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发(作者:木落)
单位缴纳
养老保险金8%22.50%
医疗保险金2%12%
失业保险金1%2%
住房公积金7%7%
合计18%43.50%
注:上海为最低缴纳1220,最高缴纳6099
个人缴纳
文件依据:
沪劳保基发(2005)7号
确定2005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规定
一、城保缴费基数的确定
1、2005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2004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2004年度
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6099元、1220元。
2、缴费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单位内缴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3、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
二、2005年缴纳小城镇社会保险费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的基数为2004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为:1220元
三、调整后的各项缴费工资基数标准执行时间从2005年4月起至2006年3月止。
工资基数的规定
费基数按职工本人2004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2004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
限和下限,分别为:6099元、1220元。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单位内缴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
城镇社会保险费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的基数为2004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为:1220元)。
缴费工资基数标准执行时间从2005年4月起至2006年3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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