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发(作者:梅花三弄歌曲)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签证的办理
一、申报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域申请审批表》。
二、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照2张。
3、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去台湾,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
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居住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五、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六、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的申请人,由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须交验代
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材料:
(1)记录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赴台旅行、探亲、居住、处置婚丧等,须提交所在
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照组织人事权限出具的同意赴台意见。
(2)应邀赴台的,须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 原件,或经省政府台办确认盖章
的“赴台批件”复印件及省台办“赴台批件”证明。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应邀赴台的人员申请前去台湾,不必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
见。但申请表上粘贴的申请人相片要加盖单位公章。
户口所在地不在福建省内的,可由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治理部门受理。属异地
交流、挂职锻炼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超级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出具
的工作证明。
应邀赴台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并交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复印件。
(3)赴台旅行,须提交组团旅行社出具的赴台旅行全额发票。
二、办事流程:
(一)应邀赴台,可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治理部门申请,也可由
组团单位代办。
户口与工作单位不在同一个省的人员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治理部门申
请。
(二)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的申请人,可由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三)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往来台湾,向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治理部
门申请。
本文发布于:2024-03-27 08:08: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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