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寄生十二宫
十二宫是指五行在十二个月中的发展变化过程,又叫十二运,用绝、胎、长生、沐浴、冠带、临宫、帝旺、衰、病、死、墓表示,意思是代表事物或人从没有到受孕育,出生、成长、发展、成熟、担当大任、强盛、衰落、再衰落、死亡、归墓等十二个阶段。以出生日之天干逆行的原则对应十二宫,可得出日干五行在该月的状态。 天干地支除本身孕含五行生克关系外,还因为方位及阴阳关系等因素形成种种刑、冲、害、化、合等关系。
刑,意思是彼此妨碍,不相融和。命书中十二地支有三刑:子卯一刑;寅、巳、申二刑;丑戌未三刑。八字中碰上这三种情形就产生妨碍其中子卯相刑有“无礼”的说法,故如命见立,尤为不良,十分忌讳。
冲,是冲突,冲激之意,有天干与地支两种相冲,天干中甲庚、乙辛、壬丙、癸丁四种对冲关系。东方甲乙与酉方庚辛,北方壬癸与南方丙丁方向两两相对,阴阳相斥,所以相冲。南方丙丁与酉方庚辛虽然相克,但方向不对立,故有冲无克。戊己居中,没有方向上的对立,
所以也没有对冲。十二地支中每隔六位就要相互冲激,共有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六对,因而又叫天冲。
害,又名穿,意思是彼此损害。有子未、丑午、寅巳、卯辰、申亥、酉戌六对,称六害。
化,意思是化合、融合,只就天干而言。十天干两两相化形成五种情形:甲乙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
合,意思同化相同,只是对地支称为合,地支之合有两种,第一种两两相合,共计:子丑合土,寅亥合木,卯戌合火,辰酉合金,巳酉合水,午未为太阳太阴。第二种为三支相合共四组:申子辰合水,亥卯未合木,寅午戌合火,巳酉丑合金。由于万物归于土所以辰、戌、丑、未合在一起合为土。
生肖是中国人的生年属相,其于十二地支一一对立,如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等。由于十二地支的相冲相害、相合的关系道出十二生肖之人的相冲、相害、相合的关系,尤其在男女婚配方面应用较广。有兴趣的读者可对应上面介绍自己寻找。
[转载]寄生十二宫
天干除了相互间的生克制化和与四季方圆的联系,自身有一个从生到死、由死复生的存亡兴衰的循环过程。受天干生克規则的制约,每个天干因时地不同产生的生长消亡过程必然对其他天干产生微妙的对应影响。导致每个天在各自运动的每个阶段,都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状态。即“五行寄生十二宫”。
1、万物未有其象,母腹中未有胎儿,称为“绝”。
2、天地气交,氤氳造物,地中草木萌芽,父母交欢,精卵妙合,称为“胎”。
3、万物地中成形,胎儿母腹中成形,称为“养”。
4、万物破土,胎儿坠地,称为“长生”。
5、万物初生发芽,胎儿洗澡去垢,称为“沐浴”。
6、万物茂盛荣秀,古人18岁成丁带冠,称为“冠带”。
7、万物丰满成熟,人在30岁左右,称为“临官”。
8、万物熟透之时,人在壮盛之期,称为“帝旺”。
9、万物盛极而衰,人在花甲之后,称为“衰”。
10、万物虫害侵挠,人气衰患疾,称为“病”。
11、万物气尽,人死,称为“死”。
12、果实入庫,尸首入土,称为“墓”。
此十二宫位构成天干的一个完整循环,以“绝”为阴极,孕育阳升。以“帝旺”为阳极,潜藏阴沉。
十干中的任何天干的消长过程都不可能孤立地进行,必定与其他天干构成进退之机和“旺、相、休、囚、死”的复杂关系。例如:春天东方之木应时而生,得气独厚称之为“旺”,火借木势而发称之为“相”,水泄木势而衰称之为“休”,金受木侮而卷刃称之为“囚”,土受木制而精气全失称之为“死”。由此,构成五行四时休旺之表:
春: 木旺、 火相、 水休、 金囚、 土死。
夏: 火旺、 土相、 木休、 水囚、 金死。
秋: 金旺、 水相、 土休、 火囚、 木死。
冬: 水旺、 木相、 金休、 土囚、 火死。
四季末: 土旺、 金相、 火休、 木囚、 水死。
天干寄生十二宫和休旺状态,是推命术的精神命脉,展示出人禀受之气的顺逆、厚薄、深浅,由此决定人的命运。
我是如何记住十天干寄生十二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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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亥卯未合木局。甲木生在亥,旺在卯,墓在未。 2. 木生火,寅午戌合火局。前两字倒过来,即午寅戌。乙木生在午,旺在寅,墓在戌。 3. 寅午戌合火局。丙戊生在寅,旺在午,墓在戌。 4. 看丙戊中的后一字戊字为土。 5. 土生金,巳酉丑合金局。前两字倒过来,即酉巳丑。丁己生在酉,旺在巳,墓在丑。 6. 巳酉丑合金局。庚生在巳,旺在丑,墓在丑。 7. 金生水,申子辰合水局。前两字倒过来,即子申辰。辛生在子,旺在申,墓在辰。 8. 申子辰合水局。壬生在申,旺在子,墓在辰。 9. 水生木,亥卯未合木局。前两字倒过来,即卯亥未。癸生在卯,旺在亥,墓在未。 阳顺是很好理解的。关键是五阴干让人头疼,不掌握方法很难记住。理解了来龙去脉,就可以自己推。 比如看到乙木,就想到木生火,寅午戌合火,前两字一倒就是午寅戌。乙木就是生在午,旺在寅,墓在戌。 看到丁或者己,就取后者己。己是土,土生金。巳酉丑合金局。前两字一倒就是酉巳丑。丁己生在酉,旺在巳,墓在丑。 看到辛,金生水,申子辰,子申辰,辛生在子,旺在申,墓在辰。 看到癸,水生木,亥卯未,卯亥未,癸生在卯,旺在亥,墓在未。 至于生旺墓之外的9宫,可以根据阳顺阴逆的法则填进去。日久,则自然能熟记于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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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干寄生十二宫之说
风水命理 2011-02-23 21:03:39 阅读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引用】十天干寄生十二宫之说
风水易经 2011-01-07 16:38:54 阅读1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本文引用自文华《十天干寄生十二宫之说》
和大家分享这篇日志,我的看法是:
原文地址:十天干寄生十二宫之说 原文作者:文华
在八字预测中,一旦遇到《十天干寄生十二宫表》问题就来了。表中的有些生克规律是与五行基本用法相背的,如表中乙木"死"于亥为弱,而五行基本用法则是亥水"生"乙木为旺;那么乙木见亥水到底是论旺还是论弱?要想弄清这类问题,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十天干寄生十二宫表》即《十天干生旺死绝表》。
十天干生旺死绝表:
干\宫 生 沐 冠 官 旺 衰 病 死 墓 绝 胎 养
甲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乙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丙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丁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戊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己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庚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辛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壬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癸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十天干寄生十二宫,是传统命理学中很重要的一个概念,是指十天干分阴阳各有其“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等十二种寄生状态。阳生阴死,阴死阳生,如甲"木长"生在亥,乙木则"死"在亥,正好阴阳顺逆相反。对于十天干寄生十二宫所代表的旺衰状态,却有着不同的说法:
(一)、徐子平之说
这一理论,早在《渊海子平》中就有论述:
“逢长生、冠带、临官、帝旺为吉,但逢沐浴、衰、病为不吉也,至于死、绝如无生助者,直为死矣,于胎受气,亦为半吉,养亦如云。”
按其所说去用,则多有不验。后人在百思不解而又不得真传的情况下,认为这种说法在实践中并无指导意义。
(二)、任铁樵之说
到了清代和民国,命学家多否定古法,认为应该阴阳相同,阴干阳干同论.其中最著名的是任铁樵写的《滴天髓评注》。他在评注里面有如下一段评论:
“阴阳顺逆之说,《洛书》流行之用,其理信有之也,其法不可执一。
原注:阴生阳死,阳顺阴逆,此理出于《洛书》。五行流行之用,固信有之,然甲木死午,午为泄气之地,理固然也,而乙木死亥,亥中有壬水,乃其嫡母,何为死哉?凡此皆详其干支轻重之机,母子相依之势,阴阳消息之理,而论吉凶可也。若专执生死败绝之说,推断多误矣。
任氏曰:阴阳顺逆之说,其理出《洛书》流行之用,不过阳主聚,以进为退,阴主散,以退为进。若论命理,则不专以顺逆为凭,须观日主之衰旺,察生时之浅深,究四柱之用神,以论吉凶,则了然矣。至于长生沐浴等名,乃假借形容之辞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之初生而沐浴以去垢也;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旺,犹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尽而无余也;墓者,造化有收藏,犹人之埋于土也;绝者,前之气绝而后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胎也;养者,如人之
养母腹也,自是而复长生,循环无端矣。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得长生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时说谓投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古法只有四长生,从无子、午、卯、酉为阴长生之说。水生木,申为天关,亥为天门,天一生水,即生生不息,故木皆生在亥。木死午为火旺之地,木至午发泄已尽,故木皆死在午。言木而余可类推矣。
夫五阳育于生方,盛于本方 ,弊于泄方,尽于克方,于理为顺;五阴生于泄方,死于生方,于理为背。即曲为之说,而子午之地,终无产金产木之道;寅亥之地,终无灭火灭木之道。古人取格,丁遇酉以财论,乙遇午、己遇酉、辛遇子、癸遇卯,以食神泄气论,俱不以生论。乙遇亥、癸遇申以印论,倶不以死论。即己遇寅岁之丙火,辛遇巳藏之戊土,亦以印论,不以死论。由此观之,阴阳同生同死可知也,若执定阴阳顺逆,而以阳生阴死,阴生阳死论命,则大谬矣。故《知命章》中“顺逆之机须理会”,正为此也。”
任氏所论,不无道理,就是在参看日主和局中各天干的旺衰时,不能按阴阳十二宫,而应按五行在月令的生旺墓绝来判断。
(三)、沈孝瞻之说
任氏的观点则有矫枉过正之嫌,其实看命局五行的旺衰,除了五行之形(或称质)之外,还有五行之气。光看形而不看气,失之偏颇,没有得命理真髓。这一点在沈孝瞻写的《子平真诠》中则有精彩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