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1日发(作者:景颇姑娘)
价签填写、使用规范要求的规定
一、正常出售的商品,统一使用北京市发改委监制的标准价签;小件商品统一使用广
场标准小价签。
二、标准价签项目填写的具体要求:
1(统一使用手写价钱,不能出现错字、别字、涂改等现象。
2(品名:要求打印三项内容,即品牌、材质、品名。
3(规格:要求商品有规格的一定要填写实际规格,无规格的划横线,不得空格,要求一
律填写国家标准计量单位。
4(影印:要求统一填写商品条码或招商、专柜码。
5(单位:根据所售商品的具体品类填写单位名称。
6(产地:按商品标识中的实际产地填写,不得无依据的乱填。 7(等级:只填写合格字
样。
8(零售价:数码之间要紧凑,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9(物价审核章:要求在物价员稍右的空白位置上加盖,不得盖歪,不得偏上或偏下。
10(中心所有打印的标准价签,必须统一放置在相应的价托内,价签面朝顾客,不得
倒置使用。
三、小价签填写、使用要求:
1(所出售的商品都贴有相应价格小价签。
2(统一使用价枪打印,不能手写、描、涂价签,不能改变其它用途。 3(上半部分打印
部门码或条码,下半部分打印商品零售价。
4(数码之间要紧凑,字迹应清晰鲜明、完整,不能有残缺、模糊、污迹。 5(零售价的
数码应在价签的中间排列,货币符号应使用人民币标志,不能使用其它符号代替。
四、价签的摆放要求一货一签、货签对位,横竖一条直线,大、小价签价格一致,不
能出现多种价格;小价签应贴在商品的右上角或统一位置,除整体美观外,还应便于顾客
辨认。
五、模特的价签一律使用中号价签,家具、床上用品的样品及童车、健身器材等
大件商品必须使用大价签,其它类商品可使用小价签。
六、珠宝首饰统一使用广场的小挂签,正面上半部分完整填写商品品名,下半部分为
零售价,货号一律写在价签背面。
七、经营服装类的楼层,出售的挂装商品必须在吊牌的空白位置上贴有广场统一的小
价签,带有包装袋包装盒的非挂装商品,可在其空白处贴小价签,每个品牌所贴位置必须
一致,不得乱贴。
八、瓶装、盒装洗涤、护肤、日用品等的小价签,统一贴在包装物的空白处,不得将
上面的文字掩盖住,不得歪贴、斜贴。
九、易染色商品和纯毛制品的小价签应打在吊牌或外包装上,不得直接打在商品上,
以免损坏商品。
十、介绍商品的标识,应使用吉星德亿商业中心统一的 “商品中文标识” 价托放
置,不能使用标价托放置。
十一、所有打印的大小价签,色带变浅时应及时更换以保证数字清晰,易于辨认。
本文发布于:2024-03-31 08:13: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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