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同不相为谋——《论语》悟读【123】

更新时间:2024-03-27 19:10:00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27日发(作者:想你的笑)

道不同不相为谋——《论语》悟读【123】

道不同不相为谋——《论语》悟读【123】

道不同不相为谋,

志不合不与之伍。

《论语》第六篇第七章:

【原文】

季氏使闵子骞(姓闵名损字子骞)为费(费:mì,季氏的封邑,

在今山东费县西北)宰(长官)。闵子骞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复

(再来召)我者,则吾必在汶上(wen,今山东汶水)矣。”

【译文】

季氏派人通知闵子骞,让他当季氏采邑费城的长官。闵子骞告诉

来人说:“好好地为我推辞掉吧!如果再有人为这事来找我,那我一

定逃到汶水那边去了。”

【悟读】

道不同不相为谋,

志不合难济同舟。

闵子骞是孔子的学生,因为季氏不忠鲁君,故拒绝去他那里做官。

本章讲述的是闵子骞拒绝做官的故事,反映了他面对诱惑,宠辱不惊、

明哲保身的超然态度,是极富智慧的处世哲学。

朱熹对闵子骞的这一做法深表赞赏,他说:处乱世,遇恶人当政,

“刚则必取祸,柔则必取辱”。意思是说在乱世从政,刚直或者屈从

都要受害取辱。孔子主张“道不同不相为谋”,闵子骞践行了老师的

教诲。

孔门教育目的之一就是忠于政事,孝于父母。在道义与富贵之间,

孔子注重道义为先。闵子骞选择了道义,把老师孔子提倡的仁德理想,

作为自己一生的追求目标。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面对众多的选择与诱惑,如何取舍进退,关

乎人生智慧。如果不顾道义,不当取而取、不当进而进,很有可能铸

成大错,或一失足成千古恨,或误入歧途身难返,或与恶人为伍身名

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

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

者也。

本章对我们的启迪是,如果逐利忘义,忽视世间的诱惑与陷阱,

很容易随波逐流,最后迷失自己,贻害万千。

道不同不相为谋——《论语》悟读【123】

本文发布于:2024-03-27 19:10: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71153780026066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道不同不相为谋——《论语》悟读【123】.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道不同不相为谋——《论语》悟读【123】.pdf

下一篇:返回列表
标签:道义   诱惑   取辱   长官   恶人   追求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