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生活制度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 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 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曰制儿童每日 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 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 - 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
10 -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曰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 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膳食管理制度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
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釆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釆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 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 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 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表儿童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
食物种类 | 1-3岁 | 3-6岁 |
谷类 | 100 – 150克 | 180-260 克 |
蔬菜类 | 150 – 200克 | 200-250克 |
水果类 | 150-200克 | 150-300 克 |
鱼虾类 | 100克 | 40-50克 |
禽畜肉类 | 30-40 克 |
蛋类 | 60克 |
液态奶 | 350-500 毫升 | 300-400 毫升 |
大豆及豆制品 | ― | 25克 |
烹调油 | 20-25克 | 25-3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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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