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XX综治维稳责任书
安岳县**乡
20XX年度综治维稳工作
**乡20XX年
综治维稳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各种邪恶势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控制
1、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做到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
2、 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处理和答复,无非正常上访,实现无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上访。
3、将治安防范的责任和措施分解到人,治安防范有力,不发生影响特别大的恶性案件。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比上年下降,不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
4、扎实抓好平安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巩固平安创建的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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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分别为第一、二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2、落实稳定责任制,及时排查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及一切不稳定因素,杜绝群体事件的发生和群体上访。
3、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及时解决好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有具体的防范网络,
有处理突发事件预案,有“处法”措施和方案,各种防范监控措施到位。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重点人员的帮教工作。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搞好“三月宣传月”活动,坚持经常性广播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气,打击、杜绝社会丑恶现象的发生。
5、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该项工作的必备投入。
三、奖惩规定
1、本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列入支部、村委的年度工作目标,作为考核其政绩的依据之一。
2、经考核,当年责任目标完成,评选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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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党委、政府予以表彰;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除综合目标扣分外,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
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的干部,依据安岳县相关文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党委政府、签订单位各执一份。
**乡党委、政府 **乡 村(盖章)
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签字)
第二责任人:
乡长(签名)
第二责任人:
分管领导(签名)
20XX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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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为强化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工作水平,确保平安建设。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本系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做到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与本单位的监管职能、管理等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严格落实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行政和党务分设的部门明确分管综治维稳工作为第一责任人,综治维稳工作为直接责任人。加强本单位、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本单位的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参与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建设宣传活动。认真做好综治、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