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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溶液颜色检查法

更新时间:2024-12-24 02:08:10 阅读: 评论:0

文件内容: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2)
2、引用标准 (2)
3、简介 (2)
4、第一法 (2)
5、第二法 (4)
6、第三法 (5)
7、更改信息 (6)
颁发部门:
质量管理部。
分发清单:
QC办公室、中药室、化学室、稳定性考察室。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溶液颜色的检查方法和注意事项,使其规范化、标准化,并描述了更改信息。
本程序适用于溶液颜色的检查。
2  引用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Ⅺ A和二部附录Ⅸ A“溶液颜色检查法”、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P244“溶液颜色检查法”。
3  简介
溶液颜色检查法系控制药品有色杂质限量的方法,是对通常利用紫外检测器进行有关物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的有效补充。有色杂质的来源一是由生产工艺中引入,二是在贮存过程中由于药品不稳定降解产生。
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附录Ⅺ A和二部附录Ⅸ A溶液颜色检查法项下收载了三种检查方法:目视法、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和色差计法,并增加了品种中规定的“无色或几乎无色的定义。”
“无色”系指供试品溶液的颜色相同于所用溶剂,“几乎无色”系指供试品溶液的颜色浅于用水稀释1倍的相应色调1号标准比色液。
4  第一法
本法为目视比色法,即将供试品溶液与各色调标准比色液进行比较,以判断结果。
4.1仪器与用具
纳氏比色管用具有10ml刻度标线的25ml纳氏比色管或专用管,要求玻璃质量较好,管壁薄厚、管径、色泽、刻度标线一致。
白色背景要求不反光,一般用白纸或白布。
4.2试药与试液
4.2.1重铬酸钾用基准试剂,硫酸铜及氯化钴均为分析纯试剂。
4.2.2比色用重铬酸钾液精密称取在120℃干燥至恒重的基准重铬酸钾0.4000g,置500ml量瓶中,加适量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1ml溶液中含0.800mg的K2Cr2O7。
4.2.3比色用硫酸铜液取硫酸铜约32.5g,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溶解成500ml,精密取10ml,置碘瓶中,加水50ml、醋酸4ml与碘化钾2g,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滴定,至近终点时,加淀粉指示液2ml,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每1ml的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24.97mg的CuSO4·5H2O。根据上述测定结果,在
剩余的原溶液中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每1ml溶液含62.4mg 的CuSO4·5H2O,即得。
4.2.4比色用氯化钴液取氯化钴约32.5g,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溶解成500ml,精密量取2ml,置锥形瓶中,加水200ml,摇匀,加氨试液至溶液由浅红色转变至绿色后,加醋酸—醋酸钠缓冲溶液(pH6.0)10ml,加热至60℃,再加二甲酚橙指示液5滴,用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5mol/L)滴定至溶液显黄色。每1ml的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5mol/L)相当于11.90mg的
CoCl2·6H2O。根据上述测定结果,在剩余的原溶液中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每1ml溶液含59.5mg 的CoCl2·6H2O,即得。
4.2.5比色用三氯化铁液取三氯化铁约27.5g,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溶解成500ml,精密量取10ml,置碘瓶中,加碘化钾2g与盐酸5ml,密塞,在暗处静置15分钟,加水100ml,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滴定,至近终点时,加淀粉指示液2ml,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每1ml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27.03mg的FeCl3·6H2O。
4.2.6各种色调标准储备液的制备按下表量取比色用重铬酸钾液、比色用硫酸铜液和比色用氯化钴液和水,摇匀,即得。
各种色调标准储备液的配制表
4.2.7各种色调色号标准比色液的制备按下表量取各该色调标准储备液与水,摇匀,即得。
4.3操作程序
除另有规定外,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供试品,加水溶解,置于25ml的纳氏比色管中,加水稀释至10ml。另取规定量色调和色号的标准比色液10ml,置另一25ml的纳氏比色管中,两管同置白色背景上,自上向下透视;或同置白色背景前,平视观察;比较时可在自然光下进行,以漫射光为光源。供试品管呈现的颜色与对照管比较,不得更深。
4.4注意事项
4.4.1所用比色管应洁净、干燥,洗涤时不能用硬物洗刷,应用铬酸洗液浸泡,然后冲洗、避免表面粗糙。
4.4.2检查时光线应明亮,光强度应能保证使各相邻色号的标准液清晰分辨。
4.4.3如果供试品管的颜色与对照管的颜色非常接近或色调不尽一致,使目视观察无法辨别两者的深浅
时,应改用第三法(色差计法)测定。
4.5记录
应记录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方法、标准比色液的色调色号,比较结果。
4.6结果与判断
供试品溶液如显色,与规定的标准比色液比较,颜色相似或更浅,即判为符合规定;如更深,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5  第二法
本法为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5.1仪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5.2操作程序
5.2.1除另有规定外,如供试品为原料药,称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供试品,加水溶解使成10ml(或加水溶解使成规定量的体积),必要时滤过,取续滤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于规定的波长处测定吸光
度。
5.2.2如供试品为固体制剂,取该供试品研细,称取该药品项下规定量的细粉,加水溶解使成规定量的体积,振摇或用其他规定的方法使溶解,滤过,取续滤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于规定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5.2.3如供试品为注射液或液体制剂,量取供试品适量,加水或规定的溶剂稀释成规定的浓度(供试品的浓度与规定浓度相同时,可直接测定),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以水或规定的溶剂为空白,于规定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5.3注意事项
5.2.1与5.2.2中的滤过是指在规定“滤过”而无进一步说明时,使液体通过适当的滤纸或相应的装置过滤,直到滤液澄清。弃去初滤液,取续滤液测定。
5.4记录
应记录仪器型号与测定波长;供试液的制备方法、吸光度读数。
5.5结果判定
按规定溶剂与浓度配置成的供试液进行测定,如吸光度小于或等于规定值,判为符
合规定;大于规定值,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6  第三法
本法是通过色差计直接测定药品溶液的透视三刺激值,对其颜色进行定量表述和分析的方法。当供试品溶液的颜色处于合格边缘,目视法难以准确判断时,以及供试品溶液与标准比色液色调不一致时,更可显示本法的优越性。判定方法是直接将标准比色液和供试品溶液的三刺激值(或色品坐标值)进行比较,或通过标准比色液和供试品溶液分别与水的色差值进行比较。
6.1仪器及其性能测试
色差计:测色色差计是由照明、探测及读数处理系统三大部分所组成。照明系统多为白炽光源,也有用微型脉冲氙灯;探测器多为硒(硅)光电池、硅光电二极管或光电管,并配以拟合人眼色觉特性的滤光器;读数系统为数字显示表;其输出结果除三刺激值外,还有根据CIE(国际照明委员会)表色系统自动计算而得的各种色度学参数(可根据需要进行选定)。
仪器的性能测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测色色差计检定规程JJG595-89的规定进行检定。仪器首先应符合照度条件,它决定着仪器测色准确度的高低,为减少测色误差,仪器一般
配备有专用工作白板、色板或其他基准物质以校正仪器,检定项目除准确度外,还有重复性等。
6.2测定程序与结果判定
除另有规定外,用水对仪器进行校准,并把水作为第一份样品进行测定,仪器将给出水的颜色值,接着依次取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配制的供试品溶液和标准比色液,分别进行测定,仪器不仅可测出两种溶液的颜色值,还给出供试品溶液和标准比色液分别对水的色差值(ΔE*),如供试品溶液与水的色差值不超过标准比色液与水的色差值,则判为符合规定,反之则判定为不符合规定。
6.3注意事项
6.3.1测定池应洁净透明,可用洗液浸泡清洗。
6.3.2水的三刺激值为X=94.81  Y=100.00  Z=10
7.32。如测定后水的三刺激值中任一值与标准值的偏差大于1.5,则应重新校准仪器。
6.3.3供试品溶液配制后需立即测定,如溶液中含有气泡,可短时超声去除后再行测定。
6.3.4本法只适用于测定澄清溶液的颜色,如供试品溶液浑浊,则影响颜色测定的结果。
6.3.5如品种项下规定的标准比色液的色调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但目视可判定供试液的色调与其中一种相同或接近,则可直接与该色调标准比色液的色差值(ΔE*)进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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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溶液   测定   颜色   标准   规定   比色   供试   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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