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新条例》学习体会
凤山中心小学 梁永生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以下心得:
一、新修订《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由于新条例为人们划出了明确的红线,为我们党员遵守规则产生了可操作性。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应时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思想为动力,勤劳工作。要自觉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守住底线的同时,更应该在勤于政事、为人民谋福祉上有所作为,做出成绩。
三、新条例第四十五条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为全体党员在平时在言谈话语中划定了框框,作为党员应在网上网下不要无原则地胡说,时刻注意自己的党员形象
四、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不要搞小团体,要光明正大,要堂堂正正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我们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因此新修条例与时俱进,为全体党员指出正确的工作和生活准则。
修订《处分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针对现阶段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要求和规范,展现共产党人高尚道德追求,体现古今中外道德规范从高不从低的共性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我们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
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