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发(作者:走遍天下书为侣)
《老子》第三十六章解读
——关于《老子》第三十六章的解读
原文:“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P.207以下简称《今译》)
本章是饱受争议和非议的一章。老子通过分析自然、社会中真实存在的“歙张、弱强、废举、取与”等矛盾之后为“修道者”指明了一条处理和解决事物复杂矛盾的切近道路——“柔弱胜刚强”(具体在“侯王”等治国者身上则体现为“国之利器不可示于人”),这是“以道行事”的人应持的基本立场和态度。这种论证方式与第二章、第二十二章的论证方式如出一辙。
有人认为这一章讲的是用兵的道理,这种说法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并不准确。与其说讲的是用兵的道理,还不如说是借用、吸收行军打仗中的某些规律性的东西来说明、论证道的“柔弱胜刚强”的特性。事实上,歙张、弱强、废举、取与,即物极则反、弱极则强、盛极则衰等,是自然、社会以及战争中普遍存在的情况,在春秋时代几乎是广为人知,关于歙张、弱强、废举、取与等关系的说明,“著作权”并不属于老子,这种关系,也并非老子第一个发现。《吕氏春秋》引《诗经》:“《诗》曰:‘将欲毁之,必重累之;将欲踣之,必高举之。’”《战国策·魏策》引《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韩非子·说林上》引《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予之。”《孙子兵法·计篇》有言:“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不备,出其不意。”胡适先生在《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第三篇中曾列举过先秦时期“柔弱胜刚强”的一些经典案例:如汤之于葛、太王之于狄人、郑伯之于楚庄王以及周旋于列
强之间而坚韧地生存下来的宋、郑小国。韩非在《喻老》篇中写道:“越王入宦于吴,而观之伐齐以弊吴。吴兵既胜齐人于艾陵,张之于江、济,强之于黄池,故可制于五湖。故曰:‘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晋献公将欲袭虞,遗之以璧马;知伯将袭仇由,遗之以广车。固曰:‘将欲取之,必固与之。’”(郭齐勇:《中国古典哲学名著选读》,人民出版社 2005年版,P.284—285)
春秋时期的齐桓公,采用管仲的“取与”、“歙张”之计,轻松地削弱了鲁国、楚国和代国。鲁国盛产“绨”(由蚕丝织成),齐桓公要求齐国的大臣、军士、百姓都穿绨服。由于齐国对“绨”的大量需求,导致价格飞扬,鲁国百姓纷纷放弃粮食种植转而大量种植桑树,卖“绨”后再从齐国购进粮食。当鲁国的田野里种满了桑树的时候,齐桓公突然下令齐国军民恢复传统的布帛穿戴,关闭与鲁国的通商关卡,致使鲁国粮价飞涨,全国饥荒,从此失去了与齐国抗衡的实力。
楚国盛产鹿,齐桓公号令全国上下吃鹿肉、用鹿皮,以鹿为宠物,并通过商人向楚国高价收购鹿。楚庄王鼓励国民捉鹿供应齐国,以便使齐桓公玩物丧志。一时间鹿价飞涨。楚国百姓纷纷放弃粮食生产转而进山逮鹿,卖掉鹿再向齐国购粮。当楚国大片田地荒芜的时候,齐桓公果断下令关闭与楚国的商道,楚国饥荒流行,饿殍遍野,大量百姓流入齐国,齐国人口迅速增加,兵源充足,国力逐渐强盛,而楚国却从此走向衰落,失去了与齐国争霸的实力。
代国盛产狐狸,齐桓公用高价向代国商人大量购进狐狸皮,代国人从狐狸皮交易中获利丰厚,代国百姓为获取高额利润,放下农具,进山打猎,因农田荒废,饥荒流行,不得不高价向齐国购进粮食,再加上北方少数民族的入侵,代国无力自保,不得不充当齐国的附庸。
鲁、楚、代三国的命运皆因尝到甜头、滋生欲望、欲壑难填、走入圈套。歙张、弱强、废举、取与等关系,不仅自然现象中存在(如日中则昃、月满则亏、花将谢时必盛开、灯将灭时必炽明,春花未发,先以秋杀,即天之欲与故取也),而且在社会现象中也存在并常常以“阴谋”的方式被广泛地运用于外交和战争之中。有人根据此章断定老子认可甚至提倡这“阴谋”(还有人认为“国之利器不能示人”就
是指统治者的这种“阴谋”不能示人,可谓失之远矣),这是对老子和《老子》的极大误解。其一,把这种关系作为阴谋来使用并不是开始于老子;其二,老子重在揭示的是事物中存在的矛盾,而不是提倡阴谋。纵观《老子》八十一章,无不以道一以贯之,遵道贵德、反对智巧、不争无为一直是《老子》所崇尚的行为准则及致知取向,“岂肯以术杀阴谋之道教人乎?”(萧天石语)据司马迁《史记》记载,深谙道家的陈平有言:“我多阴谋,是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废,亦已矣,终不能复起,以吾多阴祸也。”可见,阴谋权诈之术实难与老子挂起钩来。
在老子看来,从“歙张、弱强、废举、取与”关系中,可以引申出道的原则:“柔弱胜刚强”。“张、强、举、与(得)”皆属于“刚强”的范畴,而“刚强者死之徒”(第七十六章),只有持守柔弱,才会“不张、不强、不举、不得”,才能“没身不殆”。“柔弱胜刚强”有两种含义:一是“柔弱”在一定条件下能战胜“刚强”,如“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第七十八章);二是柔弱与刚强比较,“守住柔弱”胜过“持守刚强”,因为“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第七十六章)。在这种意义上,刚强的灭亡并非为柔弱所打败(恰如牙齿的脱落并非舌头之功一样),而是另有原因,如“兵强则灭,木强则折”等。若孤立地、机械地来理解老子的“柔弱胜刚强”,必然会带来许多无法解释的逻辑问题。
若“歙张、弱强、废举、取与”关系之道理作为“阴谋”来使用,而破解这种阴谋的法宝恰恰正是老子提出的“柔弱胜刚强”,持守柔弱而保持一种“不张、不强、不举、不得”之态势,就能以不变应万变、风雨不动安如山。与其说老子是阴谋权术专家,还不如说老子是化解阴谋的高手、战胜权术的智者。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句谓:将要闭合,必先张开。张开是闭合的前提,闭合是张开的归宿。捕鱼就是一个张网与收网的过程。张开——闭合,不仅是事物发展的必然、实践逻辑的进路,也是阴谋家施展骗术的套路。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句谓:将要衰落,必先强盛。强盛是
衰落的前提,而衰落是强盛的结果。从来没有强盛过就没有什么衰落可言。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都有一个产生、发展、灭亡的过程,在整个周期的某一个阶段上,事物可以从胜利走向胜利、从强大走向强大,但终归会走向衰落和灭亡,而衰落和灭亡作为终点自然又成为下一个周期的起点,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老子“物壮则老”的忠告,尽管蕴含着一种期待长久不衰的强烈愿望,但从一定意义上说却与唯物辩证法的上述道理具有客观上的一致性。
“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句谓:将要废除,必先抬举。抬举是废除的条件,废除是抬举趋势。有一句谚语叫做:“上帝要让你灭亡,必然先让你疯狂。”“兵强则灭,木强则折”(第七十六章)亦属于这种情况。
“将欲取之,必固与之”。句谓:将要取得,必先给与。给与是取得的前提,取得是给与的回报。“欲取先与”、“与后必取”,对于天地自然而言,表现为一种“无意识”的过程,如第七章中讲的“天地不自生故能长生”;对于圣人而言,表现为一种“无以为”(无心作为)的过程,如“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生存”(第七章)、“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第八十一章);对于普通人而言,是一个“有以为”(有心作为)的过程,如种植、养殖、经商的先期投入等。“挂饵垂钓”、“世上无免费的午餐”、“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说的也是这个道理。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刚开始进入中国市场时,花大价钱在中国的传媒上做广告,无偿向中国厂家提供了400万美元可乐灌装设备并低价提供浓缩饮料,短短10年时间,可口可乐就风靡全中国。美国人的投资与收益相比,只不过是九牛之一毛。
“是谓微明”。“微”和“明”皆为老子描述道的字眼,如,“搏之不得,名曰微”(第十四章),“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第十五章),“不见而明”(第四十七章),“见小曰明……复归其明”(第五十二章),“知常曰明”(第十六、五十五章)等。句谓:这里反映了大道的一个原则,即下句的“柔弱胜刚强”。原文“是谓微明”后应用冒号。
“柔弱胜刚强”。句谓:柔弱可以战胜刚强或守住柔弱胜过持守刚强(此句在本章中的意思主要指后者)。世人皆言刚强好,皆知刚强胜柔弱或刚强胜刚强,老子并非不知道这些道理,而是他比众人想得更深、看得更远,他那深邃的目光总是透过表象直击本质:从最终、最后、最深层的意义上,柔弱总是胜过刚强或守住柔弱总是胜过守住刚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老子的许多特称肯定判断却总是给人一种全称肯定判断的印象,若不能诉诸辩证的思维或仅作机械的理解,必然误入歧途。为什么柔弱能够胜刚强?因为柔弱的东西是具有远大前途和顽强生命力的东西(如老子经常比喻的水和婴儿),所以是不可战胜的,这与唯物辩证法关于“新生事物不可战胜”的原理不谋而合。
关于“歙张、弱强、废举、取与”等矛盾关系,一般人都懂;一般人不懂的是“歙张、弱强、废举、取与”对立双方何以会如此转化以及怎样避免这种转化。老子告诉人们,这种转化的机理就是“柔弱胜刚强”,守住“柔弱”,不仅能防止事物向不利于自己的方面转化,而且能识别和破解利用此种关系而施展的种种阴谋和诡计。所以,“柔弱胜刚强”作为道的原则,理应成为人们处理事物复杂矛盾的方法论向导。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这两句是上句“柔弱胜刚强”的例证,句谓:鱼不可脱离深水而跳到岸上,国家的尖端武器和精锐部队亦不可用来耀武扬威。明朝薛蕙对此两句的理解不仅深刻而且颇具启发性:“利器者,喻国之威武权势之属。示,观也,犹《春秋传》所云观兵黩武也。刚强者,危亡之道也;柔弱者,安存之道也。有国家者其可以强大而自恃乎?今夫鱼能深潜则常活,不可躁动而脱于渊,不尔则为人所制,而灾害及至矣。譬国能守柔则常安,不可矜其威力而观示于天下,不而则势穷力屈,而国家不可保矣。”(薛蕙:《老子集解》)鱼只有守住水即守住柔弱才能存活,一旦到了岸上,就意味着离开了柔弱(水)而进入刚强之境(地面),死亡的时刻也就到来了;“国之利器”(把“利器”理解为“权道”、“赏罚”、“圣智仁义巧利”、“权势”、“权谋”皆非老子原意,结合本章其它文字以及第三十、三十一章的观点,这里的“利器”应
指尖端武器和精锐部队,类似于三十一章中的“佳兵”,是不道君王用以“强天下”的资本),是“不得已而用之”的克敌制胜的法宝,若展示于天下,不仅有“逞强”之嫌,而且极易被对手研究出对付的方案,一旦战争爆发,就达不到出其不意、“銛袭为上”的效果(第三十一章)。越是强大的武器越是藏匿在不为人知的显得“不强大”的地方,越是精锐的兵力越是分散于显得“不精锐”的民众之中(“藏兵于民”或“全民皆兵”)。因此,这里的“不示于人”,同样是守住柔弱的意思,否则,要么因为“逞强”而失败,要么因为脱离“柔弱”而灭亡。
基于以上分析,本章的校订文及译文如下:
原文校订文:“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将要闭合,必先张开;将要衰落,必先强盛;将欲废除,必先抬举;将要取得,必先给与。这就是大道的“柔弱胜刚强”的道理。鱼不可脱离深水而跳到岸上,国家的尖端武器和精锐部队亦不可以张扬。
(2015年6月17日发表于《文化艺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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