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4日发(作者:个人征信查询中心)
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有哪些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2、须有是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3、
须相对人为善意。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表见代理是民法中代理的一种类型。表见代理和表见代表是很多人都不能分清的内容,
其中很关键的是分清两者之间的构成要件。那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为您解
答。
根据上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立法规定,可知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所说无代理权是指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
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拥有代理权,则属于有代理权,不
发生表见代理的问题。
2、须有是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
或者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的。这种联系是否存在或者是否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
权,应依一般交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发出的证明文件,如被代
理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有被代理人向相对人所
作法人授予代理权的通知或者公告,这些证明文件构成认定表见代理的客观依据。对上述
客观依据,依《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相对人负有举证责任。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盗
用他人的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一般不认定为表见
代理,但被代理人应负举证责任,如不能举证则构成表见代理。对于借用他人介绍信、合
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合同,一般不认定为表见代理,由出借人与借
用人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
3、须相对人为善意
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相对人不知行为人所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如
果相对人出于恶意,即明知他人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就是去了法律保护的
必要,故表见代理不能成立。《民法通则》第66条第4款规定,相对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
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相
对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因此,表见代理应具备民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即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如果不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则不成立表见代
理。
在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中,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往往与本人具有过失有关,
但表见代理的成立不以本人主观上有过失为必要要件,即使本人没有过失,只要客观上有
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依据,即可构成表见代理。的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就是上文
中列举的内容,希望对您进一步认识表见代理有一定的帮助。表见代理的效力和表见代理
的常见类型也是表见代理中需要掌握的重要内容。相关内容你可以访问网站。
:
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什么是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合同案例分析
本文发布于:2024-03-24 01:40: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71121565129586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有哪些.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有哪些.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