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范文3篇
考试通知范文1
各系(部):
为了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使考试管理
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在《关于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
《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和《关于试卷评阅的有关规定》
文件的基础上,现结合实际,对加强期末考试工作规范的几点补
充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时间安排
按照学院校历统一安排,结
合教务处工作要求执行。
二、考试质量
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和要求进行考试(核)方式
改革,注重过程考核,形式灵活多样,考试
内容要能反映该课程对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
(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的要求,出卷前课程负责人组织相关任
课教师要进行充分交流讨论,出卷教师要掌握学生总体学习情
况,试卷命题要规范准确、难度适中、覆盖面广,不能使用往年
试卷或与往年试卷相似度过高(雷同率不得高于30%)。鼓励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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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建立课程试卷(题)库,如“课程中心”平台等网络手段,实
行教考分离。
各系(部)教学负责人要组织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做好课
程考试(核)方式及试卷的审核工作。当课程考试(核)方式与教学
大纲不一致时,应经各系(部)教学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执行,并及
时修订完善该课程教学大纲。
加强考前辅导,提高教学质量,课程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应指
导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加强复习阶段辅导,帮助学生复习
备考,解决课程疑难问题,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试题内
容。
规范试卷印刷分装,强化试卷保密意识 ,试卷应由各系(部)
统一送文印室印刷,要做好试卷交接记录。试卷分装应在封闭环
境中进行,工作人员要注意检查试卷,避免试卷错印、漏印、装
订缺页等,要在各个环节中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且负有保密责任,
防止因人为主观故意或疏忽造成试卷(题)泄露。
三、监考工作
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考务培训 ,各系(部)要组织监考人员
进行监考工作的培训,认真学习相关制度文件。各系辅导员(班
主任)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考风考纪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
动,营造良好的备考氛围和公平的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坚
决杜绝考试舞弊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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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监
考,向所在系(部)请假,办理备案手续,材料留存系(部)。擅自
调换监考人员、迟到、缺监考和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将按照《学
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监考人员应考前15 分钟进入考场,清理布置考场,重点要
做好清场工作,做到课桌面、桌内、座椅均不得有杂物,将书包、
书本、手机等与物品集中放在考场前面的醒目位置。学生进场后
清点人数,核对证件(一般为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检查学生是
否按指定要求就座。在考试之前,要向学生宣布考试纪律及考试
注意事项,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其入场,以旷考论
处;开考30分钟后准许交卷离场。
监考期间,监考教师要关闭手机,杜绝通信联系。要坚守岗
位,自觉做到不聊天、不串门、不打瞌睡、不木讷凝坐、不观望
窗外,不准阅读书报。要保持考场前后各一人,并经常巡视。
试卷发放和收回要做到三个核对。发卷前,要认真核对学生
人数,做到发放考卷和考生人数一致;考试结束时,要核对试卷
和答题纸份数,确保收回试卷和考生人数一致;考试后,阅卷老
师要对收回的试卷和《考场记录单》核对是否一致。 考试结束
时间一到就准时收卷,要认真整理、清点试卷,对缺考、违纪、
作弊的学生及主要情节做明确的记录和认定,并如实填写好《考
场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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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应及时制止学生违反考场纪律的意图和行为,防止
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发现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应立即取消其考试
资格,当场取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
向教务处上报;考试期间(含第18周随堂考试)院领导、教务处、
系部主任将进行检查巡视,对考试纪律较差的考场,对学生作弊
现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监考人员,要现场予以批评指导,责
令其整改;对于违反监考职责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
评直至纪律处分。
四、试卷评阅
试卷一律用红笔批阅,试卷上的每个题目均应有评阅标志
(扣分或得分),每份试卷的评阅标志必须统一(扣分和得分不得
同时混合使用),各大题所得分数分别填入题首得分栏和卷首的
表格中,以便核查。卷面评分凡是有修改之处,必须有阅卷教师
的亲笔签名。
评卷过程中应遵循严格、认真、准确、公正、公平的原则。
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缺考答卷、
作弊答卷一律记
“0”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缺考”或“作弊”字样。
已阅完的试卷,请老师们按班级和考试科目分类将试卷装入
试卷袋中(每班同科目试卷装成一袋,不同班级不同科目试卷不
要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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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试卷评阅后,各系(部)负责统一清点、装订(按试卷装
订要求进行装订)、装袋(含《考场记录单》),假期开始前,以
教研室为单位将试卷交课程所属系(部)统一封存存档(含电子版
试卷原始数据刻盘)。
五、成绩评定与管理
各类考试(考查)课成绩评定应严肃、认真、公正、公平、公
开。严格按照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执行。无故不按时提交成绩的,
将作教学事故处理。成绩一旦提交后,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有
特殊情况确要改动成绩者应由原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成绩
修改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批,查明原因后确定是否修改。该
书面申请附于成绩单后备检存查。
学生如对考试成绩确有异议,可向辅导员(班主任)提出书面
《成绩查询申请表》,经系(部)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教务秘书和
任课教师共同查阅试卷,并将最终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如查询课程为外系(部)开设,应由学生所在院系出具证明与
开课系(部)联系;开课系(部)接到查询要求后应组织教学秘书与
阅卷教师共同查阅试卷,查询结果应及时向学生所在系(部)反
馈。由学生所在系(部)教学秘书将查询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如在查询过程中发现确有阅卷错误,经任课教师、系(部)
负责人协商同意,可以重新判分,填写《成绩修改申请表》,并
将失误的具体情况和原因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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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x月xx日
考试通知范文2
本学期学生考试不及格的非主干课程可按照《江西财经大学
普通本科课程补考暂行办法》(江财教务处字[20xx]47号)参加
补考。
“3+7+X”专业主干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根据《江西财
经大学“3+7+X”专业主干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江财教务
字〔〕21号)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不得补考,必须重修。
英语听说、视听说两种课程由于考核部分分为两部分进行,
一部分为课堂口语考核,另一部分为考场听力考核,而补考只能
进行考场听力部分的考核,补考无法体现真实水平,因此两种课
程必须重修,不能补考。
期末考试违纪学生的考试课程无补考资格。
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凡具有参加142学期课程补考资格的学生,
请于X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在学生百合平台上报考,由于排
考需要一定的时间,请申请补考的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
名,逾期不予补报!报考时应注意区分补考课程的组织单位(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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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处组织的校考或课程所在各学院组织的院考)。
2、请各学院利用百合平台查询由本学院组织的课程补考的
报考情况,并做好补考组织工作。各学院应于X年9月10日前
完成由本学院组织的课程补考相关准备工作。
3、考试时间:
①由教务处组织校考的课程补考,定于X年9月12日至16
日进行补考。考生可于X年9月10日至11日利用百合平台查询
并打印本人补考考条;
②由学院组织的课程补考,各学院应在X年9月17日至22
日间进行,各学院在X年9月15日前要在各自学院网站上公布
考试时间,请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课程补考的考生向课程所在学院
咨询具体补考事宜。
考试通知范文3
校属各有关单位:
~X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周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普通本
科学生期末集中考试的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X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时间安排在X年1月11
日~1月22日,即本学期第19、20周,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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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二、本学期第15周及其以后结束的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
课程,一般安排在考试周内进行,第15周后课程考核异动不予
办理。教务处根据各班情况对部分课程的期末考试安排进行适当
调整,原则上各班考试周内考核课程不少于两门。
三、未到期末结束学校统一放假时间,学生原则上不能离校,
对于提前完成期末课程考核的学生、班级,各学院必须根据教学
实际需要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并在学校放假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
育工作。
四、各学院要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及试卷规范化管理要求
要点》、《X大学试卷规范及保存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加
强考试各环节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控,确保在试卷的命题、印
制、考试(查)、评卷、成绩评定、试卷分析和存档保管等各个环
节,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做到格式规范、标准统一、评分公正、
计分准确、存档材料齐全;确保涉及试卷各环节管理及安全保密
保密工作责任到人,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各学院领导带头抓好薄
弱环节、主动排除隐患,确保期末考试和补考工作平安顺利。
五、考试必须严格按照《X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X大
学本科教学考试管理规定》、《X大学考场规则》等有关文件的规
定进行。由于期末教材科试卷印刷室(设在第八教学楼二楼东侧)
印刷试卷工作量大,任课教师应提前10天付印试卷,若不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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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样卷至教材科试卷印刷室印刷而造成考试耽误的要承担相
应的责任。
六、各学院老师要规范填写试卷印刷报印单,试卷印刷报印
单名称要与所印试卷名称一致,按要求有命题教师、教研室主任
(或专业负责人)、教学副院长三人签名后方可交试卷印刷中心安
排印刷,不按要求填写和签名的将不予办理试卷印刷。试卷的送
交、印刷、管理和领取过程中,应由任课教师本人或学院教学管
理人员按照试卷安全保密保管的规定和要求完成,学院必须提前
做好相关安排。
七、为确保良好考试环境,避免对学生考试的干扰,考试时
间内,后勤、保卫等部门要加强巡逻检查,任何人不得在考试教
学楼区制造噪音影响考试,包括上课、开会、设立学习辅导点或
其他影响考试的活动。X级学生参加军训时,在考试期间应该自
觉避开安排考试的教学楼及其周边。为避免电动车防盗报警声对
考试的影响,建议师生不要骑行电动车到考场,或停车在远离考
场的场地。
八、各学院必须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考试纪律管理有关规
定,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各监考教师必须认真监考,自觉维护
良好的考纪考风环境,严格按照《X大学监考守则》等学校有关
规范与要求实施监考工作。监考教师不能随意更换,若有特殊原
因不得不进行变更的须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批,并提前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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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处备案。
九、各学院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和诚信考
试教育,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学生学习《X大学考场规则》、
《X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教育学生
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对于考试的违纪违规和考试作弊
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严查严处,并纳入学生年度综合考评。
十、学生参与考试时,不得携带考试必备文具之外的物品(考
试必备物品包括任课老师统一指定的计算器等应考器材,或开卷
考试中符合要求的备考资料)。考试预备铃响后,学生考位上只
能有与考试相关的必备文具、证件和必备考试用品。监考老师考
试前应为学生指定合适的学生物品放置区。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
关资料的电子设备,或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
加考试的,必须在考前关闭,并自觉置于物品放置区,否则按照
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学生考试时按考号就坐。任课老师必须按要求随试卷
提供考试座位安排表;监考老师在学生入场前根据考场的实际情
况和应考学生人数,提前科学、合理地排布好考生座号,并明显
向考生标识(如用粉笔在考位是标明考位号,并黑板上标识、提
醒等),向考生公告座位安排,指导考生就坐。
十二、考试开考前监考人员要按照考场纪律要求进行考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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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或再提醒。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作弊时,监考人员必须
保留相关证据,同时通报考场巡视人员,并报教务处、学生工作
部(处),由相关学院派人到现场处理。相关情况经现场认定后,
监考人员作好考场记录,考场记录表和有关作弊证据需学生(学
生本人或现场见证同学)、监考教师签名确认。作弊考生试卷,
相关考场记录表在完成认定并进行标注说明后,返回开课部门按
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本学期所有考试、考查科目的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
系统成绩登录,如无系统运行故障等特殊原因,必须在课程考核
结束后5个日内完成,并确保提交和打印存档的成绩准确无误。
同时请认真学习并遵照《关于加强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工作的通
知》等有关成绩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
十四、各学院要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学习学校成绩管理的相关
规定,督促任课教师或开课团队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公正评卷、
确保无误、按时规范报送成绩、按要求归档管理。督促学院教学
管理工作人员做好成绩单的规范检查工作、接收登记工作、整理
存档工作,以及对迟交成绩的进行催交和统计上报工作。
任课老师报送成绩单时应亲自交给送达学院的成绩管理工
作人员,同时履行好签字交接手续。每学期开学注册时,各学院
成绩管理人员应把上学期成绩提交完成情况向学院汇报,并将相
关情况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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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末考试周内,后勤管理部门必须做好教室的开放管
理、保洁卫生和检查巡防等工作,确保考试供电、灯光等正常,
按照考试时间要求准时施铃,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
作。
十六、本学期初修正考不及格和办理停考(缓考)手续的学
生,必须参加下学期开学时第1、2周的补考(下学期开学补考时
间为2月25日~3月6日,选修课原则上不组织补考),缺考或
补考不及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重新学习(即重修)并缴纳费
用。重修课程因重修考核不及格的不参加补考,学生要获得不及
格重修课程的学分必须再次选课重修。
十七、考试试卷的命题、印制、保管、收发、评卷、归档和
成绩的评定、提交、报送、存档保管等各环节,以及考试的监考、
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不按学校有关要求(包括时间要求、考
试纪律、规范程序等要求)办理的,按《X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
处理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八、校属各单位必须按照学校的要求,主动协作,自觉巡
查,疏通联通,消除隐患,积极做好期末考试期间相关工作,及
时消除可能影响考试工作的负面因素,共同营造良好的期末考试
环境氛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期末考试期间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请务必及时上报,有
关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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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
后勤基建处办公室:。
X大学
X年12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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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11-19 12:50: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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