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教下》的主要思想
《易》曰:“著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智。"闲尝窃取其义,以
概古今之载籍,撰述欲其圆而神,记注欲其方以智也。夫智以藏往,
神以知来,记注欲往事之不忘,挑述欲来者之兴起,故记注藏往似智,
而撰述知来拟神也。藏往欲其赅备无遗,故体有一定,而其德为方,
知来欲其决择去取,故例不拘常,而其德为圆。《周官》三百六十,
天人官曲之故可谓无不备矣。然诸中皆堂记注,而未尝有撰述官:(祝
史命告,未尝非撰述,然无撰史之人,如《尚书》哲诰,自出史职,
至於帝典诸篇,并无应撰之官。)则传世行远之业,不可拘於职司,
必待其人而后行:非圣哲神明,深知二帝三王精微之极致,不足以与
此。此《尚书》之所以无定法也。
《尚书》《春秋》,皆圣人之典也。《尚书》无定法,而《春秋》
有成例。故《书》之支裔,折入《春秋》,而《书》无嗣音。有成例
者易循,而无定法者难继,此人之所知也。然圆神方智,自有我籍以
还,二者不偏废也,不能究六艺之深耳,未有不得其遗意者也。史氏
继《春秋》而有作,莫如马、班,马则近於圆而神,班则近於方以智
也。
《尚书》一业而为左氏之《春秋》《尚书》无成法而左氏有定例,
以结经也。左氏一d而为中迁之纪传。左乐依年月而迁书分案例,以
神逸也。迁书一弯而为班乐之析代,迁书通变化,而班氏守绳果,以
示包括也。就形貌而言,迁书远异左氏,而班史近同迁书,并左氏体
直,自为编年之祖,而马、班曲备,皆为纪传之祖也。推精微而言,
则迁书之去左氏也近,而班史之去证书也远;盖迁书休圆用神,多得
《尚书》之遗:班氐休方用智,多得官礼之意也。
证书纪、表、书、传,本左成而略示区分,不其拘拘於预日也。
《伯惠列传》乃上十管之序例,非专为伯夷传也。《屈贾列传》所以
恶绛、灌之谗,其叙屈之文,非为屈氏衣忠,乃吊贾之赋也。《仓公》
录其医案,《货殖》兼书物产,《龟策》但言卜筮,亦有因事命篇之
意,初不沾沾为一人具始末也。《张耳陈馀》,因此可以见彼耳。《孟
子苟卿》,总括游士著书耳。名姓标题,往往不拘多例,仅取名篇。
譬加《关胜》《鹿心》。所指乃在喜定湘女,而或且讥其位置不伦,
(如孟子与三邹子。感又摘其重复失检,(如子贡已在《弟子传》,又
见於《货殖》。)不知古人著书之旨,而转以后世拘守之成法,反皆
古人之变通,亦知迁书体圆而用神,犹有《尚书》之遗者乎!
迁《史》不可为定法,固《书》因迁之体,而为一成之义例,遂
为后世不桃之宗焉。三代以下,史才不世出,而谨守绳果,待其人而
后行,势之不得不然也。然而固《书》本撰述而非记注,则於近方近
智之中,仍有圆且神者,以为之裁制,是以能成家,而可以传世行远
也。后史失班史之意,而以纪表志传,同於科举之程式,官府之簿书,
则於记注撰述,两无所似,而古人著书之宗旨,不可复言矣。史不成
家,而事文皆晦,而犹拘守成法,以谓其书固祖马面宗班也,而史学
之失传也久矣!
历法久则必差,推步后而愈密,前人所以论司天也。而中学亦复
类此。《尚书》变而为《春秋》,因事命篇,不为常例者,得从比事
属辞为稍察牟。《左》《国》夸而为纪传,心年经事纬,不能旁通者,
得从类别区分为益密矣。纪传行之千有馀年,学者相承,殆如夏葛冬
类,渴饮饥食,无更易矣。然无别识心裁,可以传世行远之具;而斤
斤如守科举之程式,不敢稍变,如治胥事之篷书,繁不可删,以云方
智,刚冗复疏钟,难为典据,以云圆神,小芜滥浩瀚,不可诵识。盖
族史但知求全於纪表志传之成规,而书为体例所拘,但欲方圆求备不
知纪传原本《春秋》《春秋》原合《尚书》之初意也。《易》曰:“穷
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纪传实为三代以后之良法,而演习既久,
先王之大经大法,转为末世拘守之纪传所蒙曷可不思所以变通之道
欤?
左氏编年,不能曲分类例,《史》《汉》纪表传志,所以济类例
之穷也。族史转为类例所拘以致书繁而事晦;亦犹训诂注疏,所以释
经,俗师反溺训诂注疏而晦经旨也。夫经为解晦,当求无解之初;史
为例拘,当求无例之始。例自《春秋》左氏始也,盍求《尚书》未入
《在秋》之初意欤?
神奇化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解《庄》书者,以谓天地自有变
化,人则从而奇腐云耳,事屡变而复初,文饰穷而反质,天下自然之
理也。《尚书》圆而神,其於史也,可谓天之至矣,非其人不行,故
折入左氏,而又合流於马、班,盖自刘知几以还,莫不以谓书教中绝。
史官不得衍其绪矣。又自《隋·经籍志》著录,以纪传为正史,编年
为古史,历代依之,这分正附,莫不甲纪传血乙编年。则马、班之史,
以支子而影《春秋》,葡悦、袁宏,且以左氏大宗,而降为旁庶矣。
司马《通鉴》病纪传之分,而合之以编年。袁枢《纪事木末》又病《通
鉴》之会,而分之以事类。按木末之为休也,因事命篇,不为常格;
非深知古今大休,天下经纶,不能网罗隙括,无遗无满。文省於纪传,
事豁於编年,决断去取,休圆用神,斯真《尚书》之遗也。在袁氏初
无其意,且其学亦未足与此,书亦不尽合於所称。故历代著录诸家,
次其书於杂史。自属纂录之家,便观览耳。但即其成法,沉思冥案,
加以神明变化则占史之原,隐然可见。书有作者甚浅,而观者甚深,
此类是也。故曰:神奇化臭腐,而臭腐复化为神奇,本一理4
夫史为记事之书。事万变而不齐,史文屈曲血适如其事,则必因
事命篇,不为常例所拘而后能起讫自如,无一言之或遗血或溢也。此
《尚书》之所以神明变化,不可方物。降而人成之传,已不免於以文
徇例,理势不得不然也。以上古神圣之制作,而青於晚诉之中官,出
不悬绝验!不知经不可学而能,音周可师而伤也。目《尚书多周右不
可展受者也,即《制中本末》,不过篡录小书,亦不尽取以为史法,
而特以义有所近,不得以辞害意也,斟酌古今之史,而定文质之中,
则师《尚书》之意,而以开《史》义例,通左氏之裁制焉,所以救纪
传之极弊,非好为更张也。
纪传虽创於史迁,然亦有所受也。观於《太古年纪》《夏殷春秋》
《作书纪年》,则本纪编年之例,自文字以来,即有之矣。《尚书》
为史文之别具,如用左氏之例,而合於编年。即传也。以《尚书》之
义,为《春秋》之传,则无氏不致以文徇例,而浮文之刊落者多矣。
以《尚书》之义,为迁《史》之传,则八书三十世家,不必分类,皆
可仿左氏而统名曰传。或考典章制作,或叙人事终始,或究一人之行,
(即列传本体。)或合同类之事,或录一时之言,(训诰之类。)或著一
代之文,因事命篇,以纬本纪。则较之左氏翼经,可无局於年月后生
之思。较之迁《中》之列,可无出百之师,安省而事盖加明,例简而
义盖加精。
非文质之适宜,古今之中道欤?至於人名事类,合於本末之中,
难於稽检,则别编为表,以经纬之:天象地形,舆服仪器,非可本末
该之,目亦难以文字著者,别绘为图,以表明之。苦通《尚书》《春
秋》之本原,而拯马《史》、班《书》之流警,其道莫过於此。至於
创立新裁,疏别条目,较古今之述作,定一书之规模,别具《圆通》
之篇,此不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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