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发(作者:难受近义词)
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监督管理的范围
为落实国家对招投标的管理要求,规范招投标活动,保障招投标
公正透明,防止招投标中的腐败问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监督管理的目的
本办法旨在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体系,
完善招投标公开透明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保障招投标过程公正、
透明、有效。
第三条 监管机构
由国家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组成的联合监管部门,负责招投标活
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招标公告
招标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公告内
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应当依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确保其真实、准
确、完整。
第六条 开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开标委员会应当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确保
开标程序的公正、透明,并记录开标过程的情况。
第七条 评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确保
评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并记录评标过程的情况。
第八条 中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中标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并按照要
求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章 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投标信息的发布和提供
投标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发布和提供投标信息,
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防止虚假承诺和恶意砍价。
第十条 投标报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投标人应当合法合理地报价,不得存在价格垄断、倾向性定价、
价格暴涨等情况。
第十一条 签订合同的监督管理
投标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并按照要
求履行合同义务。
第四章 违法行为的处理
第十二条 违法行为的认定
如发现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
和程度。
第十三条 处罚措施
对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要求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
对其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行为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落实责任制
各级政府部门以及招标人、投标人、拟中标人等相关主体都应当
落实相应的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投标管理要求开展招投标
活动。
第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
本办法解释权归联合监管部门所有,各相关主体应当遵守本办法
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的实施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是本办法的全文,为了实现公正透明的招投标,各相关主体
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和有效。
本文发布于:2024-03-15 22:54: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88/5658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