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1日发(作者:描写梅花的诗)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与灌南县部分行政
区域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
• 【字 号】连政发[2011]27号
• 【施行日期】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与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域的
通知
(连政发〔201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与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域的批复》(苏政复
〔2011〕8号),经研究,同意将灌云县境内江苏省连云港监狱七分部位于新沂河
南岸3.78平方公里区域划归灌南县堆沟港镇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灌云县行政区域面积1538.95平方公里,人口97.74万人,
辖7个镇、11个乡;灌南县行政区域面积1029.88平方公里,人口76.47万人,
辖9个镇、5个乡,其中堆沟港镇行政区域面积83.48平方公里,人口3.89万
人,辖3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灌云县和灌南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
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行政区域调
整后的界线勘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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