了目前对商号权保护 的异议程序.适当提高企业名称登记
情况.笔者建议尝试解决服务商标领
的法规相对缺失,《企业名称登记管 级别等等。
域未认定但实际上已经驰名的商标
理规定》已经颁布了近20年.已与当
总之.在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纠
与企业名称纠纷问题.制定具体程序
前经济发展形势有所脱节:另一方面
纷问题中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发现
和措施,充分发挥《商标法实施条例》
导致了与商标权相比.对知名字号的 问题、解决问题.处理问题过程中把
第53条作用.认定、保护有关驰名服 保护缺乏法律层面的依据.难免使相
握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混淆原则、保
务商标。
关工作束手束脚。针对这样的问题. 护在先权利原则.相信工商行政管理
(五)针对商号权缺乏应有的法
笔者建议将商号权纳入下一步颁布 机关定能在进一步保护知名商标、知
律地位问题.建议将商号权纳入下一
的《商事登记法》中,明确对商号权、 名字号权利人合法利益、保护消费者
步出台的《商事登记法》中。
对知名字号的保护
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
一
般来说.商号既包括企业名称
以上.是笔者针对目前商标与企 秩序工作中再立新功!
全称.也包括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这 业名称纠纷中存在突出问题提出的
两种方式都是企业的知识产权。如上
政策建议。实际上,针对现有问题,不 (作者单位: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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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 2008—8
者申请财产保全数额超出其实际有
当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了保
利用同种产品在不同地域的销售差
权请求的范围。出现以上两种情况, 障公正执法.降低执法风险.会严格 价,绕开从公司总部进货的渠道,直
申请人都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举报申请人提供
接从销售价最低地域进货拿到武汉
保全所造成的损失.因此法律规定了
相关证据来证明申请的合法性和正 销售赚取差价利润而已.是一种违反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 当性.也会对这些证据作相应的审查
公司营销策略的“串货”行为 由于对
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驳 和判断.但商标权作为一种私权利在
这种“串货”行为没有行之有效的制
回其申请 受到侵害时.绝大多数的举报人都是 止手段.公司不得已才想出这种方
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行政
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他们所提
法.借用工商行政执法力量“教训”一
主体.有义务主动挖掘或根据举报发 供的证明材料都是合法和完备的.而 下这些不听话的代理商 执法人员在
现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并加以调查
他们作为商标侵权的指证人和鉴定
狠狠批评了举报人的虚假举报后.急
处理.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法律行为. 人.其身份也是毋庸怀疑的.此时他 忙解除了强制措施.紧接着花费大量
对涉案当事人的调查取证.证据保
们如举报指证某类商标侵权正在发 精力做了大量细致的安抚善后工作
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都是基于工 生或存在.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
才平息了事端.避免了行政败诉的发
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主观意愿而主动 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处置.工商 生.而对身处外省的举报人却无时间
采用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 部门是没有任何理由予以拒绝的.否
精力去追究了。整个事件的发生、经
该行政机关承担.对其因具体行为侵 则会陷入行政不作为的被动局面 至
过都符合行政执法程序.但结果却明
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于对申请人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的真 显不公正!由于缺乏对权利申请人的
益造成损害的,则依照《行政诉讼
正目的、动机等深层原因,工商行政
有效法律约束.权利人毫无顾忌地滥
法》、《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由工商
管理机关无暇亦无权作深入调查和
用权利诱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成为
行政管理机关对被错误采取行政强
分析 这就为工商部门应商标权利
其“打手”.不但造成了经营者的直接
制措施的当事人进行赔偿。也就是说
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采取行政 损失.还严重损坏了工商行政管理执
即使在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错 强制措施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埋下了
法权威.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
误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侵犯 隐患。
浪费了行政执法资源
注册商标专用权情况下.工商行政管 笔者在执法实践中就曾遇到过
而类似的事件不太可能在人民
理机关只要根据申请人的举报申请 这么一种情形: 法院的诉讼案中出现 其根本原因在
实施了错误的行政强制措施.就必须
某公司向笔者所在地工商局举 于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商标法》
依法赔偿被行政强制当事人因财产
报有若干经营户销售假冒该公司注
都规定了财产保全担保制度.一方面
查封扣押所遭受的损失.而对于错误
册商标的手写板.举报者提供了手续
防止了被申请人转移、隐藏财产逃避
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的申请
完备的商标注册证、公司委托书、鉴
债务.另一方面也防止了申请人错误
人.法律并未规定其赔偿义务.错误
定人资格证等法律文件.请求工商局
申请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得不到
申请人一般很难受到追究和追偿,即
立即出动对侵权商品予以扣留 经工
赔偿.充分体现了对诉讼各方当事人
使被申请人被错误执行强制措施而 商执法人员对证书审查和上网比对.
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因而要求申请
遭受重大损失.要求追究申请人的责
认定了举报者的合法身份和文书的
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提供担保.目的
任.也必须另行通过民事诉讼或向行 真实性 遂在举报者的指引下,对几
正是在于为被申请人的损失赔偿请
政机关申诉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无 户涉嫌销售假冒产品的经营户采取
求权提供诉讼制度上的保障和实现
疑又会给刚刚受到打击的被申请人 了行政强制措施.扣留了一批手写
对诉讼各方的平等对待.确保民事诉
增加人力、财力、精力的负担,因而直
板 但举报人迟迟不提供产品鉴定 讼形式公正的同时,也鼓励、支持当
接对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工商行政管
书.经工商人员数次催捉.举报人才 事人在诉讼各个阶段平等参与诉讼
理机关提起国家赔偿是成本最低的选 吞吞吐吐承认其实被举报人销售的 此外.就一般公正而言.诉讼财产保
择.这样一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由于 手写板产品全部是正宗货.只不过这 全担保制度要求一方在申请财产保
他人错误而“买单”的情形就会产生
几个被举报人作为公司的代理商在 全的同时承担保障对方实体权利的
76十团工商管理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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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也体现了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公
处分原则.不符合程序公正和实体公
例中的情形完全可以避免.申请人在
平分配原则.使被申请人的实体权利
正的要求
得到一定保障
提请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前会慎重考
在此笔者大胆建议.工商行政管
虑自己的举报动机.举报内容的正当
反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
理部门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可以 性和合理性.在正当行使自己权利的
侵权的行政处理模式中却存在着相
借鉴、引进财产保全担保制度相关理
同时.考虑到他人的生存空间.合理
当多的缺陷。第一.在商标所有人或 论.尝试在商标侵权案中对申请行政 谨慎使用法律的强制力。工商部门在
利害关系人请求查封扣押与侵权活
强制措施试行担保 其理论可行性有
申请人提供担保后也可以放手工作.
动相关物品时.只防止了被申请人转
以下四点:第一.商标所有人或利害
移隐藏证据及相关财产逃避责任.而
关系人在请求工商部门采取强制措
没有防止申请人错误申请给被申请 施时和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
人造成损失不进行赔偿.事实上造成
和证据保全时.其申请方式.程序是
了对商标争议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大致相同的。第二,无论是工商部门
的不平等保护。第二,申请人在向工
应申请人请求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还
商部门申请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只 是人民法院应申请采取财产保全和
需提供单方面的证据.不必顾忌错误
证据保全.都应视为一种假扣押.假
申请的后果.被申请人一旦被错误采 处分.都只是一种临时性、预防性的
取强制措施而遭受损失.赔偿请求只 保障措施.对案件的处理只能通过调
能向实力强于自己的国家行政机关
查、调解或当事人自行和解方式来解
提出.而对错误申请人办法不多.实
决。因此工商部门此时的行政强制措
际上是将申请人应承担的保障对方
施和人民法院的证据及财产保全措
实体权利的义务转嫁到了工商行政 施的性质和作用是大致相当的 第
管理部门身上.将“依法”执行行政强
三.工商部门在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
制措施的工商部门拖下水.充当行政 某类商标侵权正在发生或存在而采
败诉和国家赔偿的“冤大头”。第三.
取行政强制措施时虽然形式上是以
就一般公正而言.申请人申请工商部 工商部门名义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根本就没有 而实质上该行政行为大部分反映的
承担保障对方实体权利的义务.申请
是申请人的思想意志.这又和人民法
人充分享受了《商标法》赋予的权利 院应申请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和
而没有履行保障对方实体权利的义
证据保全的表现形式大致相同 第
务.双方在权利义务上的分配也是不
四,《商标法》同样赋予了工商部门根
公平。第四.作为私权利的商标权的 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
侵权诉讼在由司法裁判的同时.法律
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的权力.这
又规定了行政处理和行政调解.从立
与人民法院解决商标纠纷的民事调
法本意来看应视为是对司法裁判的
解的工作方法也是一致的
补充,目的在于简化办案程序.提高
法律的精髓在于公平、公正.“失
法律效率 而目前法律体系中工商 去了约束的权利会成为他人的灾
部门作为行政机关并不具备裁判中 难” 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
立的身份.在依职权主动采取行政
商标侵权案时能够有防止申请人权
强制措施时就已将自己身份与一方 利滥用和保护被申请人合法利益的
当事人混为一谈.这对另一方当事 预防措施.要求申请人就商标侵权采
人是极不公平的.有违裁判中立和
取行政强制措施提供担保.则上述案
加快处置效率.尽快阻止或减少违法
行为对当事人的损害。由于提供了担
保.被申请人被错误采取强制措施后
所遭受的损失有了赔偿保障.被申
请人可以尽快得到补偿和安抚.因
错案而产生的一系列损失和不良后
果都可以减小到最小程度.即彰显
了法律的公正性.又避免了纠纷和诉
讼的发生.节约了行政资源.提高了
行政效率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在调查处理商标侵权案件
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范围不断扩
大.频率不断增强.对当事人的影响
越来越大.在某些时候甚至可以左右
一
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的强制措施影响力与司
法强制的影响力越来越接近.对双方
当事人利益的获取和损失意义重大
而深远。
由于目前行政执法程序大大简
单快捷于司法程序.越来越多的商标
权利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往往优先
选择向工商部门举报申请.请求动用
行政力量直接干预利害相对人的经
营活动,达到用最小成本、最快速度
获取利益的目的。因此尽快完善行政
强制措施执行机制.试行行政强制措
施的担保已成为目前急需论证和解
决的问题.值得我们每一名执法人员
认真思索.加以解决
(作者单位:武汉市工商局洪山
分局1
十聊工奇管理轩完77
本文发布于:2024-03-23 19:30: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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