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发(作者:凌云栈道)
工业设备及配件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工业设备及配件采购管理,发挥公司管理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保证采购流程的公平、公开、公正,确保工业设备及配件的采购质量,并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业设备及配件供应商。
第三条 采购方式
(一)工业设备
1、集中招标:单次采购金额 50 万元(含)以上的报上级领导审批。
2、零星招标及询比价:采购金额 10万-50 万元的由公司采购部联合相关部门电话议价,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部在SRM系统自行询比价。
(二)工业配件
1、网络采购:采购部参照公司发〔2016〕43 号《网络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2、集中招标:单次采购金额 50 万元(含)以上的报上级领导审批。
3、零星招标及询比价:采购金额 10万至50 万元的由公司采购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招标电话议价,采购金额在10万元
以下的采购部在SRM系统自行询比价。
第四条 公司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工业设备及配件投标;公司应提出对工业设备及配件的具体要求和指标,而不得单纯指定供应商。
第五条 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益关系的,可以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让其回避。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采购部职责
(一)负责工业设备及配件集中招标供应商推荐表提报;
(二)负责工业设备标书商务部分的制作,并将标书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合并后提报;
(三)负责招标及采购流程的执行,并制定工业设备商务标段的评分规则;
(四)负责工业设备及配件合同签订及执行;
(五)参与工业设备及配件的验收工作;
(六)负责工业设备及配件供应商的绩效考核。
第七条 各公司研发部职责
(一)负责工业设备需求评估和集中招标申请相关报批工作;
(二)负责工业设备标书技术部分的制作,并制定设备技术标段的评分规则;
(三)参与招标及采购流程的执行;
(四)负责工业设备及配件验收工作;
(五)参与工业设备及配件供应商绩效考核;
(六)负责提交集中招标工业设备验收报告。
第三章 采购流程
第八条 工业配件网络采购按公司相关规定及流程执行,无法网络采购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第九条 采购需求提报
(一)工业设备
1、集中招标: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公司各需求部门经部门领导审核,运营总监审批后,由采购部提交相关招标资料上报上级领导。招标文件发放之前,相关人员注意项目信息的保密,以免供应商提前将项目向设备制造商报备,给招标带来不利影响。
2、零星招标及询比价:采购金额 10万至50 万元的由公司采购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招标电话议价,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部在SRM系统自行询比价。
3、原则上不允许指定品牌,如需指定品牌应选择 2 个及以上功能相似的 品牌参与招标,增加竞争性,若无法选择 2 个及以上功能相似的品牌参与招标, 应以请示函格式报上级领导审批。
(二)工业配件
1、集中招标: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公司各需求部门经部门领导审核,运营总监审批后,由采购部提交相关招标资料上报上级领导。招标文件发放之前,相关人员注意项目信息的保密,以免供应商提前将项 目向设备制造商报备,给招标带来不利影响。
2、零星招标及询比价:采购金额 10万至50 万元的由公司采购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招标电话议价,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部在SRM系统自行询比价。
第十条 集中招标供应商推荐及审批
(一)工业设备
采购部积极提供供应商推荐名单(附件一)。
(二)工业配件
采购部积极提供供应商推荐名单(附件二)。
(三)所有推荐供应商需满足《工业设备及配件供应商准入标准》。
(四)一个招标项目供应商数量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十一条 开标及评标
(一)集中招标
1、工业设备评标工作原则上由采购部负责组织,评委人员 由公司采购、研发等部门领导组成,评委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评标结束后填写评标会签表(附件三)。
2、工业配件评标工作原则上由采购部负责组织,评委人员由需求部门、采购、研发等部门领导组成,评委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评标结束后填写评标会签,会签表按 SRM 系统格式。
(二)零星招标及询比价:工业设备及配件评标工作由采购部负责组织。
第十二条 评标规则
(一)工业设备
1、首先进行技术评标,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进行技术评分排名;
2、其次进行商务评标;
3、综合商务报价和技术得分最有优势的供应商为意向中标单位,进行最终议价。
(二)工业配件
合格供应商数量达到 3 家及以上的采用一次性报价,最低价中标,原则上不议价。
第十三条 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小组完成评标会签表,采购部存档;
第四章 合同签订及备案
第十四条 合同签订
采购部需在评标会签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模板应使用法务部拟定的统一模板,未使用统一模板的必须报上级领导审核通过。
第五章 验收
第十五条 工业设备及配件验收
(一)工业设备验收按照合同采购后,必须严格履行验收入库手续,未经验收入库的,不得入账。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工业设备的验收分到 货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到货验收由项目负责人执行,并填写《工业设备到货验收单》(附件四)。
(二)工业配件验收由仓库负责验收相关工程师协助进行。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公司可按本规定要求,制定工业设备及配件采购管理相关细则,本规定由公司采购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工业设备供应商推荐表。
附件二:工业配件供应商推荐表。
附件三:工业设备评标会签表。
附件四:工业设备到货验收单。
(此页无正文)
附件一
工业设备合格供方推荐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手机
邮件地址
备注
推荐: 审核: 批准:
附件二
公司_月工业配件招标合格供方推荐表
序SRM品号 类
物料编码(未上线SAP无需提供)
实际采购招标招标物料名称 采购单位 数量 期限
数量
标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是否为新增集采
SRM三项协议是否已签订
是否有保证金或货款
付款条件及方式
淘汰原因
目前采购单价
推荐: 审核: 批准:
注:本次新引入的合格供应商在标识栏内打“☆”;本次需淘汰的供应商在标识栏内打“△”;推荐供应商须是 SRM 系统中的正式供应商,且经供应链管理部审核通过。
附件三
工业设备评标记录会签表
项目名称: 开标日期: 记录人: 编号:
序号
1
2
3
4
5
6
供应商名称
中标单位
技术得分
供应商报价(元)
商务得分
最终综合得分
中标价
评标记录
付款条件
会
签
招标小组:
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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