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4日发(作者:调试报告)
天津大学文件
天大校资产〔2018〕9号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的配置
和处置,更好的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服务,根据《高等学校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天津大学国有资
产管理办法》(天大校资产〔2018〕3号),结合学校实际情
况,制定了《天津大学仪器设备调拨、报废管理办法》,现
予以下发。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天津大学仪器设备调拨、报废管理办法
2.天津大学仪器设备调拨申请表
3.天津大学仪器设备报废单
4.天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表
5.天津大学报废设备清运协议
6.天津大学报废设备处理竞价表
天津大学
2018年7月25日
(联系人:邵岚;联系电话:27406282)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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