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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情况
本单位主要涉及电阻炉、中频炉、液压成型机、行车、点焊机、车床、镁合金浇铸泵、空压机及储气罐等设备设施。这些危险源存在着潜在的危险和能量,一旦失控,将会造成较大的危害和损失。危险源分类情况如下:
1)Ⅰ类危险源:电阻炉、中频炉、空压机及储气罐。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主要有:火灾、爆炸、高温、灼烫、容器爆炸等。
2)Ⅱ类危险源:涉电设施、液压成型机、行车、点焊机、车床、镁合金浇铸泵等,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主要有:火灾、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等。
3)Ⅲ类危险源:厂房装置、沉降室、拉铸井、下水道、循环水池、电阻炉池等建构筑物,存在的危害因素主要有:坍塌、高处坠落、淹溺、中毒和窒息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通过对公司各生产场所的危险分析和识别,
我公司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经初步辨识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设备、部位和工艺过程,事故类别主要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灼烫、车辆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淹溺等。
2事故风险分析
1.2.1火灾、爆炸
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1)熔融金属遇水发生汽化、喷溅,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2)变压器在运行过程中,因绕组、铁芯发热,温度升高,变压器油泄漏,造成绝缘老化,引发短路起火事故。
3)电缆因过载老化,短路、断路,都可能引发电气火灾事故。
4)雷击起火:生产、储存场所未设置避雷设施,或避雷设施不能覆盖整个应保护的装置,或避雷引下线接地电阻超标,有遭受雷击,引发火灾的危险。
5)检修时使用的乙炔气瓶,因回火或泄露遇明火,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火灾爆炸事故影响的范围主要在厂区,可能造成厂区内人员伤亡事故,对厂区外的影响较小。
1.2.2机械伤害
1)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加工设备等,一旦操作不当可能引发机械伤害事故。
2)机加工设备等机械设备的运转部位如果没有防护罩,或防护罩损坏,或检修后没有及时恢复,有造成机械伤害的危险。如果操作人员触及到裸露的运转部位,可造成机械
伤害。操作者不熟悉机械设备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或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机械设备没有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或安全防护装置失灵,人体接触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事故。
3)如果在不停机的情况下,进行机械设备的检修,可导致检修人员机械伤害事故。
4)进行机械设备的检修时,如果没有采取有效地断电、挂牌等措施,一旦误送电,使机械运转,也可导致检修人员机械伤害事故。
机械伤害事故可能造成公司操作或检修人员机械伤害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事故后影响的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周边区域,对其他人员造成伤害的可能性较小。
1.2.3触电
本单位在生产过程中的电力设备,操作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因此,触电事故也是生产过程中主要的危险因素。对于触电事故的防范决不可掉以轻心。
引起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除了设备缺陷、设计不周等技术因素外,大部分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引起的,常见的有:
1、电线、电气设施的绝缘或外壳损坏、设备漏电,一些设备由于绝缘老化、接地失灵、线头裸露等原因。
2、违反用电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填写工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线路或电器设备工作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对停电设备恢复送电。
3、线路检修时不装设或未按规定装设接地线,不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绝缘工具和电气设备。
4、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损坏、被拆除,操作人员疏忽大意,身体进入带电危险部位。
5、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作业不符合安全距离或无监护措施。
6、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工作人员走错间隔误碰带电设备,以及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钢卷尺等进行测量或携带金属超高物体在带电设备下行走。
7、在检修电器故障工作时,未按规定切断电源或未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明显的作业标志(如严禁合闸等),电器开关被其他人误合闸或随意合闸,导致事故发生。检修照明电压超过36V或12V,导致检修人员触电事故发生。
8、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9、使用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
10、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及所用导线不符合要求,未使用漏电保护器
11、标志缺陷(如裸露带电部分附近的警告牌、刀闸的开合警告牌不明显,就可能导
致作业人员疏忽大意,进而发生触电等人身或设备事故)。
12、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
13、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范连接、敷设,发生错接、松动、裸电,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严重时可造成人员死亡事故。其影响范围主要是设备周边较小范围内,如救援措施不当可能造成参与救援的人员触电,一般不会对车间其他人员产生影响。
1.2.4物体打击
高速运转的设备由于防护不当,导致物件抛出,可能导致物体打击;在混粉过程,原料等可能窜出击伤作业人员,工件在吊运过程中碰触到其他物件,也可能导致物体打击事故。
物体打击事故可造成人员受伤事故,其影响范围主要是设备周边范围内,一般不会对车间其他人员产生影响。
1.2.5车辆伤害
导致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
1)运输车如果存在缺陷、刹车不灵、液压系统故障造成车辆伤害。
2)车辆运输过程中车速过快;地面湿滑,刹车不及时导致车辆伤害。
3)驾驶员视线受到遮挡。
4)违反交通法规,驾驶员违章驾驶造成交通事故。
5)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误操作造成物料坠落导致车辆伤害。
厂内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为以上原因可能造成车辆伤害事故,事故可能造成人员受伤及死亡事故,其影响范围主要是厂内车辆行驶运输路线和车间内。
1.2.6坍塌
生产厂房若抗震烈度不符合要求,材料强度不够,安全裕度不足以及建造安装质量不良,在地震、台风、暴风雪等恶劣自然条件下可能发生坍塌事故。另外,厂房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坍塌事故。
1.2.7起重伤害
行车等起重设备在吊装过程中因发生断绳、吊装物品发生坠落事故,造成起重伤害事故。另外,起吊过程中发生碰撞,吊物脱落;摘挂钩时配合不好;歪拉斜拽,吊件摆动等也是发生起重事故的原因。
起重伤害事故可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其影响范围主要是起重设备运行通道及起重设备周边范围内,一般不会对车间其他人员产生影响。
1.2.8高处坠落
在设备检维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登高作业,如果防护设施安装不规范,而又未注意安全管理及自我防护,很容易发生坠落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在下列情况下有发生高处坠落的危险:
(1)缺乏防护栏或防护栏、盖板等安全设施不规范如高度达不到要求、横档过大等可能会引发事故;高处临边无护栏,雨雪天可能会造成操作工脚部滑出平台引发高空坠落事故;如果平台无挡板,检修工具等物体也容易从平台滑落,导致物体高空坠落,可能造成打击事故;操作平台应及时维护检修,保持坚固。
(2)高处作业时,不严格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如高处作业时未系安全带,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3)检修时,尽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防止高处落物伤人;必须进行上下交叉作业时,要采取保护措施,同时职工一定要戴好安全帽,防止物体打击事故及由此造成的高处坠落事故。
(4)装卸货物时嬉戏打闹、精力不集中时从车辆上方或提升机跌落造成的伤害。
高处坠落事故其影响主要是在较高平台的临边等位置,在高处作业时有可能会对下部其他人员产生影响。
1.2.9灼烫伤害
电阻炉、中频炉等属于高温设备,如果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全,人员操作不慎,接触高温部位可能造成灼烫伤害。
维修时电焊机电焊火花发生飞溅,作业人员接触高温的焊把或焊渣造成灼烫伤事故;设备运行时部分部位温度较高,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全,以为接触高温部位有可能造成灼烫事故。
灼烫伤害事故可造成人员受伤事故,其影响范围主要是电阻炉、中频炉等、维修用电焊机等设备周边范围内,一般不会对车间其他人员产生影响。
1.2.10淹溺
沉降室、循环水池等周围若无护栏或护栏疏密度以及腐蚀造成强度不足,工作人员在巡视或进行试验操作时有坠落如水造成淹溺事故的可能。
淹溺事故可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其影响范围主要是蓄水池、自备井周边范围内,一般不会对车间其他人员产生影响。
1.2.11容器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