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调研城市文化指示批示精神,丰富辖区人民群众夜间休闲娱乐和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人民对美好城市生活的向往,助推城区夜间文化繁荣发展,提升城市文化品味。xx镇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主要广场开展文化夜市活动竞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十一次、市十二次、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统筹利用各种资源,深入开展主题健康、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文体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一批文化夜市,着力构建和谐温馨的首善新城区,全方位推动长泰高质量发展超越,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冬令时:19:00—21:00
夏令时:19:30—21:30
三、活动场所
以“一江两岸”的溪东庙宇广场为主要竞赛活动场所。
四、竞赛对象
全体村民
五、实施步骤
(一)精准摸排。各社区精准摸清辖区内群众兴趣爱好需求,熟悉掌握辖区民间文艺队伍数量、名称、负责人、活动地点、活动时间、活动人数等,并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划分区域。坚持以动静结合、形式多样、互不干扰、和谐友爱为原则,对同一时间段活动队伍的场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划分,使每个场地文化活动热闹、活跃、饱满、丰富、和美。
(三)组织开展。各社区结合各自实际,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文化资源整合,创造性的组织群众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夜间文体活动,不断满足辖区内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人群的体育健身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六、评分标准
1.最佳组织奖--组织工作严密、扎实,群众参与率高、群众参与面广。
2.最佳活跃奖--活动有新意、受到群众欢迎和喜爱,群众评价高。
七、奖金设置
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以现场评比和不定期暗访的方式进行。每季度组织一次评比,评委由镇班子成员、纪委、党政办、宣传办等干部、各村(社区)书记、党建指导员组成。根据评比结果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设置最佳组织奖3个,奖励资金5000元/村(社区);最佳活跃奖4个,奖励资金3000元/村(社区)。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竞赛活动是提升乡村文化品味,满足人民对乡村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2.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各社区应结合实际,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积极开展,确保竞赛活动有质量、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