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流程

更新时间:2024-03-31 07:50:08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31日发(作者:钓鱼湾古诗)

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流程

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程序,

根据《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

的相关规定,现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程明确如

下:

一、确定地块

1.土地所有权人按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条

件选择权属明确、无争议的地块作为拟入市地块;

2.拟入市地块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就相关事项召开村民或

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并出具相关会议纪要;

3.入市主体聘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拟入市地块进行勘

测定界;

二、乡镇、部门审核

1、拟入市地块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出具

所有权证明,或在地块用地红线图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

明确权属。

2、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进行集中

审核:

1.发改、工信、农业农村、工业园区、应急、生态环境、

文广等部门负责审核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2.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核是否符合环保准入要求;

3.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

4.其他成员单位根据项目内容按各自职责进行审核。

三、入市申请

入市主体向自然资源部门提交书面入市申请,并提供相

关申请资料。

1.《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申请书》;

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决议》;

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审核表》;

4.土地所有权证明材料、地块用地红线图。

四、入市审批

由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申请资

料,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地价评估

入市地块审核、审批完成后,由入市主体或委托自然资

源部门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入市地块的地价进行评估,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并履行备案程序。

六、民主决策

地价评估完成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土地评估价值等

入市事项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到会成员应占

到全部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且到会成员必须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入市事项经集体民主决策确定后,须出

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决议》,并签字盖章确认。

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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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入市   用地   建设   经营性   农村   集体   审核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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