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NYLM/ZD-022-20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队、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和神华集团《煤化工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定》以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等,贯彻“防止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及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依据《GB 50140-202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进行配置。本制度规定了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使用、维护与保养以及防火档案等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各部室、焦化厂、洗煤厂、发电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安健环部是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消防平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机电动力部负责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消防设施与器材的定期检测、检查。
第六条焦化厂负责全厂范围内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车间负责本车间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
第八条班组负责对本班组范围内的消防平常维护管理工作。
第九条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发生火灾情况下允许使用本岗位或其他岗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何使用按
《消防操作规程》中规定进行操作。
第三章灭火系统设备设施介绍
第十条现场安装在用的设备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幕系统、泡沫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和超细干粉灭火系统;
第十一条消防水系统采用环形布局,设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手动消防水炮系统,室外所有为地下消火栓,采用稳压消防水系统。
第十二条各岗位的重点区域均配备ABC类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配套的器材有消防沙箱、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斧、消防钩及沙袋。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的维护与保养工作执行第十二章内容。
第四章消防水池、水泵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水池设立现场和远传液位计,水池液位低于70%时应自动补水,当水池液位达成95%时自动停止补水,补至标准水位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第十五条消防水池应设立消防水泵无法启动时向消防车供水的接口或消防车向消防水系统管网补水的接口。
第十六条水池必须保证水质清洁,防冻措施有效。
第十七条机泵应纳入设备管理,每班盘车、每周试运营一次,机泵运营时应不振动、不泄漏。《消防备用泵盘车记录》内容涉及:时间、班次、操作人、备用泵编号、盘车方式、盘车结果等;《消防备用泵试运营记录》内容涉及:时间、班次、操作人、试运泵、运营时间、运营结果和电流等。
第十八条每季度对机泵进行润滑,保持机泵处在完好备用状态。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泵房管理制度》,保持泵房整洁,泵房内严禁堆放杂物。
第二十条稳压消防水系统必需保证时时稳定运营。
第二十一条泵房操作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泵房必需悬挂操作规程和流程图。
第二十二条泵房周边的道路必需保证24小时畅通。
第五章消防水幕系统管理
第二十三条备煤车间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实际出水检查,喷头应畅通,做到不堵不漏。
第二十四条每次出水后将系统内的积水排净,检查后做好记录,《消防水幕系统检查记录》内容涉及:喷头是否畅通、完好,管网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