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发(作者:描写大象的句子)
风俗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绍兴人民丰富了这方沃土的文化积淀,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越文化。传承、演绎达数千年之久的绍兴民风习俗,就是这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至今尚在绍兴社会和人民生活中产生巨大影响。
旧绍兴府境内的河姆渡文化遗址举世瞩目,它的发现向世人昭示:早在七千年前的上古时代,先民们就在这一带土地上生息、垦殖、繁衍。骨耜、稻谷的出土,表明当时的农业生产,已开始从“火耕”发展到“耜耕”;筑土构木的“干栏式”建筑遗迹的发现,证实当时的建筑结构已适应江南水乡的自然环境;刻有各式图案、绳纹的石、玉、陶、骨、木制饰物、工具和器皿的出土,更展示出古越先民原始文化艺术风貌,已能从中窥见当时越人鸟图腾崇拜等若干民俗事象。
四千年前的舜禹时代,在现今绍兴境内留有不少遗址、传说和风俗。绍兴城东南的禹陵、禹庙、禹祠,是古往今来人们瞻仰朝拜、凭吊祭奠古代治水英雄夏禹的圣地。据宋嘉泰《会稽志》载:“三月五日,俗传禹生之日,禹庙游人最盛。无贫富贵贱,倾城俱出。”大禹栉风沐雨,含辛茹苦,“三过家门而不入”,率领部族治洪济民的英雄业绩和献身精神,千百年来一直为越民所景仰和传颂。
春秋战国时期的绍兴,由于所处地理环境和历史条件的殊异,在民风习俗方面形成许多独特的形态和鲜明的特征。《说苑·奉使篇》述云:古越先民“处海垂之际,屏外蕃以居,而蛟龙又与我争焉,是以剪发纹身,烂然成章”。断发纹身为先秦时期越人的习俗。春秋战国时期,吴越争霸,越王句践兵败受辱,“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卧薪尝胆,灭吴雪耻,其发愤图强精神,千古流芳。史传越王无余,“质朴,不设宫室之饰,从民所居”;越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剑,轻死易发”。越之民,“水行而山处,以船为车,以楫为马,往若飘忽,去则难从,锐兵任死”。这些都充分体现出勤劳、质朴、勇悍、刚烈的古越民风。
秦汉时期越地的民风习俗对后世的影响就更为具体和深刻。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曾亲临会稽巡视,力图推行中原文化。延至汉代,则“会稽儒风之盛,冠于东州”。据历代绍兴志书所载,这一时期忠臣系踵,孝子连闾,历历有根证;民勤俭,好学笃志,尊师择友,弦诵之声比屋相闻。不奢靡,士大夫家占产甚薄,节衣缩食,以足伏腊;崇孝悌,尚廉耻,畏刑辟,乡之长老多厚重,耻言人过失。子弟稍纵恣,辄以规矩绳之;其仕进,率砥砺名节,各以诗文名其家;农工商贾勤力敦笃,不敢犯非其分。妇人慎内闲而修女事,尚志节;谨祭祀,耻不以诗书训子,自商贾鲜不通章句,舆隶亦多识字,妇女无交游,虽世姻竟不识面,大家女,耻再醮等等。凡此种种,无不反映越地长期形成的好诗文、尚教化、图仕进、重廉耻、谨祭祀、崇节孝等民风习俗。
绍兴既有稽山之青,又有镜水之秀,人杰地灵,物产丰饶,向称文化之邦,鱼米之乡。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的优越,农副业、手工业的发达和商贸经济的发展,使绍兴有较多机遇与外地开展广泛交流。每当北方兵荒马乱、战火纷飞之际,往往会有为数众多的北人南迁绍兴,其中尤多名家雅士、文人墨客。他们影响着绍兴的政治、经济的方方面面,也影响着越地的文化和风俗。史传“晋迁江左,中原衣冠之盛咸萃于越,为六朝文物之薮。高人文士云合,景从声名,遂为江左之冠。唐以后文雅不替,风流翰墨昭炳相接,故名人往往多爱游其地。宋南渡之后学徒益盛”。譬若“修禊”,本系中原古代迷信习俗,传至绍兴后,经东晋书法大家王羲之邀名士雅集兰亭,饮酒赋诗,挥毫作书,赋以新意,遂相沿而成新俗,使原来已有茂林修竹之胜的兰亭名声更著,至今以书法圣地名扬海内外。
民风习俗本为一种非制度、不成文的文化现象,相沿成风,相习成俗。正如清嘉庆《山阴县志》编纂者所述:“风俗不能有而无恶,自昔然矣。”历代绍兴官府在肯定、褒扬修桥铺路、舍棺掩、收养弃婴孤老、劝募施粥赊衣等越中美俗的同时,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风习亦采取整饬措施。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绍兴知府李亨特曾“择其尤为民害者十条,勒石仪门,名曰‘十禁碑’”,其所禁内容涉及“藉命勒索”、“胥役讧讼”、“纵放营马”、“官河水阁”、“江桥横泊”及“设局诱赌”等。“后积习为之一变”。民国元年(1812),绍兴成立万国改良会,以“改良不善之风俗,摈绝无益之嗜好,增进社会之幸福,扶助世界之进化”为宗旨。据当时《新剧》杂志第一期所载,改良会执事者谢斐麟等人,决定“从戏曲改良入手”,以谋“感化性情,促进道德”。于是创办绍兴戏曲改良社,组建新剧第一模范团,希冀通过戏曲的改良,谋求转变社会风气,革除不良习俗。
历代绍兴官府及宗教界人士,重视“神道设教”。凡生前于社会做过好事,于人民有杰出贡献者,死后往往被人们奉祀为神,以祭祀方式,寄予信赖。如舜王庙、马太守庙、陆放翁祠、包公殿、张神庙、葛公祠等。但同时也渗透着浓厚的封建迷信意识,把人当作神灵偶像来礼拜,长年香火不绝,成为良莠不分的民间习俗。而今,这类充满封建迷信的习俗当然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与时代同步发展而富具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绍兴相继修葺的鲁迅纪念馆、秋瑾故居、徐社、陶社、周恩来祖居、蔡元培故居、沈园、越王殿、禹陵等,供海内外人士瞻仰、参观。大禹的卓苦之风,句践的慷慨之志,陆游的爱国情操,秋瑾、徐锡麟的献身精神,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风格等等,汇集浓缩而成的绍兴风尚,将永存青史,宏扬四海。
后人既受惠于前人的历史文化积累和良风美俗,又承担着前人遗下的沉重的精神负累,肩负着移风易俗的历史使命。今存绍兴民风习俗中某些糟粕,诸如摆阔气、讲排场(以婚嫁、丧葬为最)、重男轻女、封建迷信等陋习,犹待大力摒弃和彻底清除。
绍兴历史绵长,幅员广袤。“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本卷所述风俗,以绍兴城区及绍兴县为主,兼及上虞、嵊县、新昌、诸暨等县(市)。
第一章 岁时习俗
绍兴的岁时节令习俗,历代史传地志和其他古籍记载甚多,它不仅历史悠久,而且颇具地方特色。时移世易,许多习俗已有变更。这里择要记述于后,时间沿用农历。
春 节
正月初一,为春节之始,古称“元旦”,又称“新正”、“大年初一”,为绍兴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
放开门爆竹 俗称“放开门炮仗”。旧时,此举寓有驱邪除疫和“高升三级”之意。绍兴民间且有“早放(爆竹)早发(财)”之说,故从凌晨三四时开始,爆竹声即此起彼落,比户不绝,以增添新春喜庆气氛。
贴春联 绍俗家家户户贴春联,有“元旦书红,万事亨通”,“新正开笔,诸事大吉”之说。旧时,春联多书“天增岁月人增寿,春满乾坤福满门”等套语。如今,春联仍书吉语,但内容新颖,富有时代气息。
接神 旧时,放开门炮仗后,即于厅堂置汤团、茶叶、水果等供品,家长率家人整肃衣冠拜天地菩萨、灶司菩萨等,祈求神灵保佑,新年万事大吉。如今,此类寓美好祝愿于偶像的迷信习俗已经少见。
吃福橘、汤团、如意糕和喝元宝茶 旧时,大年初一起床后循俗先吃“烟火食”(即以柴火烧煮之食物)后方可开口说话。如今,通常以汤团、如意糕作早餐,并吃福橘。新正,主家习以元宝茶待客,茶水中循俗置金橘、橄榄、蜜枣等,寓有团圆、如意、幸福等祝愿。
拜年 又称“拜岁”、“叩岁”、“贺新年”。旧时,男主人先率晚辈入本族宗祠祭拜列祖列宗,随即返归自家厅堂叩拜除夕所悬先祖遗像。然后,晚辈按辈份、排行,依次叩拜尊长。晚辈向尊长祝福,尊长回施教诲及祝愿。最后,晚辈间交拜贺年。其时,子弟一边鸣锣击鼓(俗称“敲年锣年鼓”),一边绕圆圈行走,以相娱乐。如今,拜年遗风犹存,但礼仪大为简化。
正月初二起,携桂圆、荔枝、美酒、白糖和糕点等礼品走亲访友,恭贺新禧。亲友则以酒菜盛情款待,改日再行回拜之礼。此俗大抵以早为敬。1950年起,人民政府提倡文明过节。元旦至春节期间,绍兴城乡普遍开展拥军爱民、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及慰问退休干部、职工等活动,同时举行各种联欢会、联谊会与文娱表演及体育竞赛等。
走喜神方 正月初一开门出行,旧有“走喜神方”之俗。行前,须从历本寻出喜神所在方向,后循此方向而行。如历本言“大利东北,不利西南”,则自家门出发,向东北方向进发,而不朝西南方向举步,以此求得喜神护佑,获取佳运。此俗今废。
数罗汉 旧时,有于正月初一至府城开元寺数罗汉之俗,意在卜全年凶吉,且为自娱。开元寺罗汉堂塑有罗汉500尊,无一雷同。入堂数罗汉时,须按先跨入罗汉堂之脚,确定数罗汉方向。若左脚先跨入,则自左至右按本人年纪岁数,一岁一尊,数至与己岁数相同之罗汉,即以其名号、神态卜新年之未来。如是长眉罗汉,便为长寿;如是伏虎罗汉,则身体健壮。
赶鸡睡 实系“赶紧睡”谐音,意指正月初一夜须提早上床安睡。节前人们忙碌多日,正月初一又起床特早,小孩亦因连日玩耍,十分疲劳,故晚饭后即提前将家禽赶进埘舍,早早关门安歇。此俗沿袭至今。
禁忌 春节期间,为求吉利而忌讳甚多。如忌扫地、倒垃圾,怕扫除和倒掉财气与运气;忌动用刀、剪,怕遭皮肉病痛之苦;忌食稀饭及汤,以防出门遇雨;忌打破碗、盆等器皿,怕破财,倘有失手,则须说“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借以消灾自慰。还忌吵嘴,忌倒马桶、夜壶,以免亵渎神灵。最忌讳提及“死”、“穷”等字眼。大人怕小孩多嘴失言,多于年内即行训诫,并张贴写有“童言无忌”、“百无禁忌”字样之红纸条。此类忌讳多带迷信色彩。以上禁忌之俗,今已逐渐淡化。
吉语求乞 往昔,绍兴有谚云:“讨饭是年初一到年三十夜”。乞丐于春节期间,以“送摇钱树”、“跳泥神”、“跳黄牛”、“羊扫地”、“讴顺流”等方式求乞。“讴顺流”,通常为两丐合演,一人提竹篮,另一人捧巨型纸质“金元宝”,于户主门前,抛接“金元宝”并互相唱和:
“新正大发财,元宝滚进来。”
“顺流!”
“大元宝,叠库房。”
“顺流!”
“小元宝,买田庄。”
“顺流!”
“零碎银子起楼房。”
“顺流!”
“今年造起前三厅。”
“顺流!”
“明年造起后三堂。”
“顺流!”
“当中造起桂花亭。”
“顺流!”
“桂花亭造好有句话。”
“顺流!”
“冬穿绫罗夏穿纱。”
“顺流!”
„„
此类习俗现已不行。
五路日 五路者,五路财神也,俗以正月初五为财神诞日。是日,商家均有接财神之举,祈祷财运亨通,利市百倍,并自此日起开门营业。一般人家,亦有供奉财神者。此俗今废。
迎春 绍俗重农桑,每于立春前一日举行迎春牛活动。是日,“自府县以下之官吏,均高车大马而出”,“备有春牛太岁”,以“占来岁农事之如何”。春牛有鼓乐前导,差役鸣锣开道,旗伞仪仗相随,太守或知县辈“父母官”“持竿而驱行”,地方士绅鱼贯相送,观者如潮。及至农村,农民笑脸拱手相迎,以迎接“父母官”所送春牛,作为农事伊始标志。自此,农民结束春节期间娱乐,着手备耕生产。
在绍兴府城,则“于立春前一日,府县粮捕厅各官皆朝服仪从,出五云门迎春于东郊,舁芒神土牛入城,置府署。土牛之色依钦颁历本所载《春牛图》而画,黄为谷,赤为日,青为风,黑为水,以占水旱丰歉。迎春之次日,击碎春牛,乡人拾其土块归而藏之,冀得畜牧神植之兴旺。”
元 宵
节期正月十五日,又称“上元”、“元夕”、“元夜”、“灯节”。元宵前二日即正月十三 日,俗称“上灯日”。入夜,开始悬灯挂彩,历时6天,至十八日方休,故此日又称“落灯日”。十五日夜,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或提灯逛街。灯彩殊形异制,或模拟飞禽走兽,或仿制楼台亭榭;或使灯彩旋转,名为“走马灯”;或于灯上悬挂灯谜,任人猜射。
绍兴于元宵前后举行灯会之俗历史悠久。宋嘉泰《会稽志》云:越中放灯街衢,观者云集。明张岱于《陶庵梦忆》中描述万历二十九年(1601)绍兴龙山灯会盛况:“沿山袭谷,枝头树杪,无不灯者,自城隍庙门至蓬莱岗上下,亦无不灯者,山下望如星河倒注,浴浴熊熊,又如隋炀帝夜游,倾数斛荧火于山谷间。”观灯者“一入庙门,头不得顾,踵不得旋,只可随势潮上潮下,不知去落何所”。
近年,灯会又趋兴盛,成为大众新春联欢或庆祝节日的一种形式。元宵之夜,城区主要街衢比户悬灯,琳琅满目。灯彩内容从“五谷丰登”或“观音送子”、“如来念经”等发展为表现建设成就的文字或图案;灯内的照明亦从蜡烛等改为电源灯。
乡间,则演戏自娱,俗称“灯头戏”。演戏场数无定规,一般演三五夜,多者演至月底,故绍兴有“十八天的灯头戏”之说。
民间迄今还有元宵节吃汤团(又称“元宵”)之俗。是为昔日“上灯汤团落灯糕,正月十五 吃元宵”之沿袭。嵊县等地,于正月十四晚餐吃菜年糕,以祈清目,俗称“亮眼汤”,此俗流传至今。
花朝节
节期二月初二及二月十二日。二月初二称小花朝节,俗传此日为百花生日;二月十二称为大花朝节。
宋时,龙山西麓有西园,系一郡游览胜地。每逢二月初二开园,称“开龙口”。人众争先入园赏花。西园圮后,花朝节转为花市节,“是日,士人竞买花木,植之园圃”。近年,常于此时在龙山内举行各种花卉展销会。
是日,嵊县、新昌一带还有吃油菜炒年糕之俗。
春 分
春分,农民将余下的水稻、黄豆等种子磨粉蒸糕,糕面置红枣,俗称春分糕,用以食用及馈赠亲友,寓祈祝新年五谷丰登之意。此俗乡间犹存。
旧时,绍兴巨姓望族循例于春分、秋分举行祠堂祭祖仪式,俗称春祭、秋祭。部分人家亦有 “做春分”(祭祖)之习。
上巳节
节期三月初三,又称“重三”、“春禊”。
古时,每年农历三月上旬巳日(魏时,定为三月初三),有至水边焚香沐浴,以祓除不祥之 俗。因时值暮春,故称“春禊”。东晋永和九年(353)三月初三,书圣王羲之偕孙绰、谢安等名士42人雅集兰亭,曲水流觞,饮酒赋诗,所写《兰亭集序》誉为“天下第一行书”。从此,越中文人纷纷仿效,相沿成习。1985年,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将此日命名为书法节。此后,每逢农历三月初三,兰亭书会会员及海内外书家名流,必雅集兰亭及王羲之故宅戒珠寺,怀古续
胜,纪念书圣,切磋书艺,举办书展。
旧时,绍兴妇女有于此日戴荠菜花之俗。故越谚云:“三春戴荠花,桃李羞繁华”。
嬉禹庙
俗传三月初五为夏禹诞辰之日。明清之际,朝廷多以每年春秋二仲月遣使祭禹,而民间则于是日前往禹庙踏青,俗称嬉禹庙。清康熙《会稽县志》云:“夏禹生日,禹庙游人最盛。士绅乘画舫,丹垩鲜明,酒樽食具甚盛丽,宾主列坐,前设歌舞。小民尤相矜尚,虽非富饶,亦终岁储蓄,以为游湖之行。”此风于今尤盛。
清明节
是为绍兴大节,习俗甚多,有祭祖、扫墓、踏青、插柳戴花、放风筝、荡秋千、焚火、蹴鞠(皮球)等。
祭祖 旧时,每逢清明节,各姓宗祠均大开正门,焚香点烛,祭祀列祖列宗。主祭人行三跪九叩大礼后,按辈份大小依次叩拜。午间,则由值年者循例置办酒席,欢宴族人。宴后,各家还可领取猪肉、禽蛋、烧饼之类。祠堂祭祖之俗今不存,但偶有于家中设祭拜祖先者,俗称“拜大人”。
扫墓 俗称上坟。每岁以清明前后旬日祭墓,倾家盛服而出。画船箫鼓,来往如梭,纵百里之遥,十世以上,犹必提羹酒往焉。甚为华靡,张岱《陶庵梦忆》云:“虽监门小户男女,必用两座船,必巾,必吹鼓,必欢呼畅饮”。墓前祭品亦颇讲究,山阴《平氏值年祭簿》所列:“墓前供菜十大碗,八荤二素,内用特鸡。三牲一副,鹅、鱼、肉,水果三色,百子小首一盘,坟饼一盘,汤饭杯筷均六副。上香,门霄烛一对,横溪纸一块,大库锭六百足,祝文,酒一壶,献杯三只。”今仍行扫墓之俗,但礼仪大为简化。学校亦于是日组织学生祭扫烈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踏青 清明时节,习惯于借扫墓之机,就近游览名胜古迹。旧时,大家闺秀亦于此时破例出门。故有“正月灯,二月鹞,三月上坟船里看姣姣”之谚。
插柳戴花 “清明不戴柳,红颜成皓首”。旧时,家家户户均于此日在门、床等处插柳枝。儿童循俗戴柳条圈,以为此举可免虿毒。妇女于发髻插柳叶,除借此免虿毒外,亦为祈求永葆青春,并寓“春留人间”之意。
放风筝 风筝,俗称鹞。旧俗,清明为春季放风筝最后一日,人们多有意截断鹞线,任其远逸,俗称放断线鹞,以为此举可带走一年晦气。
绍兴民间尚有于清明吃艾饺之俗,以为此举可免染患疮毒。
立 夏
立夏日,习食樱桃、竹笋(俗称“健脚笋”)、蚕豆(豌豆俗名)或蚕豆糯米饭,饮老酒,孩童吃囫囵鸡蛋。午时,大人小孩均称体重,谓可免疰夏。此俗延续至今。
旧时,俗云立夏坐门槛即会疰夏,故尚有是日忌坐门槛之俗。
端午节
节期五月初五,又称端阳、重五、重午、天中节等。旧时,人们常于此日佩带香袋,大家小户均悬钟馗或姜太公像,截菖蒲为剑,与艾叶同插于门窗、床铺,并贴朱书“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诸邪回避”、“五月五日天中节,赤口白舌尽消灭”、“艾叶为旗,招四时之吉庆;菖蒲作剑,斩八方之妖魔”、“蒲龙献瑞,艾虎呈祥”纸条于门窗、墙壁,以雄黄染小儿之额及手、脚心,或于前额书“王”字。嵊县、新昌等山区则多于小孩手臂或手腕系五色丝线。以上习俗旨在驱邪祛病。如今,仍有喷洒雄黄酒及燃苍术、白芷、蒜皮、蓼草等烟薰室内之习。此日,食端午粽,亦有食“五黄”(黄鳝、黄瓜、黄鱼、黄酒、雄黄豆或黄梅)及苋菜、荷包蛋之习。俗传雄黄可祛邪,苋菜可避痧,荷包蛋可免因淋雨致病。
旧习多于端午节演出《白蛇传》。绍兴城区尚有“上府山看蜒蚰螺(蜗牛)”之俗。此俗源于箔业工人端午节中餐受坊主酒席款待后,多在下午休业时涌向府山,袒胸赤膊,躺卧于山坡晒太阳,从山下远望,宛如蜗牛之蜿蜒。此时,人们竞相观看,并多以有否上府山看蜒蚰螺相询。1949年后,锡箔业衰落,箔业工人转业,此俗不存。
夏 至
夏至日照最长,故绍兴有“嬉,要嬉夏至日”之俚语。旧时,人不分贫富,夏至日皆祭其祖,俗称“做夏至”。除常规供品外,特加一盘蒲丝饼。其时,夏收完毕,新麦上市,因有于是日吃面尝新习俗,谚曰“冬至馄饨夏至面”。亦有做麦糊烧者,即以麦粉调糊,摊为薄饼烤熟,亦带尝新之意。
绍兴龙舟竞渡因气候故,明、清以来多不在端午节,而在夏至。是日,观者云集,热闹非凡。此风至今尚存。《至后九九气候歌》云:“一九二九,扇子不离手;三九二十七,雪水甜如蜜;四九三十六,出汗如淴浴;五九四十五,头戴秋叶舞;六九五十四,乘凉不入寺;七九六十三,上床寻被单;八九七十二,思量盖夹被;九九八十一,家家打炭墼。”
天贶节
节期六月初六。谚云:“六月六,猫狗浴”。此时绍兴天气转热,俗传人于是日淴浴 ,可保一年不腻不垢。
此日亦行曝书、晒衣,以防虫蛀霉变。
分 龙
节期六月廿三。俗传是日为火神菩萨生日。火神以火为灾,人们以“水龙”抗御,是以有“分龙”之俗。分龙,可谓结合地方传统节日施行消防演习。是日,各路水龙会会员扛抬水龙至赛场接受检阅,并表演喷水灭火。
民国期间,绍兴城区有义龙局20所左右,水龙会员1200人左右。
七 夕
节期七月初七。俗传是日为牛郎、织女天河相聚之时,有七夕乞巧之俗。宋嘉泰《会稽志》载,是日“立长竹竿于中庭,上设莲花,谓之巧竿,以酒果饼饵祭牛女”。明清以来,民间仍于是日燃香点烛,以瓜果祀织女星。妇女则于七夕前一日晚间,供井水、河水对羼之水碗于庭院,至七夕端之阳光下,将小针轻掷水面,以阳光折射下针影所成意像,卜子女未来。如针影状如书,则以为男孩必聪颖,会读书,有出息;如针影呈尺形,则以为女孩必心灵手巧,善女红等。妇女有采红色凤仙花染指甲、以槿树叶汁洗发及氽巧果为饵之习。巧果,系用面粉、白糖为料,捏成蝶形,放入油镬氽成。此俗今已少见。
中元节
节期七月十五,俗称鬼节。俗谓农历七月十三至十八,阴间鬼魂至人间自由活动,为此,于此时请僧人作盂兰盆会,做水陆道场,追荐亡灵,祭祀祖先,诵经超度,礼忏冥福,俗称做七月半。绍兴为水乡,“陆赈之外,复有水赈,又剪纸为莲花灯,放乎中流,谓能照见九幽十八狱,通宵达旦,举国若狂,博穷鬼之欢”。清康熙《会稽县志》谓是日“浮屠燃灯,人家或燃灯于树,或放之水中,喧以箫鼓,儿童则垒瓦塔为灯”。节间,习于祠堂、庙宇或野外搭草台,演《目连救母》、《女吊》、《男吊》、《跳无常》等。今民间仍有做七月半祭祖之俗。
中秋节
节期八月十五日。旧俗于是夜置月饼、老南瓜、水果等于庭院,焚香点烛,拜月亮婆婆。绍俗“男不拜月,女不祭灶”。礼拜后家人围坐赏月,祭品依然陈之桌上,让月光照射,俗谓“取月华”。如今,盛行中秋赏月,家人欢聚,分享月饼,亲友之间亦以互赠月饼为时尚。中秋节寓人月双圆之意,亦称团圆节。
秋 分
秋分,新婚之女习于此日归宁。旧时,绍兴巨姓望族于是日开祠祭祖,称秋祭。
观潮节
节期八月十八。绍兴地处钱塘江南岸,绍人习于是日前往三江、楝树下一带观赏钱江之潮。清嘉庆《山阴县志》载:“八月十八日,有观潮会。自三江至柁坞山,延袤六十里,皆有观者。每自午至未乃止。”古时,尚有舟子于舱内迎潮设祭之俗,称“接潮头”。如今,仍有八月十八日前往三江、海涂观潮之习。
重阳节
节期九月初九,又称重九。宋嘉泰《会稽志》载:“重九相约登高,佩萸泛菊,不甚食糕,而多食栗粽,亦以相馈,然是日俗忌不相过。”如今,仅遗登高与食重阳糕之俗。重阳糕以米粉和枣栗等制成。
1988年,浙江省定重阳节为老年节。
冬 至
又称“长至”。一年中,此日夜晚为时最长,故民间有“困(觉)要困冬至夜”之说。绍人重视冬至,不仅须去先祖坟顶加土添泥,且祭祀祖先,称“做冬至”。谚云“冬至大如年”。是日比户团聚宴饮,一如除夕吃年夜饭之俗,然亲朋间互不拜贺。此外,尚有吃馄饨之习。忌讳甚多,如忌说不吉利之语,忌吵骂滋事,妇女不归宁,出嫁妇女务必于是日回夫家等。
越俗大抵冬至前下缸酿酒。《至后九九气候歌》云:“一九二九,相唤不出手;三九二十七,篱内吹觱篥;四九三十六,夜眠如露宿;五九四十五,太阳开门户;六九五十四,贫儿争意气;七九六十三,布衲担头担;八九七十二,猫狗相阴地;九九八十一,犁耙一齐出。”
旧时,冬至前,一般于十月十日剪纸作男女衣服,送至先祖墓前焚化,俗称“送寒衣”。冬至夜,有“生火熜”习俗,以祈人财两旺。
腊八节
节期十二月初八,传为释迦牟尼成佛之日,寺院煮粥施舍结缘。是日,以文火炖米、豆、栗、莲、枣、白果等为“腊八粥”。相传食之能祛病延年。
佛教以四月初八为浴佛日,俗有妇女须烧“八字”香,以博来生富贵。十二月初八为洗佛日,妇女有烧外八寺香之俗。此举须首尾三日,必雇舟船,带具菜饭,先后到融光寺、弥陀寺、寿胜寺、显相寺、大佛寺、鹫峰寺、翠峰寺和钟山寺进香,或诵经念佛,或请人宣卷。此俗今不存。
送 灶
俗传十二月廿三晚为灶神上天庭述职之期。相传灶神系玉帝派来人间至各家监察善恶之神,故于其“上天奏事”之日,家家户户均须以酒食祀之。供品中忌用豆腐,以求吉祥,并必备老嫚投奉之饴糖,俗称祭灶糖或元宝糖,使其
食后粘嘴,免讲人间坏话。俗谓灶神全年茹素,是日却必饷以一鸡。
古时,多以雄鸡祭灶神,谓作灶君上天坐骑。后改用堕民所制之搁富。搁富,竹扎纸糊,形似油灯架,作灶君上天所乘之轿,寓祈来年发财致富之意。送灶时,燃放爆竹,撒草豆于屋面,俗谓备灶神马料。祀毕,将灶神像和搁富一并焚烧,意即欢送灶神上天。除夕迎灶神返户入座,此后,每月朔望,皆供素食。如今,观念变化,加以柴火灶逐渐淘汰,送灶习俗已极少见。
祝 福
又称“请大菩萨”,系一年中最为隆重之祭祀活动。无固定之日,一般择送灶至除夕间之吉日行之,迟不过立春,以与祝春福相别。
祝福所祀神像印有“南朝圣宗”四字。相传宋为元所灭,遗民慑于异族统治者淫威,多于深夜子时,悄悄祭祀南宋皇帝。此种带有民族意识之祭祀活动,后演化为答谢神明保佑及祈求来年幸福之举。
自腊月二十日到三十日除夕,绍俗不呼“日”而称“夜”,如“二十日”呼作“二十夜”,意在提醒主妇、女佣,岁暮临近,祝福与过年诸事须抓紧准备。绍兴儿歌有云:“二十夜,连夜夜,点起红灯做绣鞋,绣鞋做好拜爷爷。”祝福前,先打扫厅堂,洗擦祭器,而后宰杀家禽以作福礼。绍语“鹅”、“我”同音,故多称“鹅”为“白狗”,又称鸡、鸭、鹅等家禽为“牲屠”。以家禽作福礼,一律忌称“杀”,而呼“装扮牲屠”或“化牲屠”以图吉利。
一般人家多用三牲福礼,殷富者用五牲或七牲。福礼盛于大桶盆中,上插筷子,旁备厨刀,并伴有牲血一碗,称为全鸡、全鹅。另有豆腐一盘、盐一碟、年糕数块、粽子一串,外加三茶六酒,甚为丰盛。而摆放福礼均有定规,如猪头之嘴须朝上,鸡、鹅须曲身跪腿,头朝福神,以示恭迎。福礼所用之鱼须鲜活,以红线穿背、红纸贴眼,悬于龙门架上,取鲤鱼跳龙门之意。祭桌按“横神直祖”惯例,依木纹横向置放,朝外祭拜;祭祖时,祭桌朝内,改为直摆。
祝福仪式由男性当家人主持,全家男丁按辈份、年龄,依序行三跪九叩大礼。此时禁忌甚多,如务必保持绝对肃静,不能将酒斟出盅外,不可使筷子掉于地上等等。女眷及个别犯“冲”男丁均须回避,寡妇更不允参与。俗谚:“快菩萨,慢祖宗”,祀福神多斟酒一巡,请下神码,连同元宝、化纸一起焚烧,送福神升天。祝福后祭祖,俗称请回堂羹饭。仪式与祝福相似,但祭祖朝内拜,福礼头皆朝里,蜡烛移至“下横头”,撤去香炉,增摆凳椅。祭毕,全家食用烧煮福礼汁汤所烹年糕或面,名曰散福,意谓分享神明所赐之福。
除 夕
称年三十夜、大年夜。旧时,富户及店铺多于此日索债,自昏达旦,上门逼索。范寅诗云:“寒夜凄凄道路长,孤灯无伴减辉光。履声踏破街心月,半夜匆匆讨债忙。”富户遣人外出催讨欠款,穷人则因难偿欠债而度日如年,故有“过年关”之称。自明代始,绍兴南门外鸟坞石泉庵(俗称十全庵)素有除夕演一宵躲债戏之俗。是晚,戏班邀名角演出,躲债者及戏迷群趋而观,极为热闹。按俗,凡躲债者一至戏台下,则债主不能往索。否则,必遭众人围攻。据传,此俗系明代大学士朱赓后裔所创。旧时,穷人多于除夕之夜质当、赎当,故当铺非天明不得关门,俗称“过宵当”。
绍兴岁时习俗,以除夕礼仪最多。上午,挂神像,即于厅堂悬挂祖宗画像,旁列联对,神像前陈放烛台、香炉、桌帏及水果与茶食各4碟。午后,接门神、贴元宝、祠堂祭祖、淘年饭米等。接门神,即贴秦琼、尉迟恭神像于头门或仪门,左右各一,以豚蹄、粽子、年糕、香干等作供品,用香烛元宝祀之。贴元宝,即以红纸剪成大小元宝,贴于门窗户牖、缸瓮桶箱。大户人家,尚有包封筒、缚分场糕粽之俗。封筒,即以红纸包钱,赏赐送客来家拜年之轿夫、船夫、车夫及佣工。分场糕粽,即拜年者须以稻草所束年糕、粽子赏赐轿夫辈。此类粽子较小,以六只为准。祠堂祭祖,含给列祖列宗分岁之意。
午后,至祠堂于祖宗牌位前遍燃香烛。未时,行祭祀,行礼者多为祠事值年者、族长及房长等人。祭毕,撤祭菜,留糕粽、果品,并上大馒头若干桶盘供之,备春节分赠族人。回家后即淘年饭米,预先淘洗好正月初一至初五日5天所需之米,并将米置灶上。俗称万年粮米,亦称隔年陈。同时,将用年糕团做成的元宝放入米缸或米桶。傍晚,接灶神。即自二十日起由地保致送历本,二十三日后由道士挨户送“灶司码”(灶神俗名)。灶司码分两种,一为红纸金色印像,专送富豪人家;一为五彩石印像,送一般平民。接灶时将灶司码置于灶龛,龛前供以元宝、如意糕、白米红枣粽、水果、汤团与素菜。祀毕,焚元宝、化纸,撤酒饭素菜,留盅筷、糕粽、果品,至正月初五尽撤。入夜,祭祖、辞岁、分压岁钱、封井、请床公床婆、搓汤团、守岁等。越俗素重追养继孝,祭祖拜像时,点烛燃香,上供酒菜、年糕、粽子,祭桌中央置暖锅。待斟酒上饭后,家主上香,行叩拜之礼,长少次第跪拜。祭毕,焚纸锭。祖宗画像供十八天,故不酹酒。
辞岁,亦称分岁。是日晚餐称吃年夜饭。所备饭菜最为丰盛,谚云“年三十夜的吃,正月初一的穿”。年夜饭系合家团聚欢宴,一般不邀客。羁旅他乡的游子,均于是日之前,设法回家团圆。万一个别亲人因故外出未归,席上仍摆其碗筷,以示团圆和思念。菜肴不得少于10碗,且务必成双,取“十全福寿”之意。菜肴均富吉祥意义,如将红枣烧藕块称“藕脯”,取“有”“富”及“双全”之意;鲞冻肉尊之为“有想(鲞)头”,即有希望、有出息之意;粽子、年糕则有“年年高(糕)”、“代代子”及“科科中”之意;发芽豆、黄豆芽、煮芋艿头取其“发达”、“发财”及“万事顺流”之意;咸煮花生称“长生果”;鸡表示“吉利”等等。越俗,家无大小,人无贫富,岁筵必具以腌菜、黄豆芽、冬
笋、千张、香干、木耳、萝卜及香菇诸蔬所成之“八宝菜”。俗谓吃过八宝菜,来年八宝上门,不然亏空欠债。此菜又名“愁债菜”,以为吃过愁债菜,债主即不会上门逼债。分岁时,其他菜肴尽可享用,唯“元宝鱼”因寓“年年有余(鱼)”之意,故不得动筷。绍俗,小孩不能食鸡、鹅、鸭等家禽之头、爪及翅,以为如此,孩子便将不会读书,难以成材。
年夜饭后,长辈将事先以红纸所包钱币分发晚辈,俗称分压岁钱。压岁钱不能当时拆封,须放于枕下过夜,至大年初一方可开拆。卑幼者领取压岁钱时,应至尊长前行礼,称辞岁。年夜饭后,有于门前烧搁富之习,户主边烧边说:“你也富,我也富,三十夜里烧搁富。”亦有将新鞋旧履集中床前,以示人丁兴旺者。
分岁后,主妇等皆净手,围坐搓制汤团,以备大年初一清晨供神祀祖之用。
深夜,燃放爆竹,关闭大门,俗称放关门炮仗。亦有团坐闲谈,嬉戏娱乐,通宵不眠,直至天明,俗称守岁、坐长命夜。
如今,诸如祠堂祭祖之类习俗已废。但吃年夜饭仍甚为讲究。近年,绍兴城区更有合家上酒 楼、饭店吃年夜饭者。饭后,人们按各自兴致特点,或燃放烟花爆竹,或观看电视录像,或边读书边吃糖果糕点等等,直至深夜或通宵达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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