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胜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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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郭沫若通过《名辩思潮的批判》一文,全面考察各家的辩者
主张。他打破“汉人所谓‘名家’”的范围,泛论各家的名辩,这一观察
是敏锐的,体现了他破除诸子百家的壁垒而全面考察名辩思潮形成与发展
状况的思路。但是,郭沫若的许多具体分析及由此得出的结论,包括他对
辩察与辩察之士的考辨,把列子作为最早的名家等观点,却值得商榷。
关键词:辩察之士 名实之辩 墨家辩者 名家 公孙龙
郭沫若在20世纪40年代集中研究先秦社会意识形态及诸子思想
时,专门对春秋战国之际颇为盛行的名辩思潮进行了考察分析,他认
为在汉代将辩者统称为名家之前,在春秋末期乃至整个战国时代,学
术思想界形成了一场蔚为壮观的名辩思潮,诸子各家均出现了擅长辩
论的著名学者,不单是名家独擅此道。故特作《名辩思潮的批判》一
文,以全面考察各家的辩者主张。他指出:“在先秦时代,所谓‘名
家’者流每被称为‘辩者’或者‘察士’。察辩并不限于一家,儒、
墨、道、法都在从事名实的调整与辩察的争斗。故我们现在要来研讨
这一现象的事实,与其限于汉人所谓‘名家’,倒不如打破这个范围,
泛论各家的名辩。”郭沫若的观察是敏锐的,他打破诸子百家的壁垒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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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考察名辩思潮形成与发展状况的思路也是对的,但当我们仔细去阅读
郭沫若的许多具体分析及由此得出的结论时,却发现有一些颇为值得斟酌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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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杨胜宽,乐山师范学院教授。
1982,第253页。
郭沫若:《十批判书·名辩思潮的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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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研究(2020年第1辑 总第16辑)
一 辩察与辩察之士
我们注意到,20世纪40年代已经能够熟练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方
法来研究先秦时代意识形态表现及其形成背景的郭沫若,在考察名辩思潮
兴起的社会条件时,他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春秋末年以来越来越突出的
“名实相怨”矛盾:
社会在比较固定的时候,一切事物和其关系的称谓,大体上是固
定的。……但到社会制度发生了变革,各种事物起了质变,一切的关
系都动摇了起来,甚至天翻地覆了,于是旧有的称谓不能适应新的内
容,而新起的称谓还在纷纷尝试,没有得到一定的公认。在这儿便必
然卷起新旧之争,即所谓“名实之相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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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这种判断,主要基于《管子·宙合》“名实之相怨久矣,是故绝
而无交。惠者知其不可两守,乃取一焉”的说法。郭沫若将“名实之相
怨”,理解为名与实不相应、不相符的关系,故接着解释“绝而无交”为
察《管子》原文,似乎并没有郭沫若所理解的那种概念化的意思。其文
禄丰则务施,功大而不伐,业明而不矜。夫名实之相怨久矣,是故绝而无
交。惠者知其不可两守,乃取一焉,故安而无忧。”房玄龄注“名实”句:
“有名有实,必为人怨,其来久,所以绝四邻之好,杜宾客之交,恶其名
息,所以安然而无忧也。”显然,《管子》这段话的原意是讲为人处世之
②
道,并且强调不要养尊处优、居功自傲,而应遵从万物盛而衰、满而亏的
规律,懂得韬光养晦、不求显名露实的做人道理,以免招致别人的怨恨和
嫉妒,这样才可以安然无忧。能够这样做,方可成为“有道者”。看起来
跟郭沫若所泛化出的“名”“实”抽象概念以及彼此间相怨相争的关系并
①
②
“旧的名与新的实‘绝而无交’”,意即彼此间已无交涉、无关联了。但考
云:“故有道者不平其称,不满其量,不依其乐,不致其度。爵尊则肃士,
实之闻也。”又注“惠者”句:“名实不可两守,故但存其一,怨从此而
1982,第252~253页。
郭沫若:《十批判书·名辩思潮的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人民出版社,
房玄龄注《管子·宙合第十一》,《二十二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第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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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内在关联。
然而,谁都不会否定郭沫若对春秋战国时代诸子百家不同学术观点,
包括名实关系在内的理论问题产生激烈争鸣这一突出现象的基本判断。但
在这里首先要提出,讨论的前提是,被郭沫若称为先秦“名辩思潮”的学
术思想争鸣,究竟“名”与“辩”是不是一回事,它们发生的先后次序及
其内在联系又是怎样的?
郭沫若自己也注意到,在汉人司马谈提出诸子“六家”、班固提出诸
子“九流十家”的概念之前,“辩者”或者“察士”早已存在于春秋战国
时代,并且广泛分布于后来班固所划分的各学派之中。我们如果在此基础
上进一步考察,则“辩者”“察士”称谓出现之前,诸子百家之间的争鸣、
辩难,其实早已普遍存在,并且所论辩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名实关系
问题。
在先秦诸子中,庄子本人及其后学是最反对知虑察辩的,故《庄子》
一书中对涉及这方面的言论多有批评,或正言,或寓言,为我们了解相关
问题线索提供了富于启迪的有用资料。《庄子·天下》遍论儒家以外的各
家学术思想,其开篇即提出“天下之治方术者多矣,皆以其有为不可加
矣,古之所谓道术者果恶乎在”的问题,并且试图对此作出回答。在阐述
了“天人”“神人”“至人”“圣人”“君子”之区别以后,接着便说:
“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其数一二三四是也。百官
以此相齿,以事为常,以衣食为主,蕃息畜藏,老弱孤寡为意,皆有以
养,民之理也。”成玄英疏“以法为分”数句云:“法定其分,名表其实,
操验其行,考决其能。一二三四,即名法等是也。”意谓自古治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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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定分,循名责实,是极为自然的道理和一直通行的做法。后来情况才
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天下大乱,圣贤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
不该不遍,一曲之士也,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
能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是故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
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
合矣!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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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庆藩:《庄子集释·天下第三十三》,中华书局,1982,第1065~10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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