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代震惊全国的两起高官命案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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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读报参考》 2014年第27期
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沛瑶遇害;1995年,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自杀。两桩
案件在当时震惊全国。近20年过去,作为专案组成员亲历案件调查的左芷津,在《当法医遇上
警察——中国第一位博士警察的私人手记》一书中,首度对外解密案件侦破细节。
震惊全国的副委员长遇害案
“副委员长也会被杀?”至今,左芷津仍然记得当时的震惊——1996年2月2日早上刚上
班,他在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命案侦查处听到值班室传来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
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沛瑶在家中被杀,“这么大的官也不安全吗?太不可思议了。”
片刻,时任命案侦查处副处长的左芷津收到通知,直奔案发现场。
李沛瑶的家是一座独栋二层楼,草坪环绕,楼门开在东南角,东南方16米是2号武警哨兵
岗亭。
左芷津和同事们满目大片血迹。楼内门厅东北角地毯已被掀开,露出一口暖气井,井内有
一具屈曲状俯身的男性尸体,头部流出大量血液,上身穿的白衬衫向上卷起露出几乎整个脊背,
并染有大量血迹;里面穿的白色背心也向上卷起,下身穿蓝灰色线裤,内穿粉色秋裤,再里面
是蓝短裤,脚上穿着灰色袜子,袜底沾满血迹和泥土。
这正是李沛瑶的遗体。
“来的领导最多、级别最高的一次现场”
李沛瑶1933年生于香港,是著名爱国将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民革)创始
人李济深的第五个儿子。他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曾长期在南昌飞机制造厂担任工程师,
1986年加入民革后开始从政,1992年当选为民革中央主席、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这是1949年以来首次有国家领导人遇害,一时十分轰动,引起公众对北京治安和领导人警
卫工作的担忧。“由于信息的不公开和情况的不透明,社会上谣言四起。”左芷津在书中回忆,
当时有人散布称这是政治案件,因为李几天前刚谴责了李登辉搞“台独”,还有人猜测李沛瑶
与陈希同有牵连,甚至有人说这是中国高层政治斗争的结果。
左芷津和同事们要做的就是查清真相。
那天,左芷津和同事们到现场后,从楼门口到一楼书房、门厅、二楼起居室等地方发现大
量血迹,阳台地面上有一些血迹和足迹,下方墙壁上有从下向上蹬踏留下的黑色痕迹。
门厅西侧有一扇门通往过厅,过厅北侧是警卫室,安有警铃,但并没有警卫人员值守和居
住。“李沛瑶一个人住。房子有警卫室,也配有一个警卫。(但)他让警卫人员住在车库宿舍
多名高层领导陆续到现场看过,听取汇报,表示对案件的重视。左芷津说:“这是我当法
医以来出的现场中来的领导最多、级别最高的一次了。中央领导都来了,可见事情重大。”
拍照固定现场后,可以搬运李沛瑶的遗体了。大家一同连抬带拽把他拉了出来,装进了一
只普通的尸体袋,拉上拉锁,放到车上,运到了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这样高级别的国家
领导人,没有中央的指示,我们是不能做主动手的。”他在书中写到,当时没人敢做主解剖检
验,不过做外表检验是可以的,也是必需的。
“李沛瑶遗体的外表伤痕累累,血肉模糊。面部共有6道砍创,浅的到皮下,深的到骨头。
额头上有15条划伤,枕部有两道砍创,深度都达到颅骨。颈部的损伤最重,一共有25道砍创。
左侧舌骨大角被砍断,左侧颈静脉被砍断成了三截。气管、食道、甲状腺等脏器多处被砍断。
胸部、腹部和背部有大面积的皮肤擦划伤。”他在书中描述,此外两肩和两臂、双手共有24道
砍创,“深度到达肌腱,最重的一刀将左手中指完全砍断。”
除擦伤外,都是“锐器造成的损伤”,应该是菜刀类砍器形成。从现场提取的菜刀“完全
可以形成”这些创伤。检验初步结论是:李是被他人用菜刀砍伤,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尸表检验后,下一步应该是系统解剖检验。公安部刑侦局领导让左芷津拿个意见,而他考
虑到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两级法医专家已通过尸表检验查明死亡原因和性质,并推断和认定
了凶器,被害时间也已通过调查得到证实,因此没必要解剖检验。“最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
家属都同意办案单位的意见,没再对遗体进行解剖。”
轻易被捕的凶手
法医工作的同时,调查也在进行中,比想象的要顺利得多。
一位住在李家正南的邻居和一位住在东北侧的保姆证实,凌晨4时50分左右听到了“救命”
的呼喊声。两名当夜值勤的武警战士反映,6点钟他们在李沛瑶家楼门外遇见了一位名叫张金
龙的战士,他低着头来回转悠,像是在找东西,他们用手电照了他一下,发现他头上和大衣上
都有大量血迹。
当天领班的武警班长证实,早上6时30分,他看见张金龙和另一位值勤战士在一起,张满
脸是血对他说:“班长,我杀人了,你放我一马,让我远走高飞吧。”随后,张跑到大院门口
爬上铁门准备翻过去,被班长和另一位战士追上硬拉下来,带到了武警中队部。
到了中队部,张金龙跪下来:“指导员、排长,我对不起你们啊!”他还拒绝了去医院验
查伤口的建议,只说:“不用了,让我死吧。”指导员听到这话感到事关重大,连忙用电话向
上级报告。此时张冲出去试图再次翻墙逃出,又被追上的两名武警战士拉下来带回。
出生于1977年7月21日的张金龙,原籍黑龙江省兰西县,1991年随父迁至山西省长治市
潞城县。1994年12月入伍,案发时是武警北京一总队二支队一中队上等兵。1995年3月25日
起,他被派到李沛瑶等领导的住所值勤。
张金龙很快供述了当晚发生的一切:
1996年2月2日早晨4点到6点,他在2号哨值勤。因为“在哨位上呆着没有意思”,就
来到旁边李沛瑶家楼下,放下枪,脱下大衣和子弹袋顺手放在那里,蹬着阳台下的窗户爬上二
层阳台,脱下棉鞋,穿着袜子打开一扇门进了屋。
他之前这样进过李家两次。“站岗时间久了,我发现别的首长出门和回来都是前呼后拥的,
只有李沛瑶时常一个人出出进进,每次回来警卫把他送到家门口就走了,对李沛瑶的事也不怎
么管。”他暗中观察,发现李一个人住,“家里没有警卫也没有保姆,买菜做饭都是自己干,
连垃圾都是他自己出来倒”。
他第一次进李沛瑶家是在1996年元旦过后,那天他也站早上4点到6点的岗,也是因为
“在哨位上站着感到挺没意思的”。“看见他家的钱就放在明处,忍不住还是偷了。”那天,
张金龙从李家偷了一块手表、一个打火机、一件上衣、一条裤子、一个BP机、20个胶卷,还
有1950元钱。“事后李沛瑶没有声张,也就没有人知道。”后来他站岗时又爬进去过一次,偷
走了一个索尼牌随身听、配套小音箱,还有其他一些小东西。
但2月2日这天凌晨,张金龙再次摸进李家,在客厅写字台抽屉翻东西时,李沛瑶“穿着
衬衣、衬裤,趿拉着拖鞋从卧室里踱了出来”。
根据张金龙的供述,李见到他先是一愣,缓缓神后问道:“你怎么进来的,我的门是不是
没有锁?”
“我想他一定看出我是来偷东西的,就慌忙说:‘对不起,首长,我是头一次,下次不敢
了。’”
李沛瑶听罢坐到沙发上,张金龙跪下求饶。李口气平缓地问他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多大
了,听罢回答后说“你19岁就干这事”,挥挥手让他快走。
张金龙“顿时觉得他十分可恨,心想,我都给他跪下了还不行吗”。张起身下楼,想着
“他肯定饶不了我,会和我们领导说这事,不如一了百了”。于是到一楼后在厨房拿了一大一
小两把菜刀塞在裤兜里。
走出厨房门时,他发现李跟了下来,正在下楼,“心里挺害怕,就不想动手了”。
李催促他快走。他走到楼门口时,听见李大声说:“你可要知道后果。”
此时已近6点,他穿回大衣,拿上枪和子弹袋,跑到李家阳台拿棉鞋,结果把子弹袋忘在
了阳台上。然后他在李家一楼门口穿上棉鞋,到2号哨位交岗。因为裹着大衣,接哨的战士没
看见他身上的血。
交岗后他再次进了李沛瑶家,“把棉鞋脱在了窗户下面,穿着袜子从大门进了楼”。他找
到扭打时被李扯掉的肩章,洗了把脸,在李家卧室里翻出一些衣物、手表、戒指、项链、打火
机等物,还有一个装有数百元钱的黑色折页式钱包,把这些东西装进门口放着的两个空旅行箱。
他一手拎一个箱子下了楼,从里面反锁了一楼的大门,走进厨房旁的一间屋子,打开窗户探身
看周围没人,就把两个箱子从窗户递出去放到屋外,然后自己跳了出去,穿上棉鞋,拎着箱子
往院墙跑。把一个旅行箱放到墙头上以后,发现有人来了,就赶紧趴在草地上。来人是刚接哨
的哨兵,对方让张起来,张央求道“让我走吧”。哨兵不放,要求张跟自己回队里。这时又过
来一名哨兵,两人一起把张带回队部。
现场的血迹、指纹、鞋印、只穿袜子的脚印证实了张金龙的供述。公安部分管刑侦的领导
对侦办过程表示满意,指示说,要弄清楚张有没有同伙才能结案。调查人员发现,李沛瑶家的
阳台很高。在对照了张金龙并不健壮的中等身材后,他们对张金龙是否真的能爬上去有了疑问。
为了办成铁案,调查人员决定进行现场试验。一名和张金龙年龄、身高、体重、发育、入伍时
间和训练基本相当的武警战士被叫来,被要求不借助任何攀登工具,从张金龙供述和攀爬痕迹
所示往阳台上攀爬。试验证明,这是可以完成的。
“没有政治目的”
调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据中央统战部干部局原副局长胡治安2004年发表在《人民政协报》上的回忆,这起血案发
生后的第二天,也就是1996年2月3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曹志召集了一次会议,中
央办公厅、中组部、统战部、公安部、新华社等单位的负责人出席。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在会
上介绍了案情经过:值勤武警张金龙潜入李家行窃,将李沛瑶惊醒,遭到严厉申斥和教育,随
后杀害了李。白景富指出:“这是一起没有政治目的和其他背景的案件,罪犯的作案动机是谋
财害命。”
“不管是现场发现的作案痕迹,还是调查的张金龙的交往关系、家庭和社会关系,其证据
均明确指向张金龙是利用值勤期间,单独作案。”在公安部就此案呈报给几位中央领导的报告
中,左芷津写道。
1996年5月2日,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审理终结,
依照《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规定》,
张金龙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自杀还是他杀?
王宝森仰面朝天、上身卡在两块石头之间,半坐半卧在水沟里。“尸体头部左侧和左耳有
流向脑后枕部的流柱状血迹,头部左侧地上的枯草和树叶上有少量流淌和滴落的血迹,左耳上
方和右耳上方各有一孔洞,两个孔洞呈左侧高右侧低的走向。”1995年4月6日清晨,左芷津
在崎峰茶山上看到的是这样的场景。
仔细勘察,可以看到王宝森的尸体衣着完整,没有撕扯拖拉的破损现象。他右手紧握一把
手枪,食指扣在扳机上,枪口指向左胸。右腿伸直,左腿稍扭曲。
其食指仍扣在扳机上呈尸体痉挛状态。“这是自己开枪击中头部导致瞬间死亡,形成尸僵
的典型姿态,他人加害无法形成这种始终紧握手枪的尸僵。”左芷津推断。但事关重大,现场
的技术人员都十分谨慎,没有人说出口。
这天上午,北京市领导来查看了现场。不过来的不是市委书记陈希同,而是市长李其炎。
左芷津记得李当时“浓眉紧锁”、“黑着脸”,由北京市公安局领导陪同,在技术人员划定的
现场外转了一圈,没说话就走了。
现场被保护起来。左芷津立即赶回公安部汇报,副部长拿出一把礼品枪,要求左芷津模仿
了王宝森尸体的拿枪姿势和子弹口,并一再强调:此案关键在于“自杀还是他杀”,在这个问
题上一定要把证据搞扎实。这位副部长还表示,尸体肯定要解剖,北京市公安局解剖前一定要
请示公安部。
刑侦技术人员将王的双手用塑料袋包上,再将整个尸体小心地装进尸体袋,放到了车上,
运到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
初步检验,王宝森手持的是国产八四式7.62毫米手枪,使用的是六四式7.62毫米子弹,
枪膛内有一发子弹,弹匣内有三发子弹,枪支各部机件完好,击发正常。
左芷津和同事们在王宝森左肩下方的皮夹克上找到了一枚子弹头。十几天后,经过数次拉
网式搜寻,他们用金属探测器在附近找到了一枚子弹壳。
经痕迹检验,这枚子弹头和子弹壳都是从王手中那把枪中发射出来的。不过,公安部副部
向大家摆了摆右手算是道别,送他的人因此感到很奇怪。随后,他回到办公室。过了20分钟,
又吩咐司机送他去不远处的市委。王宝森在市委书记陈希同的办公室呆了45分钟。6点30分,
两人边走边说一同出来,各自上车奔向不同方向。这次上车后,他用跟平常一样的口气对司机
说“去怀柔”。司机一开始以为是去怀柔的市财政局培训中心。不过,走到怀柔范各庄时,王
宝森让司机开往崎峰茶村。一路上总是问还有多远,还把车窗摇下来不断向外张望。途中,他
两次下车试图进入路边破旧砖房或工棚,因为砖房有锁、工棚有人而放弃。他对司机说,与两
个人约了8点10分在崎峰茶山上亭子见面,对方开一辆白色桑塔纳,说好谁先到谁就等。8点
钟到达山下时,司机环顾四周发现没有亭子,而王宝森表示“就是这个地方”,他还拒绝了司
机的继续陪同,把司机硬塞回车,并嘱咐“不管谁呼你,都别回电话,明早9点在单位等我,
如果有人问我,就说咱们俩没有在一起,我是坐别的车走的”。司机只得上车起步,那地方路
很窄,只能开车继续向前走找地方掉头。车掉头经过王刚才下车的地方时,司机向外看去,已
不见了王的身影,也没有见到其他任何人或车。那个晚上,王的秘书不停地传呼王和司机,都
没接到电话回复,于是在9点多钟推掉了等着王的众多客人,自己也离开了。4月5日早上,
陈希同和王宝森两人的秘书先后找司机询问王在哪里,司机按之前王的交代回复了,不过心里
十分不安。等到10点钟,他向怀柔同乡、王以前的司机征询意见,得到的建议是再等等。那位
司机自己开车去了一次怀柔,不过没有找到王。到了下午5点多,两人实在怕出事,决定说实
话。市委书记陈希同和市长李其炎听说后,立即给怀柔县委打电话询问,县委领导说没看见王
宝森。“此时大家隐约感到王宝森有可能失踪了。”陈希同立即命令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政委
带队,带上警犬和有丰富探案经验的民警及法医,立即随王宝森的司机进山寻找。于是,有了
前文的一幕。
专案组也查出了王宝森那把手枪和子弹的来源。
1994年底,王宝森的秘书以王主管的“经济工作方面的矛盾比较多”、“当前社会治安又
不好”为由,向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处提出过要一支枪,“不要真子弹,只要橡皮子弹就行,用
于自卫”。由于并没有相关规定,公安局领导十分为难,一拖再拖。1995年2月10日下午,
经正式上报请示后,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处将一支八四式手枪、15发橡皮子弹和枪袋送到了王宝
森的办公室,当面交给了他,还讲解了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2月13日,王宝森的秘书致电北
京市公安局警卫处,表示王要打靶,请其负责安排,并要求枪种是八四式手枪和八二式冲锋枪。
警卫处逐级请示后,安排了王在警卫处干部冬训基地“八一”射击场的实弹射击。王宝森打靶
期间有两名警卫处干部陪同,不过两人因到靶子前摆放石头、瓶子等,一度有20分钟让王独自
在靶位里等候。当时子弹都放在靶台上,随后两名干部协助并指导王宝森打光了靶台上的子弹。
王并未索要子弹。警卫处子弹出入库记录显示,王宝森打靶所用子弹,与死亡现场发现的、其
手枪中所余子弹完全相同。
14位领导和专家签字的鉴定书
4月26日下午2时,左芷津和同事们站在解剖台前,台上是王宝森尸体。由于是重大命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派了人在一旁监督。
第一步是翻查衣兜,这一步有时能解决很多问题。他查看了皮夹克、西服、裤子的衣兜,
看到几份文件、记事纸、宣传单、多张名片,还有一串钥匙、折叠刀、眼镜、梳子、三个一次
性打火机、半盒“红塔山”牌香烟、印有“吉祥如意、长命百岁”的红布腰带、治疗糖尿病的
药物,以及—个长方形黑色皮质枪袋,袋内装有弹匣,匣内装有5发子弹。衣服检查并没什么
收获,唯一结论是:衣着整齐,不符合他杀特征。
脱去衣服后,可见王的尸体“发育正常,营养良好”,有尸斑和尸僵存在。此外“肚子挺
大,双下肢特别细,双脚也很细小,一看就是长期以来坐车多、走路少,静止多、运动少”。
王宝森的头颅没有明显变形。右侧太阳穴处可见一圆形创口,创口边缘皮肤已被烧焦——
这显然是子弹射入口,皮肤烧焦状态一般只有枪口离皮肤15厘米以内才能形成。这个创口周围
皮肤表面还附有少量黑色物质,这是子弹里火药燃烧的残留物,同样只有在枪口很近的情况下
才能留下。这个创口下方皮肤有一点挫伤,上方没有,这说明当时枪口朝左上方,下缘紧抵在
皮肤上,“符合右手持枪朝太阳穴射击的自杀握枪方式”。子弹的射出口在左耳上方,是个条
形的裂隙,可看到没有人体组织缺损。两个创口都有血液向脑后枕部流淌的痕迹。此外,尸体
表面没有其他异常改变。
解剖结果显示,颅内、眼眶上的颅前窝都有骨折现象,这是子弹穿过或其携带动能导致。
由胃壁上几小片青菜叶,技术人员推断出其死亡时间应距最后一顿饭4小时以上,考虑到王4
日午饭吃的是一小盘青菜,应该是4日晚间。
在公安部专家指导下,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毒物化验室对王的心脏内血液、胃内容物、
部分胃壁组织、肝脏和尿液做了检验,没有发现酒精以及吗啡、海洛因等毒品,也没有常见安
眠镇静药物和毒物。
专案组还用样品台的双面胶在王宝森的右手粘取了射击残留物,这也正是当初搬运尸体前
先将其双手用塑料袋包起来的原因——开枪的时候,一部分火药燃烧不充分,会形成许多微粒
从枪口和枪身缝隙喷出。经过仪器检测,在王宝森手上发现了残留火药微粒,经比对与他手枪
里的子弹火药是同一种。
法医鉴定结论是:王宝森是用手枪接触射击头部,造成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而死亡,创口
符合自己右手开枪形成。14位领导和专家在鉴定书上签了字。
最后,左芷津执笔,撰写了公安部呈报给中央领导的汇报。“我报给我们局长,局长报给
部长,部长一签就出了部,到国务院了。部长上面就是政法委书记,再往上就直奔中央了,中
央几大常委都要看的。”左芷津回忆说。
解剖检验之后,按照中央要求,王宝森尸体要妥善保管。一般冰箱都放置多具尸体,而北
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买了个单人冰箱专门用于放王的尸体,并贴上了封条。
1995年7月4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开除王宝森的党籍。王宝
森已畏罪自杀,根据法律规定,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为什么自杀,并不在左芷津所在专案组调查范围内。
到1996年,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向左芷津请示如何处理王的尸体。经过公安部、最高人
本文发布于:2023-11-01 13:40: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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