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1日发(作者:汉语修辞学)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科技引领三
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1.04.12
• 【字 号】京兴政发〔2021〕8号
• 【施行日期】2021.01.0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科技引领三年行动
计划(2021-2023)》的通知
京兴政发〔202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大兴区科技引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已经第67次区政府常务会、
第10次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
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大兴区科技引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为加快推进大兴区科技创新引领区建设,健全区域创新生态体系,为大兴区高
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快推进应用场景建设
(一)推进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建设。设立区级应用场景示范专项。推进应用场
景示范项目建设,落地区级应用场景示范项目不少于30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推荐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区内项目参与市级重大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建设。(完成
时限: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
(二)引导科技型企业积极参与应用场景建设。围绕应用场景建设需求,创造
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机会,提高科技型企业政府采购参与度,促进科技型企业创新
技术研发和规模化应用,加速区内应用场景建设。(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
日;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区
统计局、区商务局)
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应用
(三)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遴选并组织实施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
装备等中试放大、技术熟化、工程化配套和产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支
持示范项目不少于10个。(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科委、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管委会、新媒体产业基地管委会)
(四)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1.加强与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对接合作,推动大兴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与国
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促进科技信息资源高效利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科委)
2.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中心,新增区级以上研发中心15个。(完成时
限: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
局)
3.建成重点产业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生物医药产业基
地、新媒体产业基地建设特色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成4个面向重点领域科技成果
转化服务平台。(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科委、区经济和
本文发布于:2024-03-31 22:10: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71189420117893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科技引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科技引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