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发(作者:汽车活动)
当前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特点及处置
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水灾等自然灾难与工伤、
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事故致死;非正常死亡事件是
指不构成案件的非正常死亡;当前,广大群众法制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如果非
正常死亡事件处置不当,容易引起群众质疑,甚至引发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近
年来,公安机关在应对和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中,不仅耗费大量的警力与精力,还
遇到很多困难、面临很大压力;在此,笔者试就如何应对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谈些
个人浅见;
一、当前非正常死亡事件表现为“五个特性”
1、影响的广泛性;非正常死亡事件由于人员死亡容易吸引大家的关注,博取公
众的同情;一旦非正常死亡事件没处置好,引发了死者家属的质疑,很多观众、知情
者甚至不知情者都会站到质疑者那一方,支持质疑者提出的问题,如果不及时正确
地解释和疏导,公安机关就会变成众矢之敌,严重破坏警民和谐关系,甚至影响执
法公信力;
2、亲属的群体性;一旦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丧亲之痛使死者家属心理所向很
快就会联系在一起,诸如死者的父母、子女、夫妻以及由此衍生的其他亲属、朋
友就会形成一个数量庞大的团体;面对众多亲属的质疑,公安机关处置事件的压力
自然就会增大;
3、行为的极端性;如果死者亲属对死者的死因有了质疑,一旦公安机关应对处
置不当,极易引起其高度反感,导致集体上访、抬尸闹访、漫骂执法人员、围攻执
法机关等极端行为的发生,甚至造成打、砸、抢等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稳定;
4、上访的长期性;涉及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上访者一般都比较有恒心或者很偏
激,一旦对死因有疑虑,便容易想当然产生“死者有可能是被某某人谋害的”的念
头,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制高于一切”理念支撑下,坚信只要坚持上访,事实总有“水
落石出”的那一天;随着上访程度的加深,精力、财力不断耗费,上访者到时即便想
自止也来不及,客观因素迫使其只能“破罐子破摔”,最后只能由政府采取某种方
式给其补偿才有可能息访停诉;
5、矛盾的聚合性;如果死者亲属对非正常死亡事件产生了疑虑,或对公安机关
的处置工作产生了怀疑,一些亲属就可能把以往对公安机关的不满情绪借此机会
发泄出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可能“趁火打劫”,挑起事端,扩大事态,使一般事件
上升为可怕的群体性事件;如果处置不当造成了上访,在上访过程中与其他事件上
访者相遇,稍加交流就容易心生同病相怜之感,从而结成伙邀成团一起共同上访,
就会由个别访升级为群体访;此外,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如果死者亲属情绪过于
偏激,很有可能做出其他违法行为,导致更为严重事件的发生;
二、公安机关应对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主要存在“八个问题”
1、现场处置不迅速;受事多人忙的客观情况影响,事发地派出所民警或刑事技
术人员听说不是案件,往往先忙其他属于案件的工作后再来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
以致报案人报警很久后才有民警到达现场;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对周围好事者围
观、死者的相关关系人进出现场往往不会严厉制止,致使原始现场受到破坏,给某
些喜好妄加猜测、唯恐天下不乱者授以口柄;
2、尸体检验不完全;对于可能是案件的或死因有待查证的非正常死亡事件,
民警尸体检验时一般都能做到认真细致,但在处理非正常死亡人员的死因很明显
的事件中,民警往往没有对“死者家属会不会提出疑虑”、“是否可能引发信访”
等问题树立先期理念,处理现场时仅就尸体看看尸表,比如对荒山野岭中的精神病
人或者水中漂浮的无名尸体等简单处理了事,事后对手续的完善、资料的保存也
不规范;一旦死者家属对此类事件提出若干疑虑,将会给公安机关带来很大的被
动;
3、调查取证不规范;由于民警综合情况较容易判定属于非正常死亡事件,于是
在收集相关证据时不如处理案件那样认真负责,调查访问不及时规范,某些证人外
出或走散后取证就难以完备,提取与死者相关的物证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导
致证据不能形成锁链或缺乏效力,让死者家属产生“公安机关故意不查”的疑惑,
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状告公安机关留下隐患;
4、遗物返还不择人;在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理过程中,民警往往没有将遗物返还
给恰当的当事人;从当前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处理实践来看,事发之后死者的前后二
家,比如说死者妻子与其公婆之间,死者丈夫与其岳父母之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
相互埋怨,如果事件处理完毕后,民警在返还遗物时不注意择人,势必会引起关系
人经济上的纠葛,就会把责任推向公安机关;
5、对外口径不统一;有的民警在接待死者家属时不耐心、不细心,容易引起死
者家属产生不信任感;同时,由于每次接待的民警不同,每位民警对事件内容、性质
的了解、对事件的看法观点也就不同,因而对来访群众的接待解释存在着差异,口
径不统一,导致死者家属形成公安机关“闪烁其词”,甚至“自相矛盾”的印象,
容易使家属产生疑虑;
三、成功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应把握“五个关键”
1、加强教育,切实统一民警思想;要加强民警思想教育,端正其思想认识,纠正
其认识偏差,引导民警站在维护稳定和谐大局、防止死者家属上访的高度认真处
理好每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只有民警从思想上认识到这一工作的重要性,才会自
觉以严谨务实的作风、吃苦耐劳的精神做好非正常死亡事件每个环节的每项工作,
才能真正取得群众的信任与理解;
2、规范处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非正常死亡事件虽然不是案件,但因涉及人
命亦事关重大;因此,在处理非正常死亡事件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认真按照
每个步骤完成每项工作,增强当事人可能上访的预见性,坚决不留任何“后遗症”;
比如尸体剖验时该找家属签字的就找家属签字,提取物证时该找见证人的就找见
证人签字,只有这样才能免受群众质疑,免遭家属谩骂;
3、积极组织,坦诚告知死者家属;一旦群众对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处置工作提出
质疑,就应及时组织侦办、技术、法制及信访民警报告事件真实情况,研究统一对
外解释口径,然后集体召开座谈会接待来访家属,将家属想要了解的情况坦然告知,
对家属所提疑问逐一进行解答,认真公布死亡事实真相,消除家属的思想疑虑;要
尽量避免单个次接待家属,不仅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大耗费,而且容易因解释
口径的不统一造成家属产生不信任感,由此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换位思考,始终保持理性态度;民警要时刻心存大局理念,以高度的集体荣
誉感、责任心来指引自己的行动,不该说的过激话语坚决不说,超出原则的行为坚
决不做,不因自己的一时冲动而给单位造成影响、导致损失;面对群众在丧亲之痛、
加之疑虑丛丛时的言语不恭,民警决不能以牙还牙,导致双方处于对立状态,加深
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误解;民警应保持一份平常心,多进行换位思考,想想假如这个
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会不会产生类似的想法,由此让自己耐下心来,交心换
心,多安慰体贴,用行动温暖感化群众;
5、善于总结,努力完善应对机制;一旦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理不当,很有可能引
发信访事件的发生,甚至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使公安机关处于极端被动的局面;
为此,我们应该善于将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中成功的经验、失败的教训认真总结,
并汲取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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