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5日发(作者:证明材料模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公布日期】2009.04.13
• 【文 号】人社厅发[2009]44号
• 【施行日期】2009.04.13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09]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精神,加大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管理力度,更好地服务于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我部决定建立全国联网的证书查询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全国联网证书查询系统的重要性
证书查询系统是基于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证书信息共享与动态管理的重要工具。建立全国联网的证书查询系统,有利于提高证书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证书作为人力资源市场通行证的作用,同时对于提高证书权威性,保障职业技能鉴定健康有序发展和促进就业都有着重要意义。
二、明确建立全国联网证书查询系统的目标任务
2009年底之前,推动部分地方建立证书查询系统,初步完成证书查询全国联网工作,实现2008年及以后获得的证书网上查询。在部分行业(企业)开展证书查询系统建设试点工作。
2009--2011年三年内,推动全国各地完成证书查询系统的建设工作,完成大部分行业证书查询系统的建设工作。建成覆盖所有地方和大部分行业(企业)的证书网上查询服务系统。
三、认真做好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
各地、各行业(企业)要高度重视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本地区、本行业(企业)证书查询系统建设,积极配合我部做好证书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工作。
为做好证书查询系统建设,规范证书网上查询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各地、各行业(企业)在开展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确保工作质量。
我部负责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和证书查询的管理工作,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部鉴定中心”)负责全国联网证书查询平台具体建设工作。我部通过和两个网站向社会提供统一查询界面。各地、各行业(企业)负责本地区、本行业(企业)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
发证机关要确保向社会提供的证书数据真实、完整、安全。证书查询系统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证书数据采集使用考务管理系统生成JDX文件直接入库,使用其他系统(软件)采集证书数据的,需按照证书数据采集表(见附件2)的字段内容,生成EXCEL或DBF文件整理入库。各地、各试点行业(企业)在做好历史数据采集整理工作的同时,应保证新增证书数据及时入库。
为做好证书查询系统的联络工作,各地区、各试点行业(企业)须确定一名专职的信息化管理员(推荐表见附件3),并于5月1日前报部鉴定中心。
四、近期工作安排
(一)各地区、各试点行业(企业)在今年10月31日前,实现2008年1月1日以后的证书数据能够上网,并逐步将2008年1月1日以前的证书数据分批整理入库。
(二)今年年底,部鉴定中心将对证书查询系统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五、联系方式
证书查询系统建设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部鉴定中心联系。
联 系 人:白京 朱景辉
联系电话:************、84661152
传 真:************、84661150
附件:1.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管理办法(试行)
2.职业资格证书数据采集表
3.信息化管理员推荐表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有效防止和打击假冒职业资格证书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证书管理,规范证书网上查询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业资格证书是指根据《职业资格证书规定》,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企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考核,
由相应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等级水平的凭证。
第三条 证书免费查询指定网站为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和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服务网。
第四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和证书查询的管理工作,部鉴定中心负责全国联网证书查询平台具体建设工作。
第五条 发证机关要确保向社会提供的证书数据真实、完整、安全。
第六条 证书查询系统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证书数据采集使用考务管理系统生成JDX文件直接入库,使用其他系统(软件)采集证书数据需按照证书数据采集表的字段内容,生成EXCEL或DBF文件整理入库。
第七条 考生在取得证书30个工作日后,可登陆查询系统指定的网站和相应地方(省级)网站查询。查询不到证书相关信息的,请及时与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联系。
第八条 查询中发现有错误信息,持证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证书原件,到核发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办理更正手续。
第九条 新录入的证书数据,须通过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内部通讯系统传输,证书数据经筛选后由网上查询。
第十条 各地、各行业(企业)负责维护本地区、本行业(企业)的证书数据传输上网、数据更换的管理工作。采用集中式管理模式的证书数据,须按照规定和技术要求将有关数据上传到部鉴定中心管理的数据库中。采用分布式管理模式的证书数据,应按照本地、本行业(企业)规定,整理、审核、维护、上传到本省、本行业(企业)管理的数据库中。
第十一条 证书数据每半个月上传一次,每月15日上传上月25日至本月10日的数据;每月30日上传本月11日至本月24日的数据,如遇休息日或法定假日,数据上报和上传时间顺延。
第十二条 上网的证书数据须经证书数据经办人员、承办部门负责人、各单位领导审查并签字确认后,由信息化管理员上传到网站数据库中。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上传、变更、删除网站数据库中的数据。
第十三条 各单位须指定专职的信息化管理人员负责,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信息化管理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证书数据收集和整理。收集新办理的证书数据,整理汇总,编制汇总表,交领导审查。
2.证书数据上传。根据领导审查结果,及时保质保量并严格程序将证书数据上传到数据库中。
3.证书数据备份。每次上传证书数据后,及时将证书数据备份到数据库服务器硬盘和专用的涉密存储设备中,并将该设备交机要人员保管。
4.证书数据上传密码的保管。妥善保管证书数据上传的后台用户帐号和密码,并定期或不定期更改密码,不得向他人泄漏证书上网的用户帐号和密码;如发现用户帐号密码丢失或被盗用,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还原数据。
5.日常维护。定期和不定期对证书数据库服务器进行检查、维护,定期升级并杀毒。发现数据库服务器运行异常或存在运行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十五条 信息化管理员履职不到位,造成证书数据丢失或故意毁损证书数据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第十六条 各单位可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细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部鉴定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职业资格证书数据采集表
字段名 字段类型 长 度 举 例 备 注
20个英文字符姓名 字符
或10个中文字符
白京
2个英文字符性别 字符 或1个中文字符
1
1=男;2=女;0=未知性别;9=未说明性别
出生日期 日期 1981-02-28
91=研究生;92=大学本2个英文字符科;93=大学专文化程度 字符 或1个中文字符
94=中等专业学校;95=技工学校;96=高中;91
科和专科学校;
97=初中;98=小学;99=文盲或半文盲
发证日期 日期 2001-10-22
证书编号 字符 16个英文字符 0058
身份证号 字符 18个英文字符 11XXXX
职业编码 字符 16个英文字符 6-04-01-01
60个英文字符职业名称 字符 或30个中文字符
车工
理论知识
数值
考试成绩
4个英文字符(包含一位小数)
84.8
操作技能
数值
考核成绩
4个英文字符(包含一位小数)
85.8
4个英文字符综合评审成绩 数值
(包含一位小数)
82.3
10个英文字符评定成绩 字符
或5个中文字符
3
1=不合格;2=合格;3=良好;4=优秀
60个英文字符
职业技能鉴定字符
机构名称
符
附件3:
信息化管理员推荐表
单 位
鉴定指导中心
或30个中文字 XX市职业技能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座 机
学 历 手 机
专 业 电子邮箱
受教育和培训
经历
签章:
年 月 日
注:请推荐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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