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发(作者:想你的笑)
道不同不相为谋——《论语》悟读【123】
道不同不相为谋,
志不合不与之伍。
《论语》第六篇第七章:
【原文】
季氏使闵子骞(姓闵名损字子骞)为费(费:mì,季氏的封邑,
在今山东费县西北)宰(长官)。闵子骞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复
(再来召)我者,则吾必在汶上(wen,今山东汶水)矣。”
【译文】
季氏派人通知闵子骞,让他当季氏采邑费城的长官。闵子骞告诉
来人说:“好好地为我推辞掉吧!如果再有人为这事来找我,那我一
定逃到汶水那边去了。”
【悟读】
道不同不相为谋,
志不合难济同舟。
闵子骞是孔子的学生,因为季氏不忠鲁君,故拒绝去他那里做官。
本章讲述的是闵子骞拒绝做官的故事,反映了他面对诱惑,宠辱不惊、
明哲保身的超然态度,是极富智慧的处世哲学。
朱熹对闵子骞的这一做法深表赞赏,他说:处乱世,遇恶人当政,
“刚则必取祸,柔则必取辱”。意思是说在乱世从政,刚直或者屈从
都要受害取辱。孔子主张“道不同不相为谋”,闵子骞践行了老师的
教诲。
孔门教育目的之一就是忠于政事,孝于父母。在道义与富贵之间,
孔子注重道义为先。闵子骞选择了道义,把老师孔子提倡的仁德理想,
作为自己一生的追求目标。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面对众多的选择与诱惑,如何取舍进退,关
乎人生智慧。如果不顾道义,不当取而取、不当进而进,很有可能铸
成大错,或一失足成千古恨,或误入歧途身难返,或与恶人为伍身名
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
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
者也。
本章对我们的启迪是,如果逐利忘义,忽视世间的诱惑与陷阱,
很容易随波逐流,最后迷失自己,贻害万千。
本文发布于:2024-03-27 19:10: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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