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敏: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打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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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风云》 2013年第11期
本期客座总编辑:
沈敏,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法医毒物化学专家、研究员,享
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在中国,从事司法领域高端科学研究和高层管理的女性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司法部司法鉴
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沈敏是为数不多的一个。她被评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
层次人选,全国第三届优秀科技工作者,首届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司法鉴定在中国的发展历史是怎样的,它对于司法活动有着怎样的作用和意义,司法鉴定
行业还存在着哪些制约其发展的因素?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于近日走访了沈敏所长。
《检察风云》:沈所长您好,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司鉴所”)拥
有“中国司法鉴定摇篮”的美誉,培养出了很多福尔摩斯式的人物,您能为我们介绍其中一、
两位代表吗?
司鉴所的前身是20世纪30年代创立的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
业开展司法鉴定的机构。独立执业机构的出现,标志着司法鉴定作为一个行业已真正兴起。新
中国成立后,司鉴所为共和国培养了第一批政法干线的技术精英,奠定了新中国司法鉴定事业
的基础。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这是新中国史上非常特殊的一段时期,随着司法部被撤销,
司鉴所也不得不面临同样的命运。直至1983年国家同意司鉴所恢复重建,今年正好是司鉴所恢
复重建30周年。
谈到司鉴所走出的代表人物,首推应属林几教授。林几教授是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的创
立者,我国近代法医学的奠基人。林几教授一生致力于法医学研究和法医人才的培养,他的最
大贡献就是提出了“改良法医”,引入西方现代法医学原理和技术。他提出,废除旧法验尸,
改为尸体解剖,提倡科学办案,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法医学事业的前进。
他对法医学有独到的见解,破获了很多民国时期的离奇大案,包括1936年发生在北平火车
站的“箱尸谜案”,1935年发生在京津铁路的“移尸卧轨案”等。林几教授知识渊博,办案坚
持以事实为依据,一丝不苟,翻看林几教授的鉴定书,每份都近万字,分析严谨,思路缜密,
说理透彻,鉴定书结尾都写有“鉴定系公正平允真实不虚须至鉴定者”字样,以示对鉴定结论
负责,这种严谨的治学态度堪为司法鉴定人的楷模。
我想介绍的第二位代表人物是乌国庆教授。司鉴所曾在20世纪50年代举办过被法医学界
称道的“黄埔三期”培训班,为新中国培养了第一批刑侦技术专家,乌国庆教授就是其中杰出
的代表。乌老现在是公安部首批特聘的八大刑侦专家之一,终身成就荣誉勋章获得者,被誉为
“中国当代的福尔摩斯”,凡公安部挂号的大案他几乎都参与过。比如武汉长江大桥爆炸案,
《检察风云》:您觉得司法鉴定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对司法鉴定来说最重
要的是什么?
所谓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
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这里涉及两个关键词,“诉讼”和“科学技
术”,科学技术是司法鉴定的手段、武器,服务诉讼和司法程序才是司法鉴定的最终目的,简
而言之,司法鉴定就是用科技和专业知识为司法公正保驾护航。我国古代“法医学之父”宋慈
曾有名言:“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从“滴血认亲”到法医
学专著《洗冤集录》,人类社会的证明活动虽然经历了从神证、人证到物证的演变过程,但其
核心的追求始终未变,那就是对事实、真相的探寻。因此司法鉴定作为八种法定证据之一,被
认为是查明案情,定案量刑的依据。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就是打鉴定,很形象地揭示
了司法鉴定在司法活动中的角色定位,它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神,是促进司法公正的
“科学卫士”,是诉讼活动的重要保障。既然司法鉴定如此特殊和重要,那么什么才是它的灵
魂?我认为是“实事求是”四个字,无论外部环境发生如何翻天覆地的变化,司法鉴定必须坚
此外,司鉴所在特殊亲缘关系鉴定技术、虚拟解剖、交通事故仿真重建、损伤与疾病关系
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都处于领先地位,运用这些技术,破解了不少疑难案件。
《检察风云》:在您看来,目前司法鉴定行业存在着什么问题?原因是什么?应该如何解
决?
相较西方发达国家,司法鉴定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还处于发展的初期,今后还有很长的
一段路要走,成长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和矛盾也是不可避免的。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比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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