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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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4日发(作者:善变的谎言)

宁波(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控制性详细规划

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

(ZH01)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宁波镇海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0

宁(

宁波(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ZH01)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本

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

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

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3)《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4)《宁波港总体规划(2003)》;

(5)《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06)》;

(6)《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2004-2020)》;

(7)《宁波(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空间布局规划(2008)》;

(8)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9)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0)涉及镇海后海塘片区的相关专项(专业)规划。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地段位于宁波镇海区,北至灰库塘、东至甬江、南至环城北路,西至威海路,规

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047.09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

年为2009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

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

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

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

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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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功能定位

规划结合区域发展背景、上层次规划要求以及自身发展条件,将后海塘片区的总体定

位确定为:以海铁联运枢纽港为支撑的华东及中西部大宗货物物流、贸易和信息管理中心。

2.2发展目标

1)建设海铁联运枢纽港;

2)腹地范围需扩展到华东及中西部地区;

3)着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4)以市场为流通平台,强化物流与贸易功能的整合;

5)以信息管理为手段,强化宁波对腹地市场的控制力。

2.3发展策略

1)突出和培育重点货类;

2)实现区港一体化发展;

3)整合港区码头;

4)强化海铁联运功能;

5)控制再生金属园区用地规模;

6)搬迁置换工业企业。

2.3控制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883.76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163.33公顷),占总用地的84.4%。

2.4规划结构

规划确定为:“一心、一轴、六组团”。

一心:为园区管理服务中心,集中布置物流园区的主要生产性服务设施如行政管理、信息管

理、海关、“三检”、工商、金融、税务、保险等相关机构等。最终形成便捷、高速、生态环境优

美的现代化中心区形象。

一轴:以宏远路为物流园区的功能发展轴,延续城市中轴线的空间序列。

六组团:液体化工仓储区、煤炭物流区、综合加工区、散杂货物流区、海铁联运区、生态综

合区。

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

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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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每

个控制单元的用地规模以1-4平方公里为宜。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本区划分为4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ZH01-01至ZH01-04。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

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区总用地面积1047.09公顷,居住人口1.2万(产业人口及服务人口)。本编制区的总建设

容量601.8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111.4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490.4万平方米。在

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结合后海塘片区的工业、仓储、港口特点,规划居住用地为直接为物流枢纽港、工业区、仓

储物流区配套建设的居住用地,以职工集体居住的宿舍用地,用地地面积4.81公顷,占总用地

0.54%,可容纳约1.2万人的产业人口。

4.2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0.1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4%,。其中商业金融用地8.13公顷,

行政办公用地1.79公顷,教堂用地0.19公顷。

后海塘片区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缺乏,规划结合物流枢纽港管委会的建设,集中引导配套服务

设施有序发展,规划公共设施按园区级-基层社区级二级配置。

园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指为宁波(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服务的各类配套设施。

园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枢纽港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商务中心、信息化物流、综合交易、

会展平台。

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指为枢纽港物流园区、综合加工园区配套的产业人口集中居住

区,服务人口规模约1.2万人左右。这个层级设施重点是社区服务中心、小型菜市场、综合超市、

邮政所、社区警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文体活动站。

4.3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面积为109.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2.38%。规划宏远路以西部分为一类工业用

地,用地面积为65.93公顷,主要用途为与现代化港口物流业相配套的综合加工园区;宏远路以

东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43.47公顷,主要为保留的再生资源综合加工区。

4.4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面积252.16公顷,占到总用地面积的28.53%。

规划普通仓储用地153.37公顷、堆场用地75.91公顷,这两类仓储用地相互兼容,可根据功

能分区、地块开发以及招商情况灵活调整用地性质。规划危险品仓储用地22.88公顷,主要为液

体化工区储罐区,此类用地须严格控制,其装卸、运输、转存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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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对外交通用地

片区内对外交通用地为港口和铁路用地,用地规模159.9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8.10%。

其中港口用地136.02公顷,主要沿甬江入海口河岸线和部分海岸线分布。

铁路站场用地23.9公顷,包括镇海场站和镇海港区场站,以及铁路沿线的堆场。

4.6生态综合开发用地

生态综合开发用地规模77.2公顷,占总用地8.74%。主要为雄镇路与环城北路之间的古海塘

地块,其用地兼有生态绿地与综合开用地的双重功能。

生态综合区总建设容量控制在40万平方米以内,南侧主要作为绿地;北侧生态综合地块在

设计上将山体内部使用功能和表皮生态的系统进行叠加,将湖面、山体表面做为城市公共空间的

延伸,山体表皮下部空间用作仓储、物流、加工、办公等与物流港口配套功能,使之成为一个双

层架构的城市复合系统。

用地还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章节。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物流枢纽港土地利用及空间布局,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

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园区级和基层社区级二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

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园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需配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交易中心、商业会展中心等设施。

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作为产业人口集中居住区,其配建设施较一般基层社区简易,建

议配建社区服务站、小型菜市场、综合超市、邮政所、社区警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

站等各项设施。

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94.46公顷,占总用地的10.69%。

后海塘片区现状绿地率较低,且缺乏集中绿地。为降低港区对镇海旧城环境的影响,改善片

区环境质量,规划加强了对生态综合开发区大面积绿地景观的营造。将生态综合地块在设计上山

体内部使用功能和表皮生态的系统进行叠加,将湖面、山体表面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延伸,将山

体表皮下部空间作为物流港口配套功能,形成双层构架的城市生态复合系统。

整个基地一面临海,一面临江,规划以生态环保为切入点,绿地系统以水为框架,结合公园

地和防护绿地构建网络状的绿化体系,具体体现为:“一廊——七带”。

一廊:后海塘以其“城塘合一”的独特建筑方式,在城防和海防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是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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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外来侵略的重要实物例证。沿古海塘布置横贯东西的绿色生态走廊,作为有效隔离后海塘与老

城的防护带,并形成以古海塘遗址恢复展示、文化水景休闲和生态环保等功能的综合区。

七带:沿河和交通干道布置纵横的绿化带,与园区内外重要生态要素有机结合,形成物流园

区的合理格局。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163.33公顷,包括部分海面及甬江。

在维持区内河网水系原生态特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有利于生态景观的组织和

土地利用率的提高。保留主要河流,整治次要河流,建立与原有水环境基地一致的河网水系网络,

并有机纳入物流园区的绿地系统中。

规划河道分别沿海天路、平海路、威海路、宏远路、威远路和定海路布局,形成三横三纵河

网骨架。规划新开河道宽度为10-20米。

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个等级。

7.2道路交叉口

1、道路与铁路相交

威海路与洪镇铁路相交:威海路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路均依次下穿铁路、雄镇路,机动车

道净空≥5.0米,非机动车道净空≥2.5米;威海路由路中设置左右转定向匝道上跨铁路,

汇入雄镇路高架段路中,净空≥8.16米。威海路(铁路以南段)进行拓宽,在下穿匝道两

侧设置地面道路与雄镇路相交,形成“T”字型交叉口。

滨海快速路与洪镇铁路相交:滨海快速路北端设置于地面,宁波至舟山铁路高架,净空≥6

米。南端滨海快速路高架,上跨铁路,净空≥8.16米。

宏远路与洪镇铁路相交:宏远路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依次下穿平海路、铁路、雄镇路,

机动车道净空≥4.5米;非机动车道净空≥2.5米。宏远路(平海路以北段、雄镇路以南段)进

行拓宽,在下穿匝道两侧设置地面道路与雄镇路相交,形成“T”字型交叉口。

其他道路与研究范围内铁路支线相交:均采用平交口形式,方便铁路运输的货物进入园区

内部。

2、快速路与快速路相交

滨海快速路采用高架加地面辅道形式,高架净空≥5米,雄镇路地面设置。

滨海快速路与雄镇路相交采用半互通式立交:研究范围内滨海快速路采用高架加地面辅道的

形式,雄镇路地面设置。雄镇路与滨海快速路高架段相交,设置半互通式立交,招宝山大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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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东往西方向设置定向匝道汇入雄镇路,雄镇路由西往东方向设置定向匝道汇入招宝山大桥,滨

海快速路直接汇入招宝山大桥。

3、快速路与主干路相交

滨海快速路与威海路相交设置互通式立交:威海路与滨海快速路均为地面道路,右转匝道均

设置于地面,左转匝道高架。

滨海快速路与海天路相交设置一处平行匝道:于滨海快速路南进口和出口设置一对平行匝

道,方便北仑方向车辆上下快速路。

滨海快速路地面段与镇港北路衔接并与宏远路形成T字交叉口。

雄镇路与威海路相交设置双向定向匝道:威海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均下穿雄镇路,并于

威海路路中设置双向定向匝道汇入雄镇路路中。

雄镇路与宏远路相交设置分离式立交:宏远路主线依次下穿平海路、铁路、雄镇路。

雄镇路地面段与铁路南侧威海路(隧道北路)相交形成T字交叉口,其余主次干路与雄镇路

地面段均相交形成平面交叉口。

7.3交通设施

1、长途客运站

规划范围内设置一处长途客运站,位于聪园路与雄镇路交叉口西南角,结合古塘公园绿地统

一布置。占地约17000平方米。

2、公交首末站

规划范围内设置一处公交首末站,结合长途客运站统一布置。

3、公交停靠站

区内设置公交停靠站15对。

4、社会停车场库

规划范围共布置6个公共停车库,均为地面停车场。规划社会停车场库总停车位575个,规

划占地约8.98公顷,停车面积约8.98万平方米。

5、加油加气站

规划范围内布置3处加油加气站,2处为保留现状加油站,1处为规划新增。总面积为

1.05万平方米。

6、检查场站等综合交通设施

规划范围内在镇港北路、海天路、定海路、化工北路共设置4处检查点进行进出港检查。

在海天路与宏远路交叉口西侧设置2处综合交通检查场站,海天路北侧检查站占地10700平

方米,南侧检查站占地39500平方米。

结合港区统一设置4处集车辆保养、维修、停放于一体的综合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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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防灾规划

8.1消防

8.1.1消防站规划

本区规划保留港区消防大队,由镇海区消防大队和港区消防队共同负责消防任务。

8.1.2消防水源规划

消防水源以中水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源。高层建筑、大型商场等消防

用水量大的建筑应修筑人工水池确保消防用水。

室外消火栓间距规划不大于12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布置。

8.1.3相关要求

消防通道及室外消防栓的配置应严格按相关消防规范要求执行。

8.2抗震

8.2.1设防标准

规划区按地震动参数0.1g(Ⅶ度)的要求进行设防。

8.2.2规划要求

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等地震设防要求高于《中国地震动参数

区划图》设防标准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按评估结果进行抗

震设防。

加强避震疏散体系建设(如体育场、广场、公园等),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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