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规划及管理办法
企划营销部
2018年8月7日
一、目的
1、提升广场整体形象,突出品牌形象宣传,联营商家促销活动宣传效果最大化,保证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
2、建立标准化的工作程序,确保广场室内、外广告位策划,招商,广告发布,现场管理等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博中心家居建材商场
三、主管责任部门
规划部门:企划营销部
执行部门:招商营运部
四、执行部门及职责
(1)广告运营责任部门
1.招商营运部全面主导广场广告位的招商和管理工作。
2.招商营运部根据广场规划的室内外广告位进行招商洽谈,招商对象以东博中心家居建材商场商家为主,原则上不对广场以外商户出租。
3.招商营运部负责人代表公司与承租商家签订《广告位出租协议》。
(2)广告位招商标准、招商信息、合同管理责任部门
招商营运部负责所有广告位的招商标准的拟定、招商信息发布和合同管理。
工作范畴包括:
1.负责所有广告位招商标准的拟定;
2.广告协议包括:新签、续签、变更、撤场等;
3.负责广告位租赁到期前一个月,提醒和督促招商营运部相关责任人必须提前要求商家办理续签或撤场手续;对于未办理任何手续过期悬挂的广告,招商相关责任人督促其尽快在要求时间内撤除或申请续签,同时按原合同条件收取供应商延期悬挂费用。另外招商营运部在第一时间安排新的广告画面覆盖安装。
4.招商营运部负责每季度提交一次“广告位管理报表”, 报公司领导,商管公司负责人应督促招商营运部进行空置的广告位招商。
(3)广告位现场检查和管理责任部门
招商营运部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的现场检查和管理:
1.广告位射灯、灯箱广告灯管是否正常照明。
2.广告画面是否褪色或卷边、脱落、毁坏等现象。
3.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季节性和时效性。
4.对于首次安装的广告画,负责检查和保证“广告意向申请表”已经获得公司的审核批复后,方可允许供应商安装;
5.常备经公司审批过的企业宣传广告画,以便必要时填补广告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