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心理惩罚"的弊端及对策
作者:刘德霞 房贤启
来源:《读写算》2012年第12期
当前,随着教育改革的发展和教师素质的提高,体罚学生现象在学校已经基本消失。但是,一些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自觉不自觉的对学生进行实施了"心理惩罚",对此所造成的危害往往察觉不到或忽略不计,甚至认为是一种教育学生之有效办法,并推而广之。这种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心理学家指出,人类的心理需要是建立在温饱、安全等生理需要之上的归属,新生及自我实现的需要,也就是每个人都有爱抚、关怀、交友、自尊、求知及其自我实现的需要。我们认为教师对学生的"心理惩罚"主要是指不考虑学生心理特点,在处理学生问题时,采取喝斥、讽刺、挖苦、冷淡、岐视等手段,加重学生心理负担,给学生造成极大的心理创伤。正如一位教育专家所说的:"'心罚'比'体罚'更为残酷,它甚至要影响学生的一辈子。"具体的讲,其危害可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心理惩罚能够严重挫伤学生的自尊心
当有的老师因学生的成绩不好而对其讽刺、挖苦,加以岐视时;当学生在课堂上回答不了老师的问题,对其进行羞辱时,就必然会损伤学生那颗极为脆弱的自尊心,久而久之,就会造成个别学生有困难不敢诉说,同教师保持距离,与同学产生隔阂,人际关系冷漠,自己瞧不起自己,从而丧失自信心,产生自卑心理,就达不到"让每个孩子都抬起头走路"的教育目标。我们发现在所有班级中有自卑心理的学生,造成他们的大部分都是由于老师的"心理惩罚",而形成这种恶果之后,老师往往又把他们放在被遗忘的角落里,甚至不闻不问,形成一种新的恶性循环。
2、"心理惩罚"会形成学生较强的逆反心理
由于老师不能正确对待学生所犯的错误,处理不当,像简单粗暴喝斥、动怒发火,如果经常在这种状态下处理问题,就会使学生对老师产生不信任感。有的学生就会采取对立态度,把老师、同学的帮助理解为和自己过不去,内心受到强烈刺激,对老师的行为极为不满。在这种情绪支配下,对老师的正确指导轻则不理,重则采取报复态度。像故意做一些老师生气的事,搞些恶做剧,同老师顶撞,使老师难堪,形成强烈的逆反心理。我们在调查这些学生时,都异口同声地把责任推给老师,埋怨老师对自己态度不好,反观有些教师教育学生的语言、行为、方法,其结果必然是或多或少的造成这样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