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发(作者:事故模拟)
第七章
1、教学时数:4学时
2、教学目的与要求
中国古代的选土制度
了解先秦时期西周的贡士制、春秋战国时期的养士制度,理解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掌握两汉的察举制、隋唐以降的科举制,如科举的科目、考试的形式、考试制度的完备等。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能准确理解贡土制、养土制度、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3、教学重点
本章的重点是察举制、科举制。
4、教学难点
第一节
西周的贡士制度
难点为科举制的发展。
尧舜时就有“四岳”荐贤,”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的选举传统。
一、西周选士的方式
(一)乡里选土
西周地方选土一年举行一次,第三年则举行大考,即所谓“三年大比”,《周礼•地官司徒》:“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能者”。
乡选的目的不仅是为了选拔具有一技之长的人,更主要的是按照统治者规定的选择标准,控制被选者的思想和行为规范。
(二)诸侯贡士
“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一般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
天子通过射试进行考核
“行同而能耦,别之以射,然后爵之”
(三)学校贡士
国学选士与大学考试制度直接相关。
《学记》:“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
大学考试合格者,为“造土”向王宫中报,选其中俊秀白^升送司马,最后由司马负责
审选、试用、任命、颁发官禄。
二、西周选土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第一,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等级性
第二,育士与举士相衔接
第三,举士与举官为一途
第二节春秋战国的养士制度
得土者昌,失土则亡
私门养土
公门养土
一、选土的方式
(一)招聘
1 .国君亲自登门求才(魏文侯段干木)
2 .重金礼聘(齐桓公)
3 .靠计谋招揽(秦穆公百里奚)
(二)举荐
共生效应:“类同相召,气同相合,声比相应”
(三)自荐
毛遂自荐
这三种选土的办法有一个共同点,即着眼于真才实学
“尊贵富大不足以来土”
二、用土与养土
士的特点:“资于身”、“资于口”
用土要做到:“责人则以人”,“权而用其长”
养土:
1 .知土
2 .爱士
3 .礼士
4 .以诚待土
5 .虚心纳谏,贵直言
第三节两汉察举制度
一、两汉察举制的建立与实施
汉代统治者为了适应日益庞大的官僚机构对吏员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形成了一套选拔统治人才的制度。这套制度包括皇帝征召、私人荐举等多种方式,但最制度化的是察举,即由地方(也包括中央各部门)长官负责考察和举荐人才,朝廷予以录用为官。
(一)察举制度的创立
汉代选士始于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二月,高祖下诏求贤,要求郡守劝勉贤士应诏,并书其行状、仪容、年纪,以待擢用;郡守若遗贤不举则免官。汉文帝二年(前178年)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十五年(前165年)又下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文帝还亲自出题策问。所谓“策问”,就是皇帝就时政中的问题提问,令被荐举者作答。答者要对时政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建议,是“对策”。对策要封好交皇帝亲自拆阅,评定高下,然后酌授官职。察举作为一种制度,是在汉武帝时期确立下来的。《汉书・武帝纪》载:建元元年(前140年)冬,武帝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董仲舒就是在这次贤良对策中被列为上第的。其后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重选举取土,于元光元年(前134年)冬,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察举正式成为一种制度。元封四年(前107年)汉武帝又令诸州岁各举“秀才”一人。自此,每年州举“秀才”,郡举“孝廉”,历代沿袭,成为固定的选士制度。
(二)察举的科目
察举的科目可分为两大类:一为经常性举行的科目,称作常科,一般是每年由州郡长官按规定的名额、标准向朝廷推荐人才;另一类为特科,是皇帝根据需要临时指定选土标准和名目的科目。
察举常科中最主要的是孝廉科。各郡每年按人口比例荐举孝廉,平均20万人口荐举1名,不足20万人口的郡隔年或隔两年荐举1名。儒家强调为人立身以孝为本,任官从政以廉为基。可见该科主要选拔德行优良之士,借此在社会上造成“在家为孝子,出仕做廉吏”的风尚。但德行的考察难度较大,难免名不符实。到东汉中,对各地荐举上来的孝廉,朝廷要进行复试,“诸生试家法,文
史课笺奏”。变成了笔试儒家经学或公文写作,以德行为主的选拔标准也就变味了。
察举常科中还有秀才、明经等科目。秀才(东汉时避刘秀之讳改为茂才)科主要选拔奇才异能或有非常之功的士人,明经科察举通晓儒经的人才。另外还有选拔12至17岁之间的“博通经典”者的童子科,可见当时已经重视对有特殊才能儿童的培养和任用。
特科因是皇帝临时决定,科目开设是随心所欲的,名目众多。其中最主要的科目、也是最制度化的科目是贤良方正。一般在遇到“灾异”或国家有重大问题需要探讨时,下诏让各地荐举贤良方正,由皇帝亲自策问,让他们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发表对策。对策中皇帝的意,马上就可以作官或升官。所以贤良方正在察举中地位最高。
(三)察举制对教育的影响
察举各科设置之初,颇能体现选贤任能的原则,也的确选拔出不少济世之材。促进了讲习儒经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教育的发展。
“遗子黄金满嬴,不如教子一经”
1 .促进了汉代经学的发展
2 .促进了太学的发展
3 .促进了私学的发展
二、察举制的弊端
察举各科设置之初,颇能体现选贤任能的原则,也的确选拔出不少济世之材。同时极大地促进了讲习儒经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教育的发展。当时,民间流行着这样一句谚语:“遗子黄金满嬴,不如教子一经”。但是察举的主要特点是以主管官员(地方长官和中央各部门长官)的推荐为前提。而要引起主要官员的注意,
“声望”是很重要的,于是,士人便沽名钓誉,弄虚作假,或者攀附权贵,贿赂请托。因而,士风日下,察举不实。东汉顺帝阳嘉元年(132年),尚书令左雄从察举最滥的孝廉科着手进行改革,规定孝廉所举之人,必须在40岁以上,对
岁举的孝廉由朝廷进行考试。儒生考以儒家经典,文史试以奏章律令。然后在端门进行复试。自此,察举制由推荐发展为推荐与考试相结合,为选士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探索了新路。
(一)以名取人,致使沽名钓誉风盛行
“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为苟难,遂成风俗。”
(二)世家权门把持选举,选非其人,察举成为结党营私
的工具
由于荐举的权利多出自于地方,使得地方官吏网罗党羽,培植私人势力。
“世家,谓世世有禄秩之家也。”即知识分子官僚与宗族关系结合,他们合知识官位族性为一体,他们门生故更遍天下,庄园遍布州县,形成一种可以与中央集权抗衡的豪族势力。
“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第四节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度
一、九品中正制的实施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争频繁,社会动荡,士人流徙迁移,致使汉“乡举里选”为主的察举制度难以实行。此时地方豪强势力强大,统治者不得不依靠他们的支持才能生存,于是形成了门阀世族集团。这个集团的内部要分配政治权力,这就必须对选士制度进行改革。“九品中正”选士制度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
“九品中正”选士制度,就是由“中正”官负责考察人才,按九品定级,朝廷再按品授官。该制度开始实施于三国魏文帝曹丕执政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士制度。
“九品中正”选士制度的实施过程是:
(一)设辂中正官
郡置小中正,州置大中正,由司徒选择“德充才盛”或“贤有识鉴”的中央政府现职官员,担任其原籍贯的中正官,这样就收走了原由地方长官把持的人才选拔权,有利于加强中央对选士的控制。中正的专职就是选士,比起负责全盘事务的地方长官来,能保证投入足够精力去查访考察士人。
(二)品第人物
中正负责查访本籍贯的士人,了解其家世和德才表现,并作出评价。“家世”也称“品”,才德称“状”,中正官根据士人的“品”、“状”评定品级。具体分为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三)按品授官
品第士人的材料逐级审核上报:小中正报大中正,大中正报司徒,司徒呈更部待用。史部根据中正品第的等级授官,一般来说,品第越高官职越大。
二、九品中正制对教育的影响
九品中正制在实施的过程中,中正官是否“中正”是关键。初期选任中正比较慎重,多数中正对士人的品第也比较认真,在一定程度上扫除了东汉以来浮华朋党之风,扭转了选士腐败的局面,国家也能选到一些有用之才。
但是后来世家大族的势力日益膨胀,中正官职几乎全部被位居朝廷的大世族所把持。他们品评士人,往往把门第家世作为唯一标准。以至“上品无寒门,下
品无世族”。致使九品中正制偏离了选拔人才的方向,逐渐蜕变成门阀世族的政治工具。这样就堵塞了寒门士子的仕进之路,严重挫伤他们的学习积极性,而那些门阀世族子弟由于前程无忧,也不愿下苦功去学习。这就严重地影响了当时的教育。而门阀世族把持选士任官大权,归根结蒂也是为皇权所不容的。统治者的权力一旦有所巩固,必然要采取措施来加强对选士权的控制。
晋刘毅列举了九品中正制的弊端为“三难”、“八损”
所谓“三难”:人物难知;爱憎难防;情伪难明。
所谓“八损”:
其一,大土族通过中正官,操纵选士,控制视图,造成“操人主之威,夺天朝之势”,严重削弱了君主的集权统治。其“爱憎决于心,情伪由于己”,不能任人唯贤,而以权门请托定人品高下,致使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刘毅认为这种做法是“慢主罔时,实为乱源”。
其二,由中正官一人主持选举,难免弊端百生。他认为由中正官一人决定一切的选士,是不会公道的,孔子还有失误的时候,何况中正官,选人不当,便会造成全州民怨沸腾,并且还会“嫌隙之仇结于大臣”,使上下不安,造成一片混乱。
其三,中正官不公正,往往在选人上首尾倒错。刘毅承认人品是有差别的,只有秉公评价一个人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而中正官弃公就私,“使优劣易地,首尾倒错”,这样选士是“上欺明主,下乱人伦”。
其四,国家给予中正官以选人重任,却没有必要的监督和防弊措施。而中正官清廉公平者极少,其利用职权结党营私,培植个人势力“杜一国之口,培一人之势,使得纵横,无所顾惮”。
其五,中正官所做的品评,不是偏听偏信,就是爱憎夺其平。中正官对本州人士并不了解,“面犹不识,况尽其才力?而中正知与不知,其当品状采誉于台府,纳毁于流言。任己
则有不识之蔽,听受则有彼此之偏。所知者以爱憎夺其平,所不知者以人事乱其度”。
其六,本来国家设品立状,是为广揽人才以加强国家管理,在任官员各以贡献、才干大小,分派不同的职务,今则反之,在九品中正制下,尽职尽责的官吏位于低品,无功无绩的反位居高品。
其七,中正官品评人才,以品、状两方面取人,但人的品、状往往不统一,以致“以品取人,或非才能之所长;以状取人,则为本品之所限”,中正官以亲疏远近为品评依据。结论空洞,与实不符,反映不出人的德才面貌,这样选拔的官吏,国家何以得到治理修正。
其八,中正对士人的品评,不陈清其善恶,以致“进者无功以表劝,退者无恶以成惩。惩劝不明,则风俗汗(污)浊,天下人焉得不解德行而锐人事?”没有扬善惩恶之分,天下人怎能不懈怠于谨行修德,而醉心于人世的争权夺利呢?
刘毅对九品中正制的弊端作了较全面的、系统的分析和批判,其最终结论为:“虽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立九品,而有把损。”他力主“罢九品,除中正,弃魏氏之弊法,立一代之美制”但他并没有拿出行之有效的选士方案,有破无立,却为后世罢九品中正制,立科举选士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五节科举制度
中国的选士制度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以举荐或推荐为主的选拔人才的制度,如西周的贡土制度、春秋战国的养士制度、两汉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一类是以考试为主的选士制度,如隋唐之后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中国封建社会后期选拔官吏的制度,因分科考试而得名。这种制度的主要特征就是不需要官员的举荐,读书士子可以自己投牒应试,(当然除了触犯大唐律令及商人、州县小史),录取与否以考试的优劣作为依据。
科举制自隋朝产生后,经过唐的发展,宋元明清的演变,更加完备化、定型化,直到清末1905年废除,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1300年,对隋唐以后封建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一、隋代科举制的产生
隋统一中国以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一,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尤为注重官制和与官制密切相关的选士制度的改革。隋文帝开皇年间正式废“九品中正制”,收回地方辟举权,由皇帝下诏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设十科举
人,“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先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和膂力骁壮”。其中有“文才秀美”一科,后代学者认为文才秀美科就是进士科,进士科的设立标志着科举制的产生。
二、唐代科举制度的发展
隋朝国运短暂,科举制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唐继承了隋的科举制度,逐步增加考试科目,扩充考试内容,完善考试程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选拔人才的制度。
(一)考生的来源和考试的程序
1 .考生的来源
唐代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生徒,二是乡贡。
生徒由各类官学从在馆学生中选拔送尚书省参加考试的人员,即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的学生,他们修业期满,毕业考试合格者可以应举参加科举考试。
乡贡由地方州、县从私学或自学之士中选拔举送至尚书省参加考试的人员。因为这些考试合格的人员每年十月随地方向京师进贡的粮税物产一起解赴中央,故称为“乡贡”。
2 .考试的程序乡试(县、州试)一一省试(尚书省礼部试)
(1)乡试
各地方自学或在私学成的人员首先参加县试,合格的人员再参加州试。州试通常在秋天举行,称“发解试”,又称“秋试”(秋闱),第一名称“解元”。
来自全国各地的乡贡,由于地方不同而最终录取机会相差很大。管辖京师的京兆府解送的乡贡,权贵子弟最多,因而进士录取率最高,往往“十得七八”,地方及偏远的州府则比较低了。例如《北梦琐言》上记载荆南(今湖北西部)解送
的乡贡,年年无一人及第,被嘲笑为“天荒解”,直到宣宗年间(850年)刘蜕才首次及第,由此产生“破天荒”一语,流传至今。
(2)省试
乡贡与生徒于每年的春天集中于京师长安尚书省的礼部应试,谓之“省试”或“春试”、“春闱”。故俗语有“槐花黄,举子忙”。
此后,地方上的“秋试”和京师的“春试”成为历代科举沿袭的定制。
最初省试的考试是由尚书省的吏部的考功员外郎主持,因为考功员外郎的品位太低(从六品上)难以服众,不便主持全国性的考试,于是唐玄宗开元年问,
科举考试改由礼部侍郎(正四品上)主持,此后历朝相沿不变,故“省试”又称“礼部试”
或“礼闱”。礼部下设贡院,考试、阅卷、放榜等均在贡院举行。
(3)吏部锭试(释褐试)
科举及第后,虽然可以“一举成名天下知”,光宗耀祖、身价百倍,但这仅仅是取得了出身,具备了做官的资格,若要仕进,还得通过更部锭选考试。因更部试后,方可脱去平民褐衣,而进官服,故吏部试又称“释褐试”。
吏部选拔官吏的标准“身、言、书、判”四个方面。“身、言”考试是体格检查和口试,即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对答得体。若相貌不端者,则不可中选。“书”为书法,要求字体秀丽、楷法遒劲。“判”即判词。要求应
试者根据讼案实例,剖析判决,写出判词,目的在检查应试者临政从官的能力。史部复试完毕,各科及第者就隶属吏部,等候派官。
(二)考试的科目和考试的方法
1 .考试的科目
唐代科举分为常科和制举两类。
常科是固定时间举行的固定科目选土,制举则为皇帝临时根据需要下诏开科选土。通常所说的科举,指的是常科。
唐代科举常科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学、童子等科。实际上,经常举行的是前六科。
秀才科:所谓秀才,指文才杰出,对策高第之人。唐以此科最高,考选较严,宁缺毋滥,每年所取不过一、二人,很难考取。太宗贞观以后,无人敢于应举,该科便名存实亡了。樨记载自唐高祖武德五年至唐高宗永徽元年取秀才21次,共录取29人。
明法、明书、明算科:考选的人数不多,主要是在这些专科学校学习的生员。
因而学子们热衷的只有明经、进士两科。
明经科:所谓明经,指通晓儒家经典。明经科考试比较容易,只要熟读经义注疏,一般都能通过,故有“三十老明经”的说法。明经录取的人数,每十人可有一、二人及第,年均录取百人左右,是进士科录取的四倍。
进士科:注重诗赋。在科举各科中,受到特别的重视故及第者常有“白衣公卿”或“一品白衫”的美称。唐代进士科大约每百人中只能有一两人及第,
每年录取20余人。因此,进士科的竞争相当激烈,考取也很难,故有“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2 .考试方法
其考试方法,主要有帖经、墨义、策问、诗赋四种。
―经一一相当于填空题。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其左右两边盖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帖盖3字,令应试者填出来。这种考试方法很简单,只要熟读经书、注疏即可应付。帖经是一种简单考查对儒家经典熟悉程度方法。
如图中所示:“子夏日仕而优口口口而优则仕。”
墨义一一是关于经文内容的小问答题,只要按原文对答即可,所以也是考查熟悉儒经的功夫。所以试题出得很多,少则数十道,多则数百道。墨义有时也采用口试方式,叫口义。
如图所示:“问:子以四教,所谓四教者何!答:文行忠信,谨对。”
策问一一是从西汉沿袭而来的,是有关时事政治的系列问答题。答卷叫做“对策”,要求被试者作文章。对策要求考生通晓经史,熟悉时政,能提出合理和有效的见解。它诱导土子走出故纸堆,面向社会观察思考问题。
诗赋一一即命题创作诗赋。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化修养和写作水平。与帖经墨义相比,作诗赋需要文采;与对策相比,诗赋有严格的格律声韵要求,评定成绩也可以较为客观。
唐代所试诗体是五言六韵十二句的排体诗,而且韵脚由试官限定。
如:钱起在天宝十年所试的《湘灵鼓瑟》诗,试官限以“湘、灵”二字之一为韵:
善鼓云和瑟,常闻帝子灵。冯夷空自舞,楚客不堪听。苦调凄金石,清音入杳冥。苍梧来怨慕,白芷动芳馨。流水传潇浦,悲风过洞庭。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
(三)科举及第后的荣耀
科举(尤其是进士科)是统治者网罗人才的主要手段,也是土人改变社会身份的根本途径。一旦进士及第,那通往官场的门就打开了,当时就有“登龙门”之誉,意指犹如鲤鱼过龙门而腾空为龙,转瞬间身价百倍。
放榜后新科进士要拜谢宰相、主考官等,然后参加各种名目的喜庆宴席。其中最盛大华美的要数曲江宴。曲江宴设于曲江岸边的杏园,所以亦称杏园宴。新进士们还要推两名最年少的进士为探花郎,骑马遍游长安名园,采摘各种早春
鲜花,后代科举进士第三名为“探花”即源于此。如孟郊《登科后》诗中描
写了这一场景: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宴会隆重异常,举城为之顷动,人们争相前来观望,公卿王室也多有参加,在新科进士中选择乘龙快婿。
曲江宴后,新进士们前往位于现大雁塔下的慈恩寺题名,这是新科进士荣耀非常的事,题名之举,使得进士及第者光宗耀祖、流芳百世。
(四)行卷
唐代科举考试试卷是不糊名的(不密封)、不誉录的,因此举子的姓名等信息都明白的展示于主考官面前,这就使主考官在阅卷时带有很大的主观意志,所以举子们就必须在应试前多方的奔走,提高自己的声望。其中最主要的活动方式就是“行卷”。
所谓行卷就是应试举子将自己素日所作的诗文择其佳者,投呈给当时的名公
巨卿及文坛上有名望地位的人,求其赏识,制造声誉,向主考官推荐,以增加及第希望的一种途径。第一次行卷也称之为“求知音”,如没有回音,隔数日再投称为“温卷”。
行卷的第一篇往往能够影响看文章的人的第一印象,产生“首因效应”。因此,举子多将最佳之作放在第一。
但是,随着行卷的盛行也为唐代的科举制带来许多弊端,行卷也成为通关节
的正常渠道。行卷与通榜之举,实际上是察举制的孑遗,是由举荐向严密周备、规范化考试程式过渡的中间状态,随着宋代糊名、誉录等方法的实施,行卷与通榜便失去了价值。
三、科举制的完善
(一)宋代科举制度的强化
唐代确立科举制以来,科举成为国家官僚机构选拨人才以补充官吏队伍的一个重要途径。加之宋的重文治、崇儒术的文教政策,所以非常重视科举考试。甚至真宗皇帝亲自撰写《劝学诗》,砥砺土子勤勉读书,专攻举业,诗云: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房不用架高梁,书中自有黄金屋。
取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随人,书中车马多如簌。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这种御制《劝学诗》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是非常罕见,它向土人展示出
一幅美丽动人的画卷:荣华富贵尽在读书举业之中。
1.科举地位的提高
唐代科举还只是为寒门子弟打开取得作官资格的一条门缝而已,取土名额
少,取中的还要通过更部考核才能作官。到宋代,科举及第的进士不仅享有显耀的地位,而且立即就可以作官,升官也比较快,尤其是取中高第者。据统计,宋仁宗一朝共举行13届科举,取中一甲(状元、榜眼、探花)者共39人,后来只有5人没有达到公卿的。这样,科
举就成为作官的正途,乃至原来对科举不屑一顾的官僚权贵子弟,凡有文化水平的也热衷于应举了。
2,科举取士规模的扩展
宋初每届取土人数与唐代大体相同,不过二三十人。唐代进士录取最多的是高宗咸亨四年(673年)取进士79人。宋统治者鉴于唐代科举名额太少,致使王仙芝、黄巢累试进士不第的举子起兵反叛朝廷的教训,扩增了录取名额,宋太
宗即位后,开始大幅度增加录取名额,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殿试,进士及第109人,诸科及第207人,此后,每届大体维持在三四百名的录取规模上。
然而取士规模终究是有限的,对那些多次应试不中者,朝廷又开辟了特奏名的科目,降低考试难度,以予照顾。如果还考不上,等达到足够的年头,一般是经历15届以上的应试后,朝廷就干脆赏给一个相当于科举的某种出身的称号。要知道宋代自仁宗以后,科举已确定三年一届,能熬过这么多年,不死也是年老力衰了。所以这种作法可以将读书人毕生束缚在书本中和考场上,不使他们绝望
而萌生异志,确实有效地维护了封建王朝的稳定。
3.考试内容的改革
有鉴于唐代科举的帖经、墨义完全是考死记硬背儒经,而诗赋考试又与治国实际关系不大,到王安石变法时,废除帖经、墨义、诗赋等传统科目,改试经义,经义是论述儒经某一内容的小论文,既考察考生对儒家经典的掌握理解,又考察考生的文笔水平。为了加强评阅的客观性,王安石还编制了经义式,作为标准格式。不过诗赋毕竟是士大夫文人的基本素养的体现,后来采用诗赋考试还是经义考试几经反复,经义最终还是占了上风。
宋代科举对士人,特别是对孤寒之士,具有巨大的诱惑力,它在潜移默化中引导、摸塑了士人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心态,南宋文人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记述了当时流传的《得意诗》和《失意诗》,便是最好的印证。
《得意诗》云: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挂名时。
《失意诗》云:寡妇携儿泣,将军被敌擒。失恩宫女面,下第举子心。
在士子的世界中,最春风得意之事莫过于“金榜题名”,最悲戚感伤的莫过于“下第举子”。
(二)科举管理和考试制度的健全化
科举考试、取士的比较周密的规章制度,也是在宋代建立的。通过维护科举的公正性、
客观性,防止权贵操纵取士,来保证中央集权。
1 .三年大比制的形成
宋初科举多是一年举行一次,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始实行三年大比制,遂成定制,并为明清所沿袭。
2 .三级考试制度的形成
宋初仿唐制科举考试为两级,至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年)增加了皇帝主持的“殿试”,宋代科举遂为三级试。即州试(取解试)----省试----殿试。
州试:科举考试第一级,是对州县贡来的士子进行考试,采用逐场淘汰的方式。秋八月举行,所以也叫“秋试”,第一名为“解元”。
省试是在春季,所以也叫“春闱”,在尚书省的礼部举行,第一名为“省元”<
殿试与省试在同一年举行,初由皇帝亲自举行考试,也曾有黜落,后来就只是通过考试排出名次,不再有落第的事情了。第一名为“状元”。“连中三元”遂成为士子魂牵梦萦的最高奋斗目标。
3 .赐出身及授官
宋代,殿试后有等甲之分,大致分为三甲五等,如太宗是将进士分作三甲,真宗时将进士分为五等,一二等曰及第,三等曰出身,四五等曰同出身;
南宋时又有变化,据《梦梁录》记载:第一甲为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至第五甲赐同进士出身。赐出身后在琼林苑赐宴,称琼林宴。
4 .强化科举法规
(1)实行“互保连坐”,完善报考手续
为了防范冒名伪荐,宋规定各路、州府、县在贡举人才时,要认真察访,使举士名实相副,不得冒籍。并规定每十人相保,如有人缺行,则连坐不得举。
(2)确立弥封和誉录法
弥封即是把考卷上姓名、籍贯家世等密封起来,也称糊名,使考官不能知道是谁的考卷。,从而防止有所爱憎与用情齐其间。
但是糊名之后仍有疏漏,考官可通过笔迹或事先商定做好记号进行作弊,所
以就又创立了誉录之法。考生的试卷由誉录官进行誉录后交给考官评阅,使考官
无法辨认笔迹与记号。为防止誉录官作弊,改动试卷或易换试卷,北宋中期又设立了“对读官”,负责校对誉录卷子与原卷文字有无出入。誉录是对弥封的补充,对读又是对誉录的完善。弥封和誉录的实行,使科举考试更加严密,并使选土有一个相对客观的标准,为科举考
试的“公平竞争”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3)实行锁院回避制与别头试
知贡举等考官受命之日,须马上前往贡院,锁店院内,多则50余天,殿试一般锁院3日。锁院期间回避与外界的一切往来,不得接见亲故,也不得向院外投书联络,以防止考题泄露等。
别头试是对考官的亲属别置考场应试,亦称别试,唐代即开始实行。
(4)实行层层复试,以求名实相符
复试之法唐代已有,主要用于防止考官舞弊。宋太祖时即实行复试,每个层次的考试均有复试。
(5)建立考场监守门禁及巡察制
监守门禁即是在贡院院门监守,大门、中门均有人把守,搜索土子衣物以防夹带。考场内巡察始于北宋雍熙二年(985年)。巡察官的职责是监察考官与考生的行迹。监守巡察制的确立,使贡院内秩序井然。
(6)明令禁止考官与考生问结党
自唐以来,知贡举借助科举选土栽培亲信,扶植私人势力,造成“恩出私门,不复知有人主"。对以皇权为核心的中央集权造成极大的威胁。为了打破这种关系网。防止考官与考生结党,太祖下诏不得称考官为恩门、师门,考生也不得称自己为考官门生。因而设置了“殿试”这级考试,将选士的最高权利集中在天子的手中,凡及第者均为“天子门生”。
四、科举制的完结
(一)明代的科举制
明代科举制与学校完全合流,即“科举必由学校”,学校储才以应科目之选。学校----科举培养选拔人才的链性结构的形成,标志着中国选士制度的高度完备科举选土已完全程式化。
1 .科举考试程序
明代科举的正式考试为三级:乡试、会试和殿试。
但在乡试之前尚有预备性的县府院试,即取得地方学校生员资格的考试。只有取得府州县学的生员(即秀才)资格,才能参加乡试。实际上科举考试的程序已为四级。
院试是能否取得秀才资格的最关键环节。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岁试的基本任务有二:一是从童生中考选出秀才;二是对地方学校原有的生员进行甄别考试。岁试成绩分为六
等,一、二等的人可以参加科试,科试成绩也分为六等,取得一、二等就取得了参加乡试的资格。
(1)乡试
每三年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考期在秋八月,故称“秋闱”。乡试分为三场:分别在初九、十三、十五日进行。分别考①经义②本朝诏诰、律令
③史事及时务策。
(2)会试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在乡试的第二年,亦即于丑、辰、未、戌年春季二月在京师举行,参加会试者必须是乡试中式举人。
会试也分作三场,分别于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具考试内容和程序基本上与乡试相仿。
会试取中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凡会试中选者即取得参加殿试资格。
(3)殿试
是明代科举最高一级考试,考场多在奉天殿或文华殿,明初殿试的时间为三月初一,后改为三月十五。
殿试没有黜落,而是通过考试将考生排出名次等甲,出榜分为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只有三名,依次为状元(亦称殿元)、榜眼、探花;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人,第一名称传胪;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统称为进士。
一甲的三名进士放榜后即授以官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和探花授翰林远编修;二、三甲进士考选庶吉士。
2 .八股取土
明代文化专制最为得力的工具当属八股文在科举取土中的应用制义,又八股文统称
因作文题目多取于《四书》,又称四书文。
八股文从破题、承题、起讲、开始,正文部分分为起股、中股、后股和束股,两两对偶,构成八股,最后以大结为全文的结束语。
内容:题目取自《四书》、《五经》,行文须以圣贤口气,并以程朱等注疏为准。
字数:明初,乡试会试《五经》义一道,限500字,《四书》义一道,限300字。清初,初场文限550字,乾隆后限700字。
从考试学的角度上看,八股文作为一种应试文体,有着较唐之诗赋和宋之经义更便于为考卷评审提供客观衡量标准的作用,所以由经义发展为程式严格的八股文,也是评审考卷的需
要。可以说八股取土也是一种标准化考试的探索,仅就此而言,八股文尚有存在的合理性。但其合理性远不能与它的腐朽、危害性相比。
危害:这种空洞的文体使得无数土子消磨其中以至于有皓首穷经而不得志者。八股文的流弊还在于它仅用于博取功名,无不为应付科举之用,一旦中举,则抛弃之,故人喻之“敲门砖”。
(二)清代的科举
1.考试的程序
清仿明制,将学校完全纳入了科举选土的轨道。清代科举共分为四级:童试----乡试----会试----殿试。而每一级考试中又有若干考试,考试层次多得令人眼花缭乱。
清代四级考试列表
童试
乡试
子午卯酉年八月
初九1五日
(三场)
会试
丑辰未戌年二月
初九1五日
(三场)
殿试
丑辰未戌年四月
二—日(乾隆二
十八年成7E制)
县试(二月)
考期
府试(四月)
岁试:子午
卯酉年八月
科试
院试:
岁试翌年
中式者
出身
第一名
称谓
秀才 举人 贡士 进士
案首 解元 会元 状元
(1)童试
凡未取得生员资格的人参加的考试,俗称考秀才。童试为三年二考,由三部分组成:县试、府试和院试。①县试。考试分为四场或五场,第一场为正场,其余皆为复试,每场放榜
一次,每次淘汰若干应考者,取中的参加府试。
②府试。通常考一场,凡中选者,由府造具清册中送学政,参加院试。
③院试。是童试的最后一道关卡,也是童试成败攸关的一次考试,由学政主持。院试又分为岁试和科试两种。
岁试的作用在于防止生员怠荒学业,顺治九年规定生员岁试,实行“六等黜陟法”,对秀才根据岁试等级实行赏罚。
生员科试是为送赴乡试的选拔考试,生员科试大体分为三等,列一、二等及三等前茅者(大省前10名,中小省前5名),即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
(2)乡试
清代乡试7a袭明制,每三年一科,于子、午、卯、酉年举行,称作正科。遇登基、万寿及大婚等庆典,特诏举行的称作恩科。
乡试考场称作贡院,设在省城。贡院内有一排排形如长巷的号房万余间,每排号房为一字号,以《千字文》编列。
桂榜:放榜在九月,时值桂花开放,所以又称乡试榜为“桂榜”。中榜的第一名为解元,第二名为亚元,第三、四、五名为经魁,第六名为亚魁,其余都称文魁。
考中举人即有了做官的资格。
(3)会试
清代会试和明代一样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性考试,参加的人是乡试中式的举人。
会试也分为三场,每场三日,每场第一日点名入场,第三日交卷出场,从入场搜检,到放牌出场,所有的贡院场规皆与乡试相同。
会试放榜正值杏花盛开,所以会试榜也称为“杏榜”。
(4)殿试
殿试仅考时务策一道,清初长约二三百字,康熙后约五六百字。
五、科举制的作用及影响(刘虹《中国选士制度史》)
(一)科举制作为支撑封建官僚政治的一大杠杆和调节器,有效地
制衡、调节着中国封建社会超稳定的政治结构
1 .科举制的实施,实现了官僚系统的开放性,通过自由报考及规范化的考试,使得一般平民知识分子有机会通过“公平竞争”而成为官僚系统的一员,社会的
上下层之间的对流,能够抑制皇权以外的政治集团过分发展而造成对皇权的威胁。
2 .科举选士,将君主集权政治的精神直接灌注到社会的底层。封建国家通过科举考试将儒家以忠、孝为核心的伦理思想普及化,成为社会的普遍原则。
3 .科举制度有效地笼络了知识分子,消弱了不稳定因素,以利于君主政权的巩固。
“非不知八股为无用,而牢笼志士、驱策英才,其术莫善于此”
(二)科举考试重经义、文辞,而轻自然、斥技艺,导致了中国近代
科技的落后,乃至经济的迟滞不前
(三)科举制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首先,体现在保持儒家在中国文化的主体地位上,儒学和科举的结合,进一步强化了儒学的官学地位,同时将知识分子的聪明才智限制在儒家经学的范围之内。
其次,体现在它对古代学术思想的发展和传播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积极方面促进了经学和理学的发展;消极方面,科举与理学的结合,钳制和垄断了思想文化阻碍了中国吸收引进外来文化,以实现自己的内部更新,以致造成丧失了文化视野及进取精神,桎梏了知识分子才智的自由发展。
第三,科举制对中国古代的文学创作有着深刻的影响,它曾促进了唐诗的繁荣,促进了宋代散文的发达。止匕外,唐代的传奇、宋元话本和元杂剧乃至明清小说,无不带有科举的影子,甚至形成了一种文学题材的套路,即所谓才子遇佳人,私定终身,待才子科举及第,最终才子与佳人结为秦晋之好的大团圆的结局。科举制度使得那些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也“八股化”了,如《李娃传》、《霍小玉传》,甚至传世佳作《西厢记》也都纳入八股套路。
(四)科举制度对土阶层的影响
长达1300年的科举制度的实行,如同一块巨大的磁石,把土子终生的注意力都吸引至磁场的周围,并在潜移默化中塑造了土阶层的价值取向、文化心态及性格特征。
1 .应该肯定,科举制度造就了土阶层积极入世的人生态度和认真勤奋的治学精神。
2 .科举制度造就了土阶层知识结构的固化、陈旧,遮蔽了其知识视野。
康有为所指出的那些由科举出身的当朝大臣的状态:
但八股清通,楷法圆美,即为巍科进士,翰苑清才,而竟有不知司马迁、范仲淹为何代人,汉祖、唐宗为何朝帝者!若问以亚、非之地舆,欧美之政学,更张口瞪目,不知何语。
-----《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土改用策论析》
3.科举制束缚了士子的个性、创造力,造成土阶层人格的萎缩。
科举制强大的诱惑力,使得无数土子将其一生作赌注,只有科名才是其存在的价值,以至成为消磨了个性、耗尽了创造精神、失去了生命之光的标本,如同一具活着的木乃伊。土子们在科场中偷生,丧失了自我,丧失了人的自身价值和人的自我尊严,而沦为考试的奴隶。
(五)科举制对学校教育起了既培植又刈翦的的悖反作用
一方面,学校为科举提供了考生来源,而科举有激励士子入学苦读,尤其是唐代文实兼备,多学科(多科目)的选士,促进了学校多方面的发展。
另一方面,科举又限制和桎梏了学校教育的发展。科举的内容、方法决定了学校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科举取士不本于学校与“三舍法”
明清“科举必由学校”及童试为科举第一级
学校完全成为科举的附庸,更加之八股文式的采用,具内容拘泥于《四书》、《五经》,代代相袭,陈陈相因,士子无须在学校学习,只要背会“程墨”便可应付考试,这样学校形同虚设。
但是,重科举、急仕进的社会风气却从客观上促进了私学的发展和家庭教育的普及。
5、小结
选士制度的演变过程,是一个选士权逐步集中、考试因素不断加强、选士标准日趋客观、入仕机会走向均等的过程。科举制的创立,标志着封建时代选士制度的完善。它面向社会,不拘门第,公开考试,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因而,极大地调动了中小地主读书的积极性,促进了教育的发展。同时,科举对教育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它使教育变成了科举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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