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

更新时间:2024-03-27 08:18:17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27日发(作者:儿童学拼音)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须知

一、受理部门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应向本人常住户

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

(一)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签注,向本人

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逗留签注,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含,下

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向部队或者工

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四)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香港后,在香港或者返回

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

行证),或者在香港申请赴澳门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

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申请。

(五)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澳门后,在澳门或者返回

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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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证),或者在澳门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

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申请。

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办往来港澳

通行证、签注条件的,可按照规定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

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申请手续

(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

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

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

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应交验身份证明。上述身份

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

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

的证明;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

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

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

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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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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