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发(作者:logo语言)
济南政务云计算中心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全市电子政务工作快速发展的新形式,有效解
决政务系统重复建设、信息分散等问题,降低行政成本,实现全
市非涉密电子政务平台的集约化应用,提升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
根据《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济南市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规
定》以及国家电子政务管理的一系列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济南政务云计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采取市场化、
专业化方式,由浪潮集团依托我市现有基础投资建设,通过云计
算技术为全市电子政务应用提供统一的硬件设施和支撑软件服务,
满足各部门开展电子政务的需求。中心启用后,各部门采取购买
服务方式租用中心服务资源,不再进行硬件设施和支撑软件的建设
投入,应用软件开发仍由各部门按原方式组织实施。
第三条 中心是全市党政机关部门和各事业单位政务信息化
的基础平台,也是服务百姓、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所有非涉密
的政务信息化系统均纳入平台建设和运行,各部门及直属单位不得
自行建设独立于该中心之外的新平台。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在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信息化部门、市
财政等部门实施管理,由市信息化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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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将所需经费每年列入市财政预算,浪潮集团全面负责中心的建
设、运行、维护、服务、安全等各项工作。各部门应用软件和数
据库仍由部门管理维护,确保政府核心系统、业务应用系统和重
要信息的安全保密.市信息化部门采取必要手段进行日常监督管
理,确保中心规范运行。
第三章 日常运行
第五条 中心的日常运行由浪潮集团负责。内容包括中心的
所有设备、系统软件及基础支撑环境(如空调、消防、温湿度探
测等),确保全年365天×24小时安全运转。浪潮集团应加大设
备和系统的更新维护力度,保障中心和部门应用系统安全可靠运
行。
第六条 浪潮集团应建立健全日常运行和业务办理流程,建立
统一的运行服务保障体系,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规范,做好运
行保障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所需人员由浪潮派出,经市信
息化部门审核批准后上岗,中心日常运维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浪潮
支付。如启用第三方运维团队,需向市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
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系统迁入与业务办理
第七条 中心投入运营后,各部门现有应用系统按照“先集中、
后整合"原则逐步迁入中心运行和集中管理。公用信息平台托管现
有部门信息系统纳入政务云中心,独立建设机房的部门和单位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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