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国际法庭判处死刑的七名日本甲级战犯

更新时间:2024-03-28 05:20:50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28日发(作者:点亮心灵的灯)

远东国际法庭判处死刑的七名日本甲级战犯

远东国际法庭判处死刑的七名日本甲级战犯

甲级战犯东条英机 素有“战争狂人”之称。他和希特勒、墨索里尼并列为三大法西斯

头子,对日本对外侵略扩张负有主要责任,是双手沾满中国及东南亚、太平洋地区几千万

人民鲜血的刽子手。其父东条英教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号称“智将”。东条英机从军以后办

事专断凶狠,人称“剃刀东条”。1935年因在关东军宪兵司令任上屠杀中国东北民众升任

中将。1937年春任关东军参谋长。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东条英机率部侵略中国。1941

年10月,东条英机出任首相,随后将陆相等职位集于一身,大权独揽。他野心勃勃,杀

气腾腾,妄图称霸世界。同年底发动太平洋战争,对美、英宣战。1944年7月,因日军

节节败退,东条英机被迫辞职。日本战败后,东条英机立即为千夫所指,连他的亲人也要

他自杀以谢罪。1945年9月11日,东条英机自知罪责难逃,企图开枪自杀,但自杀未遂,

最终难逃被送上绞刑架的惩罚。

甲级战犯广田弘毅,1933年任外务大臣,10月发表了企图吞并中国,将中国置于日

本控制下的“广田三原则”。1936年出任内阁总理,1937年初参与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

华战争的决策,是发动对华全面侵略战争的主谋之一。由于其罪行严重,是被判处绞刑的

7名甲级战犯中唯一的文官。

甲级战犯土肥原贤二,被称为“中国通”,擅长于特务工作。曾参与策划、制造皇姑

屯炸死张作霖事件和九一八事变。最有名的“杰作”是劫持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前往东北,

组织伪满洲国。参与策划所谓的华北自治运动。1935年6月迫使国民党当局签订《秦土

协定》并在同年底策划制造冀东事变,组织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可以说,日本每一次侵

华行动,都有他的策划和参与。1944年春出任驻新加坡日军第7方面军司令官。日本战

败投降后,被指控犯有对中、美、英发动侵略战争等10项罪行,被送上了绞刑架。

甲级战犯板垣征四郎,参与策划了九一八事变,与土肥原贤二炮制了伪满洲国,随后

策划内蒙“独立”。1937年任日本陆军中最精锐的第5师团长。卢沟桥事变后率部参加

对中国的侵略战争。1939年调任日军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协助指挥全面侵华战争。1941

年底转任朝鲜日军司令官。1945年调任驻新加坡的日军第7方面军司令官。日本投降后

作为28名甲级之一被起诉,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

甲级战犯松井石根,1937年7月出任日军上海派遣军司令官及华中方面军总司令官。

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南京大屠杀。日军攻占南京前,他下达了

“以日本武威慑服中国”的命令,企图用残暴恐怖的手段慑服中国人民。他是制造南京大

屠杀的罪魁祸首。被判处绞刑也是其应得的下场。

甲级战犯武藤章 1937年担任侵华日军华中方面军副参谋长,12月协助松井石根攻占

南京,是指挥制造南京大屠杀的主谋之一。17日,在举行攻占南京入城仪式时,他与松井

石根以及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等一同耀武扬威,检阅道路两旁的日军部队。1941

年升为中将,1943年至1945年先后任日本驻苏门答腊第2守备师团长等职。在此期间,

他对当地的和平居民进行屠杀,犯下了累累罪行。与松井石根一道被远东国际法庭判处绞

刑。

甲级战犯木村兵太郎 被冠以“缅甸屠夫”的恶名。1939年以前,木村兵太郎是日本

的炮兵专家,以提高日本的大炮杀伤为己任。1939年3月,他被任命为第32师团长,晋

升为中将。随后被派到中国山东对敌后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命令士兵屠杀手无寸铁

的民众,犯下了累累罪行。1940年10月,被调任关东军参谋长,专事讨伐东北地区的抗

日武装。1944年8月30日,被调任驻缅甸方面军司令官。在与中国远征军作战中,他所

率的日军损失大半。他将失败迁怒于当地民众,一手制造了仰光大屠杀血案,并因此得到

“缅甸屠夫”的恶名。日本战败后,他在仰光举行的盟军受降仪式上放下了屠刀,立即作

为甲级战犯押送回日本。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是七名甲级战犯中最后一个被

绞死的“屠夫”。

同盟国除在东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甲级战犯外,还在马尼拉、新加坡、

仰光、西贡、伯力等地,对乙、丙级战犯进行审判。乙、丙级战犯的罪状主要是指违反日

内瓦红十字条约等国际公约或违反战时法规,直接从事或指挥实施杀人、强奸等残暴行为

或虐待战俘、拘禁人员等不人道行为。据统计,被同盟国起诉的各类日本战犯总数为5423

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被判处死刑者941人。

中国作为战胜国,也是日本侵华的最大受害国,分别在保定、东北、南京、广州、上

海、济南、武汉、太原、台湾等地设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在侵华战争中犯有严重罪

行的日本乙、丙级战犯。从1945年12月中旬起至1947年底,中国各地的军事法庭共受

理战犯案件2435件,死刑110件,其中包括南京军事法庭审判的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

谷寿夫和屠杀中国平民300余人的刽子手田中军吉、在南京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

田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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