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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基础知识

更新时间:2025-03-22 13:52:56 阅读: 评论:0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含义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1.一般定义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行政措施设立的、旨在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各种项目总和。
  3.我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社会保障是国家社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二、社会保障概念的含义
          对社会保障的概念要给予比较全面的、准确的、科学的概括,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补偿弱化的家庭保障功能,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以稳定社会。
2.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基于人的生存权的保护,二是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3.社会保障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社会成员只要符合社会保障的条件,就应该无一例外地成为社会保障的对象。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保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即国家以立法或制定行政条例的形式来确定社会保障的范围、资金来源及支付标准等基本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其得以实现。法和行政条例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所依据的法律有两类:形式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和实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在具体操作时小法必须服从大法
三、社会保障的范围和对象
1.保障的一般对象
    按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的一般对象应是全体社会成员。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实现社会保障的原则不同,从而社会保障的对象也有所不同。
2.具体的保障范围:视各国保障的原则及国情而定。
实现普遍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
实现特殊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有选择,为部分社会成员;
我国的社会保障范围:许多项目只面向城镇的工薪阶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在建设之中,由我国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决定。大多数地区农民是家庭保障。但如果进城打工,就应该受到保障;
发展趋势:随保障内容的完善而不断扩大。但何时扩大到更广的领域,要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经济承受能力而定。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一般概念
2、社会保障的含义
   
第二节  社会保障的特点与作用
一、社会保障的目的和意义
1.经济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使社会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维持生命的安全;
2.政治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保证国家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和实施,维持社会稳定,巩固现存的社会制度。
3.最终目的: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二、社会保障的特点
一是社会性
社会保障对象具有社会性,即其保障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的社会性;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社会性。社会共同承担制。
二是强制性
各国均用法律的形式将社会保障制度固定下来,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避免了主观随意性。社会保障所规定的某些保障项目,不论个人或雇佣单位愿意与否,都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并接受其保障;社会成员个人无权选择所参加的社会保障的项目、待遇,社会保障机构也无权拒绝社会成员享受其权利的要求;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以立法形式保证实施,符合缴纳条件的个人和团体,都必须按要求缴纳,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仍有不少企业拒绝参加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是普遍性
保障项目普遍: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险又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多个方面;
    1保障对象普遍:覆盖至全体社会成员;
四是公平性
符合保障的对象能够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权利;
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
五是互助性
横向互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遵循的是一种大数法则,也即是多数成员实现对少数遭遇风险成员的收入补偿;
纵向互济:代际之间的互济。如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
六是储蓄性
    一部分社会保障项目的资金是先行扣除、缴纳和储存,然后分配和使用。其实质是取之于已,用之于已。
+
三、社会保障的功能
1.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市场经济的特点:一是通过市场机制作用于社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市场机制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盲目性、外部不经济、无法协调效率与公平等。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有效手段之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由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与以政府为主体的宏观调控体系两部分组成,二者相互作用,进行资源配置。国家运用社会保障干预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功能(对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作用)
社会保障的补偿功能:是对因为市场竞争造成失业、下岗者的一种经济补偿。
社会保障的稳定功能:通过保证劳动者乃至国民在特殊情况下的生活问题,从而实现整个社会乃至统治秩序的稳定。被誉为社会安全网社会减震器。国际劳工组织在总结各国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时指出:没有社会的安定,就没有社会的发展;没有社会保障,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客观地描述了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性和功能。
2、社会保障的经济性功能(对应于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调节投融资功能:社会保障的资金直接来源于社会保障费、国家资助(财政补贴)以及资金运营收入,经过长期积累,数量巨大,并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成为国家调节投资的一大支柱。
平衡需求功能:经济要保持健康的发展,就要保持需求与供给的总体平衡。在经济扩张时期,就业比较容易,失业率低。在经济紧缩期,找工作困难,失业率高,可支配的收入减少,容易造成有效需求不足。社会保障被称之为调节经济的蓄水池,具有非常有效的平衡
需求的作用。
当经济衰退而失业增大时,由于失业给付,抑制了个人收入减少的趋势,给失去职业和生活困难的人们以购买力,从而具有唤起有效需求的效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复苏。
而当经济高涨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支出相应缩减,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因此增大,减少了社会需求急剧膨胀,最终又使社会的总需求与总供给达到平衡。
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通过税收的环节,在一次分配的时候,将高收入者以征税的形式收上来,通过财政手段转移支付,再分配低收入者,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
保护和配置劳动力功能
维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失业救助,使失业者能够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通过就业培训,又使得失业者得到了新的技能,重新就业。
促进劳动力有效配置:通过社会保障调控,劳动者无后顾之忧,可以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
动,实现劳动力要素的有效配置。部分劳动力则通过失业救助,找到了最能发挥其能量的工作,也即实现了有效配置。
本节重点:1、社会保障的特点    2、社会保障的功能
第三节 社会保障的内容和体系
一、社会保障的体系构成
        一般大致划分为核心(基本)保障与补充保障两大层次。社会保险是核心保障,因为社会保险覆盖了人口群体中最重要的部分劳动者群体,因此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为补充保障。
二、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最低生活;
社会保险——基本保障,保障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失去工资后仍能享有基本生活;
社会福利——增进城乡全体居民生活福利的高层次社会保障;
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保障社会上备受尊敬的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
三、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主要介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社会优抚。
1、社会保险
定义: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
2、社会救助
定义: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社会救助是每一个公民应享受的权利,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社会救助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要实现的最低纲领和目标。
3、社会福利
定义: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和举办各种福利事业的总称。包括一般的社会福利、职工福利和特殊的社会福利。
作用:社会福利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和目标。
4、社会优抚
定义:是指政府和社会对等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的一类社会保障制度。
作用: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的特殊构成部分,属于特殊阶层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特殊纲领。社会优抚目的在于安定军心,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
第一章  社会保障概述
第二章  养老社会保险
第三章  失业社会保险
第四章  医疗社会保险
第五章  工伤社会保险
第六章  生育社会保险
第七章  社会福利
第八章  社会救助
第九章  社会优抚
第一章  社会保障概述
本章共分为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及其含义
二、社会保障的特点和功能
三、社会保障的内容和体系
四、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与给付
五、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含义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1.一般定义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旨在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各种项目的总和。
3、各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理解的共同点
          认为社会保障是为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需要某些特殊帮助者提供的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保障制度。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不仅与政治、文化有关,而且还受到经济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制约,是个多维的概念。
二、社会保障的含义
          对社会保障的概念要给予比较全面的、准确的、科学的概括,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补偿弱化的家庭保障功能,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以稳定社会。
2、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基于人的生存权的保护,二是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3、社会保障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社会成员只要符合社会保障的条件,就应该无一例外地成为社会保障的对象。但是就具体的保障项目来讲,谁被保障,谁不被保障,是有严格的限制的。如社会救助只包括在基本生存上遇到困难的特殊社会群体; 

本文发布于:2023-06-08 20:56: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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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社会保障   社会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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