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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范文3篇

更新时间:2025-01-09 23:11:43 阅读: 评论:0

评价手册家长评语-食堂工作总结


2023年11月19日发(作者:娃娃家观察记录)

考试通知范文3

考试通知范文1

各系():

为了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使考试管理

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在《关于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

《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和《关于试卷评阅的有关规定》

文件的基础上,现结合实际,对加强期末考试工作规范的几点补

充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时间安排

按照学院校历统一安排,结

合教务处工作要求执行。

二、考试质量

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和要求进行考试()方式

改革,注重过程考核,形式灵活多样,考试

内容要能反映该课程对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

(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的要求,出卷前课程负责人组织相关任

课教师要进行充分交流讨论,出卷教师要掌握学生总体学习情

况,试卷命题要规范准确、难度适中、覆盖面广,不能使用往年

试卷或与往年试卷相似度过高(雷同率不得高于30%)。鼓励各系

1 / 13

()建立课程试卷()库,如“课程中心”平台等网络手段,实

行教考分离。

各系()教学负责人要组织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做好课

程考试()方式及试卷的审核工作。当课程考试()方式与教学

大纲不一致时,应经各系()教学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执行,并及

时修订完善该课程教学大纲。

加强考前辅导,提高教学质量,课程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应指

导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加强复习阶段辅导,帮助学生复习

备考,解决课程疑难问题,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试题内

容。

规范试卷印刷分装,强化试卷保密意识 试卷应由各系()

统一送文印室印刷,要做好试卷交接记录。试卷分装应在封闭环

境中进行,工作人员要注意检查试卷,避免试卷错印、漏印、装

订缺页等,要在各个环节中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且负有保密责任,

防止因人为主观故意或疏忽造成试卷()泄露。

三、监考工作

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考务培训 ,各系()要组织监考人员

进行监考工作的培训,认真学习相关制度文件。各系辅导员(

主任)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考风考纪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

动,营造良好的备考氛围和公平的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坚

决杜绝考试舞弊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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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监

考,向所在系()请假,办理备案手续,材料留存系()。擅自

调换监考人员、迟到、缺监考和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将按照《学

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监考人员应考前15 分钟进入考场,清理布置考场,重点要

做好清场工作,做到课桌面、桌内、座椅均不得有杂物,将书包、

书本、手机等与物品集中放在考场前面的醒目位置。学生进场后

清点人数,核对证件(一般为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检查学生是

否按指定要求就座。在考试之前,要向学生宣布考试纪律及考试

注意事项,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其入场,以旷考论

;开考30分钟后准许交卷离场。

监考期间,监考教师要关闭手机,杜绝通信联系。要坚守岗

位,自觉做到不聊天、不串门、不打瞌睡、不木讷凝坐、不观望

窗外,不准阅读书报。要保持考场前后各一人,并经常巡视。

试卷发放和收回要做到三个核对。发卷前,要认真核对学生

人数,做到发放考卷和考生人数一致;考试结束时,要核对试卷

和答题纸份数,确保收回试卷和考生人数一致;考试后,阅卷老

师要对收回的试卷和《考场记录单》核对是否一致。 考试结束

时间一到就准时收卷,要认真整理、清点试卷,对缺考、违纪、

作弊的学生及主要情节做明确的记录和认定,并如实填写好《考

场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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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应及时制止学生违反考场纪律的意图和行为,防止

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发现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应立即取消其考试

资格,当场取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

向教务处上报;考试期间(含第18周随堂考试)院领导、教务处、

系部主任将进行检查巡视,对考试纪律较差的考场,对学生作弊

现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监考人员,要现场予以批评指导,责

令其整改;对于违反监考职责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

评直至纪律处分。

四、试卷评阅

试卷一律用红笔批阅,试卷上的每个题目均应有评阅标志

(扣分或得分),每份试卷的评阅标志必须统一(扣分和得分不得

同时混合使用),各大题所得分数分别填入题首得分栏和卷首的

表格中,以便核查。卷面评分凡是有修改之处,必须有阅卷教师

的亲笔签名。

评卷过程中应遵循严格、认真、准确、公正、公平的原则。

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缺考答卷、

作弊答卷一律记

0”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缺考”或“作弊”字样。

已阅完的试卷,请老师们按班级和考试科目分类将试卷装入

试卷袋中(每班同科目试卷装成一袋,不同班级不同科目试卷不

要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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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试卷评阅后,各系()负责统一清点、装订(按试卷装

订要求进行装订)、装袋(含《考场记录单》),假期开始前,以

教研室为单位将试卷交课程所属系()统一封存存档(含电子版

试卷原始数据刻盘)

五、成绩评定与管理

各类考试(考查)课成绩评定应严肃、认真、公正、公平、公

开。严格按照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执行。无故不按时提交成绩的,

将作教学事故处理。成绩一旦提交后,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有

特殊情况确要改动成绩者应由原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成绩

修改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批,查明原因后确定是否修改。该

书面申请附于成绩单后备检存查。

学生如对考试成绩确有异议,可向辅导员(班主任)提出书面

《成绩查询申请表》,经系()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教务秘书和

任课教师共同查阅试卷,并将最终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如查询课程为外系()开设,应由学生所在院系出具证明与

开课系()联系;开课系()接到查询要求后应组织教学秘书与

阅卷教师共同查阅试卷,查询结果应及时向学生所在系()

馈。由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将查询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如在查询过程中发现确有阅卷错误,经任课教师、系()

负责人协商同意,可以重新判分,填写《成绩修改申请表》,并

将失误的具体情况和原因报教务处。

5 / 13

xxxxx

考试通知范文2

本学期学生考试不及格的非主干课程可按照《江西财经大学

普通本科课程补考暂行办法》(江财教务处字[20xx]47)参加

补考。

3+7+X”专业主干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根据《江西财

经大学“3+7+X”专业主干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江财教务

字〔〕21)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不得补考,必须重修。

英语听说、视听说两种课程由于考核部分分为两部分进行,

一部分为课堂口语考核,另一部分为考场听力考核,而补考只能

进行考场听力部分的考核,补考无法体现真实水平,因此两种课

程必须重修,不能补考。

期末考试违纪学生的考试课程无补考资格。

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凡具有参加142学期课程补考资格的学生,

请于X720日至820日在学生百合平台上报考,由于排

考需要一定的时间,请申请补考的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

名,逾期不予补报!报考时应注意区分补考课程的组织单位(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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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处组织的校考或课程所在各学院组织的院考)

2、请各学院利用百合平台查询由本学院组织的课程补考的

报考情况,并做好补考组织工作。各学院应于X910日前

完成由本学院组织的课程补考相关准备工作。

3、考试时间:

①由教务处组织校考的课程补考,定于X912日至16

日进行补考。考生可于X910日至11日利用百合平台查询

并打印本人补考考条;

②由学院组织的课程补考,各学院应在X917日至22

日间进行,各学院在X915日前要在各自学院网站上公布

考试时间,请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课程补考的考生向课程所在学院

咨询具体补考事宜。

考试通知范文3

校属各有关单位:

X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周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普通本

科学生期末集中考试的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X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时间安排在X111

日~122日,即本学期第1920周,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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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二、本学期第15周及其以后结束的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

课程,一般安排在考试周内进行,第15周后课程考核异动不予

办理。教务处根据各班情况对部分课程的期末考试安排进行适当

调整,原则上各班考试周内考核课程不少于两门。

三、未到期末结束学校统一放假时间,学生原则上不能离校,

对于提前完成期末课程考核的学生、班级,各学院必须根据教学

实际需要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并在学校放假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

育工作。

四、各学院要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及试卷规范化管理要求

要点》X大学试卷规范及保存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加

强考试各环节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控,确保在试卷的命题、印

制、考试()、评卷、成绩评定、试卷分析和存档保管等各个环

节,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做到格式规范、标准统一、评分公正、

计分准确、存档材料齐全;确保涉及试卷各环节管理及安全保密

保密工作责任到人,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各学院领导带头抓好薄

弱环节、主动排除隐患,确保期末考试和补考工作平安顺利。

五、考试必须严格按照《X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X

学本科教学考试管理规定》X大学考场规则》等有关文件的规

定进行。由于期末教材科试卷印刷室(设在第八教学楼二楼东侧)

印刷试卷工作量大,任课教师应提前10天付印试卷,若不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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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样卷至教材科试卷印刷室印刷而造成考试耽误的要承担相

应的责任。

六、各学院老师要规范填写试卷印刷报印单,试卷印刷报印

单名称要与所印试卷名称一致,按要求有命题教师、教研室主任

(或专业负责人)教学副院长三人签名后方可交试卷印刷中心安

排印刷,不按要求填写和签名的将不予办理试卷印刷。试卷的送

交、印刷、管理和领取过程中,应由任课教师本人或学院教学管

理人员按照试卷安全保密保管的规定和要求完成,学院必须提前

做好相关安排。

七、为确保良好考试环境,避免对学生考试的干扰,考试时

间内,后勤、保卫等部门要加强巡逻检查,任何人不得在考试教

学楼区制造噪音影响考试,包括上课、开会、设立学习辅导点或

其他影响考试的活动。X级学生参加军训时,在考试期间应该自

觉避开安排考试的教学楼及其周边。为避免电动车防盗报警声对

考试的影响,建议师生不要骑行电动车到考场,或停车在远离考

场的场地。

八、各学院必须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考试纪律管理有关规

定,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各监考教师必须认真监考,自觉维护

良好的考纪考风环境,严格按照《X大学监考守则》等学校有关

规范与要求实施监考工作。监考教师不能随意更换,若有特殊原

因不得不进行变更的须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批,并提前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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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处备案。

九、各学院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和诚信考

试教育,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学生学习《X大学考场规则》

X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教育学生

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对于考试的违纪违规和考试作弊

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严查严处,并纳入学生年度综合考评。

十、学生参与考试时,不得携带考试必备文具之外的物品(

试必备物品包括任课老师统一指定的计算器等应考器材,或开卷

考试中符合要求的备考资料)。考试预备铃响后,学生考位上只

能有与考试相关的必备文具、证件和必备考试用品。监考老师考

试前应为学生指定合适的学生物品放置区。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

关资料的电子设备,或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

加考试的,必须在考前关闭,并自觉置于物品放置区,否则按照

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学生考试时按考号就坐。任课老师必须按要求随试卷

提供考试座位安排表;监考老师在学生入场前根据考场的实际情

况和应考学生人数,提前科学、合理地排布好考生座号,并明显

向考生标识(如用粉笔在考位是标明考位号,并黑板上标识、提

醒等),向考生公告座位安排,指导考生就坐。

十二、考试开考前监考人员要按照考场纪律要求进行考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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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或再提醒。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作弊时,监考人员必须

保留相关证据,同时通报考场巡视人员,并报教务处、学生工作

(),由相关学院派人到现场处理。相关情况经现场认定后,

监考人员作好考场记录,考场记录表和有关作弊证据需学生(

生本人或现场见证同学)、监考教师签名确认。作弊考生试卷,

相关考场记录表在完成认定并进行标注说明后,返回开课部门按

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本学期所有考试、考查科目的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

系统成绩登录,如无系统运行故障等特殊原因,必须在课程考核

结束后5个日内完成,并确保提交和打印存档的成绩准确无误。

同时请认真学习并遵照《关于加强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工作的通

知》等有关成绩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

十四、各学院要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学习学校成绩管理的相关

规定,督促任课教师或开课团队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公正评卷、

确保无误、按时规范报送成绩、按要求归档管理。督促学院教学

管理工作人员做好成绩单的规范检查工作、接收登记工作、整理

存档工作,以及对迟交成绩的进行催交和统计上报工作。

任课老师报送成绩单时应亲自交给送达学院的成绩管理工

作人员,同时履行好签字交接手续。每学期开学注册时,各学院

成绩管理人员应把上学期成绩提交完成情况向学院汇报,并将相

关情况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11 / 13

十五、期末考试周内,后勤管理部门必须做好教室的开放管

理、保洁卫生和检查巡防等工作,确保考试供电、灯光等正常,

按照考试时间要求准时施铃,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

作。

十六、本学期初修正考不及格和办理停考(缓考)手续的学

生,必须参加下学期开学时第12周的补考(下学期开学补考时

间为225日~36日,选修课原则上不组织补考),缺考或

补考不及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重新学习(即重修)并缴纳费

用。重修课程因重修考核不及格的不参加补考,学生要获得不及

格重修课程的学分必须再次选课重修。

十七、考试试卷的命题、印制、保管、收发、评卷、归档和

成绩的评定、提交、报送、存档保管等各环节,以及考试的监考、

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不按学校有关要求(包括时间要求、考

试纪律、规范程序等要求)办理的,按《X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

处理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八、校属各单位必须按照学校的要求,主动协作,自觉巡

查,疏通联通,消除隐患,积极做好期末考试期间相关工作,及

时消除可能影响考试工作的负面因素,共同营造良好的期末考试

环境氛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期末考试期间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请务必及时上报,

关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12 / 13

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

后勤基建处办公室:

X大学

X1231

13 / 13

练字的10大好处-韩国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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