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_档案接收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24-04-01 13:36:29 阅读: 评论:0

2024年4月1日发(作者:微信海)

整理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_档案接收办事指南

档案接收办事指南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

关系人员;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

服务对象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

员;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

8、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

★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

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

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发﹝1996﹞118号);

2、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关

办理依据 于印发《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

行规定》的通知(京人发﹝1997﹞60

号);

3、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未就业北京生

源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

知(京人发﹝2007﹞63号);

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

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人

事档案接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

社毕发﹝2011﹞133号);

5、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

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4﹞90号)。

受理单位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工作日8:30-12:00 13:30-16:30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7号(东区)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

心四层(西区)

1、个人存档:本人有效证件;临近退休前

6个月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北京市社会

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

息)》;

办理材料

2、单位集体存档:存档人员的身份证复印

件、单位委托保存职工人事档案介绍信

(单位介绍信);

3、应届毕业生存档:本人身份证原件、户

口本原件、三方就业协议书、单位存档人

员需持介绍信。

整理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_档案接收办事指南

本文发布于:2024-04-01 13:36:2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71194978930468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整理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_档案接收办事指南.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整理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_档案接收办事指南.pdf

上一篇:南通市档案馆
下一篇:返回列表
标签:人员   单位   存档   北京市   档案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