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与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域的通知_

更新时间:2024-03-31 02:37:23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31日发(作者:描写梅花的诗)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与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域的通知_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与灌南县部分行政

区域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

• 【字 号】连政发[2011]27号

• 【施行日期】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与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域的

通知

(连政发〔201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与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域的批复》(苏政复

〔2011〕8号),经研究,同意将灌云县境内江苏省连云港监狱七分部位于新沂河

南岸3.78平方公里区域划归灌南县堆沟港镇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灌云县行政区域面积1538.95平方公里,人口97.74万人,

辖7个镇、11个乡;灌南县行政区域面积1029.88平方公里,人口76.47万人,

辖9个镇、5个乡,其中堆沟港镇行政区域面积83.48平方公里,人口3.89万

人,辖3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灌云县和灌南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

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行政区域调

整后的界线勘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与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域的通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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