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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中旬》2019年第11期
摘;要:为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加强地方政府预算管理, 2015年6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各地国有企业抢抓机遇,利用其自身资金优势,作为社会资本方在棚改政策窗口期,以市场化运作模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棚改业务。同时,各地方政府由于前期举债较多,当前已进入偿还债务高峰期,政府偿债压力较大,支付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价款困难。为此,如何防范“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棚改项目资金回收风险,实现资金及时回笼,成为各地国有企业当前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防范化解;棚改资金;回收风险
一、防范化解棚改项目资金回收风险的意义
(一)有利于厘清棚改项目重难点问题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棚改项目对于地方政府、承接主体、购买主体等各方,尤其是承接棚改项目且不隶属于地方政府的国有企业来说,面对的是一项新兴的事物,从项目立项、申贷、投入、支付以至结算方面,各方无不是都在进行摸索和尝试,尤其在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增大,且该模式又进入还本付息的阶段,如何化解各方矛盾,理顺资金回收工作思路,亟需进行排查和梳理。
(二)有利于解决棚改项目共性问题
国有企业承接棚改项目,开展项目投融资及管理服务,各棚改项目设计架构及合约制定层面基本相同,在项目资金回收工作方面,面臨的问题也是一些共性问题,尤其多数棚改项目已面临项目清算关键节点,研究棚改资金回收风险已是迫在眉睫。
(三)有利于提高棚改项目服务质量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棚改项目是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民生工程,当前已进入“后棚改”时代,也正是地方政府举债高峰期,如何帮助地方政府做好还本付息工作,维护地方政府主体信用,让政府“讲诚信、守契约”,杜绝发生系统性风险,全面完成棚改任务,是全面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任务,是提高棚改项目服务质量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